“互联网+”背景下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完善路径

2017-03-16 09:16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6期
关键词:检察互联网+时代

马 杰

(300134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

“互联网+”背景下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完善路径

马 杰

(300134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迅速发展,它对社会各个领域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本文欲以“互联网+”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为主线,分别从互联网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互联网+”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以及“互联网+”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路径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以期对“互联网+”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更多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教育培训;检察;互联网+

一、互联网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1.互联网增强了检察教育培训的参与性

一提及传统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往往给大家的第一感触就是单一、枯燥,对学习者缺少吸引力,与传统检察教育培训不同,“互联网+”时代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在内容上、形式上都比传统的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更具吸引力。互联网为检察教育培训提供了更为丰富、更为全面的学习内容,并通过图片、微视频、文字等多种方式大大增强了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生动性,最大限度发挥了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作用。

2.互联网拓宽了检察教育培训的互动性

互联网为每一个人都提供了一个平等、自由的学习、交流平台,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地利用互联网去学习、关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并在网络上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干警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学习,从原有的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多向交流,不断增强学习的互动性。

二、“互联网+”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1.培训不够深入,缺乏吸引力

当前,多数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更偏重外在形式,培训深度不够,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内容死板,缺乏创新,且教育培训内容基本来自于上级的安排,内容显得空洞、呆板,缺少互动,不能做到因人而异,因材施教,难以调动学习者的积极性和学习兴趣。并且大多数开展的“互联网+检察教育培训”只是简单的机械叠加,有的甚至仅仅是光喊口号,不能够切合实际,把所有培训都与“互联网+”连起来,没有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真正将互联网与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融为一体,无法与干警的实际需求相联系,只是“紧跟时代潮流”,忽略了教育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学习意识不强,重业务轻学习

当前,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太过“被动”,部分干警重业务,轻培训,对学习认识不到位、意识不够强、主动性不够高,还没能把“要我学”的被动学习变成“我要学”的主动学习,不肯、不愿意把更多的时间花费在学习各类知识上。 往往都是被动地接受培训,甚至出现消极参训,老师讲老师的,自己干自己的,严重影响教育培训的效果,时间、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较大,但收到的效果一般。

3.师资力量薄弱,培训难度大

当前,检察教育培训师资力量薄弱,师资结构不够合理,往往无法达到理论与实践、内容与形式的有效结合。培训教师多以高校教师或司法干警为主。高校教师授课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但往往以学术性为主,缺乏司法实践经验,有时所讲内容无法与检察实践相统一。而检察干警实践经验丰富,但缺乏理论基础,同时,由于缺乏授课经验,授课方式较为枯燥乏味,无法调动听课干警的积极性。

三、“互联网+”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发展路径

1.创新检察教育培训的模式

要在检察教育培训工作上大胆创新,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吸引力。一是要变“固定式”的教育培训为个人“菜单式”选择的教育培训,按照一部门一方案、一干警一计划采取错时学习,切实增强干警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干警学有兴趣。在开展培训前,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检察干警的所思所盼,充分尊重干警意愿和要求,激发其学习热情,努力培养一批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复合型检察人才。二是要丰富教育培训的形式,采用研讨式、案例式等教学方法,加强培训教员和参训干部的双向交流,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在充分利用原有培训方式的基础上,发挥互联网的积极作用,通过微博、微信定期推送学习内容;在局域网设立教育培训学习专栏,定期上传精品培训课程及学习资料,干警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及时间自主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在减少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的基础上,还能收到最佳效果。

2.提高干警对教育培训的重视程度

无论是培训工作者还是参训干警,都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意义,要将教育培训工作摆在和日常的检察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去组织开展、去参与学习。尤其是在“互联网+”时代,知识更新速度更快、知识传播范围更广,只有坚持去学习,才能够紧跟时代潮流,才能够做好检察工作。与此同时,教育培训工作者要在日常的工作中加大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得到领导的支持配合、不断提高干警对教育培训的重视,只有这样,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才能收到最佳效果。

3.加强检察教育培训的师资力量配备

要精心挑选培训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挑选理论功底深厚,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校教师及专家学者,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传播优势,通过线上教育学习等方式开展培训学习,以解决偏远地区见不到名家的“困境”。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好检察系统现有人才资源,尤其是要利用好先进典型和先进模范,发挥他们的引领示范作用。要通过精品课程评选等方式,不断提升检察系统授课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一批检察系统自己的授课名师。

马杰,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干部,研究方向:检察理论及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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