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全要素生产率与制度创新

2017-03-23 20:29颜冠鹏冉启英
商业经济研究 2017年5期
关键词:全要素生产率制度创新供给侧改革

颜冠鹏++冉启英

▲ 基金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环境约束下新疆全要

素生產率及其影响机理研究”(2016D01C056)

◆ 中图分类号:F121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在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供需关系结构性失衡问题不断加剧,“供需错位”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重大障碍。本文阐释供给侧改革的基本逻辑,通过测算我国全要素生产率证实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剖析政府官员晋升、土地户籍管理、金融监管、税收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制度弊端,并从制度创新视角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期更好地实现供给侧改革中“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经济目标。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全要素生产率 制度创新

由以上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各变量在α=0.05的显著性水平下统计显著,并且修正后不存在自相关性。将ωK=0.412205代入式(5),计算出我国全要素生产率水平(见图1)。

(二)我国全要素生产率水平分析

本文将我国1978-2014年全要素生产率与邻国日、韩同期数据进行对比分析。日本和韩国1978-2011年全要素生产率数据来源于PWT8.0(Penn World Table),2012-2014年数据采用GM(1,1)模型推算得出。由图1可知,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分别在1992-1996年和1997-2001年出现了明显的上升和下降趋势,这与我国制度变迁过程和宏观经济情况较为吻合。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巡讲话”,开始正式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了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大幅上涨。1997年我国为控制通货膨胀开始实行紧缩的货币和财政政策,导致我国出现了严重的通货紧缩现象(郭庆旺、贾俊雪,2005);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加剧了困难,使我国全要素生产率总体呈现出逐年下降趋势。从中国、日本和韩国的全要素生产率整体水平来看,我国全要素生产率在0.1-0.3之间波动,而日本、韩国的全要素生产率水平近年来稳定在0.7左右。可见,我国全要素生产率与日本、韩国相比水平偏低,与发达国家经济差距明显,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目标的供给侧改革势在必行。

供给侧改革的攻坚难点:制度弊端

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与科学技术进步、制度效率改善等有着密切的关系(韩松,2016)。其中科学技术进步是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新技术、新科技的开发具有长期性及不确定性。相对科学技术进步而言,制度效率改善是一个可控的因素(谢菲等,2011)。虽然对制度效率的衡量并没有明确标准,但制度运行的外部特征和结果可以影射制度效率高低。因此,本文对我国供给侧改革中的生产能力过剩、房地产库存积压、金融风险较大、企业交易成本过高、贫富差距过大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追溯供给侧改革中存在的制度弊端。

(一)生产能力过剩:官员晋升制度不合理

长期以来,我国的发展模式是“地方政府间竞争发展模式”(周黎安,2007),上级对下级官员委任主要依照地区之间绩效(如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出口创汇量等)的横向比较。由于晋升与不晋升存在巨大利益差异,各地政府官员为了完成中央制定的高额指标,争相在短时间内干预或直接投资大量相同或类似的基于地区利益考虑的项目,由此出现了大量“行政性重复建设”(江飞涛等,2009)。处于行政性市场分割下具有地方保护色彩的同类建设项目,使个别成本高于社会成本的企业存在退出壁垒,从而引发了“过度竞争”问题。过度竞争不仅造成了社会经济效率和经济福利的损失,而且当市场无法通过价格机制自发调节企业的退出与淘汰时,社会现有生产能力会大大超出市场消费能力,导致市场失灵,形成“产能过剩”。产能过剩不仅会使过剩行业产品价格大跌,效益大幅滑波,还会形成很强的通货紧缩压力,进而抑制投资与生产,加速经济衰退。

(二)房地产库存积压:土地户籍管理制度不健全

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地方政府大部分增值税收入都需上缴中央政府,地方资金来源受到极大限制,而城镇化快速发展又使地方政府不得不追加基础设施投资。在两难情况下,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为了维持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主要途径。地方政府为了在土地出让中实现利益最大化,利用其在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性,通过招、拍、挂的方式高价出让土地。在长期哄抬价格和土地供不应求的局面下,地价持续不断上涨,推动房价快速上升,破坏了市场通过自由交换自发形成的价格机制,从而造成房地产市场失灵。在高房价背景下,房地产市场需求受到极大限制,房地产库存大量积压,引发了现在房地产市场“高库存”现象。

另外,户籍制度也为化解房地产市场高库存形成了极大障碍。195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将我国人口结构“二元化”,以满足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国家逐渐放开了对农村人口的束缚,劳动力资源可以在城乡间自由流动,但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之间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上仍存在明显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落户城镇的高门槛使得房地产市场潜在消费者减少,进而影响了房地产高库存的消化。

(三)金融市场风险较大:金融监管制度不完善

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银行体系成为间接融资主导下经济周期风险和投资冲动后果的直接承担者。地方政府为了扶持当地重点企业和重点投资项目,向银行“协商”贷款,干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将银行定位为地方政府“第二财政”。不仅将企业投资风险外部化,还使得银行业自身的风险防范约束机制失效,贷款率逐渐上升。尤其是经济紧缩时期,银行在行政上必须执行中央命令,不计风险地发放大量不良贷款,不仅提高了金融杠杆率,更导致了不良贷款在银行体系内的大量堆积。

在资不抵债的企业贷款到期时,银行面临当期清算亏损企业或继续追加贷款的两难选择。首先,由于之前大量的贷款都已成为沉没成本,为规避不良资产,银行将继续对其进行贷款维持企业经营,这不但使银行清算不良企业、规避贷款风险的制度执行力下降,而且使金融杠杆率升高;其次,转让市场的竞争不充分导致资产实际价值难以得到真实反映,抑制了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积极性;另外,金融债权纠纷案件的发生也增加了不良贷款处置成本,阻碍了不良贷款的清算。

(四)企业交易成本过高:税收制度不规范

我国现行税制的基本框架是以1994年税制改革為依托,在宏观经济紧缩的政策背景下建立起来的。税制改革后,我国对货物和劳务交易同时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造成了“道道征收,全额征收”的弊端。2016年5月国家开展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虽然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但是由于“营改增”的可抵扣项目并不全面,部分行业的企业在“营改增”后的税负不降反升。另外,在所得税方面,现行所得税税制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设计不配套,在企业层面对企业实现的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同时,又在个人层面对分配给股东的净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造成对同一课税对象重复征税的问题,制约了企业的发展。此外,税种设计差异和征税范围过窄也造成了大量重复征税。税收制度的不规范不仅增加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繁重的税负也使得企业竞争力下降,企业经营面临巨大压力。

(五)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保障制度不全面

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受户籍制度的影响被分割成“二元”状态,城市居民拥有的保障水平显著高于农民。直到“十二五”期间国家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二元”社保制度逐渐弱化,统筹城乡的社保制度才逐渐形成。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征用农村土地以及城镇建设的劳动力需求扩大,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选择入城打工,使我国人口变为“三元”结构,产生了一部分流动人口,即所谓的“农民工”。虽然国家在统筹城乡社保制度的同时也建立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但农民工流动性较大使得其难以满足社会保险制度的长期缴费需求,加之各地设立农民工参与社会保险的费率大大超出了农民工的承受能力,使得农民工参保率很低,难以享受着健全的社会保障而陷入“贫困陷阱”。

供给侧改革的实现方式:制度创新

供给侧改革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主要面向长期经济增长潜力,这对我国制度变迁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将从官员晋升、土地户籍管理、金融监管、税收及社会保障五个方面提出制度创新的相关建议,以期实现供给侧改革中的五大经济目标。

(一)官员晋升制度创新“去产能”

以经济增长为基础的晋升锦标赛模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激励地方官员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治理方式,虽然造就了我国经济增长奇迹,但也成为产能过剩的制度源头。官员晋升制度的创新可以从两方面来实现:一方面,完善官员晋升指标,形成综合性的指标体系。在原来单一的增长指标基础上,纳入环保、教育、卫生等指标,尽量减少地方官员对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干预。另一方面,建立公众对政府施政满意程度考核体系,并依此作为官员晋升的考核指标;适当增加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以降低上级政府在考察官员时所需的信息成本;通过减少对晋升锦标赛模式的依赖,实现从根本上化解产能过剩。

(二)土地管理制度和户籍制度创新“去库存”

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缺陷严重影响了房地产市场平衡,因此土地管理制度创新成为现阶段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运作的迫切要求。土地管理制度创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改变土地出让方式。将土地出让方式调整为以招标为主,抑制地价上涨。其次,促使土地财政收支公开化、透明化。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的预算约束,避免地方政府官员过度透支未来的发展空间进行“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建设,并定期接受土地督察机构的监督。最后,促进土地征收补偿制度合理化。征地时在土地原有价值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增值性,制定恰当的补偿制度,降低征地的负面影响,促进土地供应量增加。

对于户籍制度的创新可关注以下几点:一是改变人口管理方式,由传统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过渡为城乡统一户籍制度,使公民获得统一的身份,赋予农民在市场原则下自由竞争与发展的权利。二是强化农业人口入城的生存技能培训制度,如岗位培训制度、自主创业指导制度等。三是给予农民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解决流动人口的后顾之忧,进而促使被“转化”的农业人口成为房地产市场潜在消费者。

(三)金融监管制度创新“去杠杆”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监督联席会议机制”。这种机构监管模式虽在我国金融发展初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金融业逐步开展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以来,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对象和监管范围不明确,现有监管模式问题重重。对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一是强化“监管联席会议”对宏观金融监管的权威性。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金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会派出机构之间的政策沟通与协调。二是完善金融业的法律法规。对现有法律法规未规定的危害金融业秩序的行为纳入法律规制之下,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三是建立金融机构淘汰制度。建立金融机构破产的法律制度,增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减少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

(四)税收制度创新“降成本”

长期以来,与欧美国家规范的税收制度相比,我国税收制度存在抵税名目繁多、制度外灰色收入等问题已是不争事实。要想对税收制度进行创新,首先要继续推动营改增“落地开花”。通过扩大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可抵扣项目,减少重复征税,促进企业市场定位细化和职能分工专业化,降低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及服务价格。其次,要进一步调整税率和合并税种。减少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负担,使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合理地履行纳税人的义务。降低股利纳税税率,提升股东投资的积极性,使企业较易地筹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通过各类减税举措,实质性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从而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提高竞争优势。

(五)社会保障制度创新“补短板”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更好地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器作用,就需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对于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关键在于:一方面要在全国范围内统筹社会保障制度。将社会保障与地方逐渐脱钩,建立全国范围内社会保障网络,简化社会保障异地转移手续,破除社会保障制度的行政分化。另一方面要促进社会保障制度费率差异化。在社会保障费率整体下调的同时,给予贫困人口适当的政策倾斜,降低贫困人口参与社会保障费率。只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贫富差距“补短板”,才能使社会公平与正义得以体现,才能保证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Carroll J D,Smith B L R.Supply-Side Management in the Reagan Administration[J].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1985,45(6)

2.郭庆旺,贾俊雪.中国全要素生产率的估算:1979-2004年[J].经济研究,2005(6)

3.单豪杰.中国资本存量K的再估算:1952-2006年[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8(10)

4.韩松.供给侧改革与银行资产管理[J].中国金融,2016(1)

5.谢菲,尹宗成.制度变迁与全要素生产率—基于2000-2008年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技术经济,2011(3)

6.周黎安.中国地方官员的晋升锦标赛模式研究[J].经济研究,2007(7)

7.江飞涛,曹建海.市场失灵还是体制扭曲—重复建设形成机理研究中的争论、缺陷与新进展[J].中国工业经济,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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