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社队企业发展的特殊环境与特征探析

2017-03-24 11:21陈建锋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青浦特征发展

陈建锋

摘 要:在1984年以前,青浦社队企业作为农村产业发展的代表,其发展一直走在了当时上海市郊的前列,奠定了青浦乡镇企业乃至民营企业的基础。作为一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诞生的企业形式,青浦社队企业的发展与青浦的区域政治、经济、人文环境密切相关,并形成了若干特征。

关键词:青浦;社队企业;发展;特征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7)06-0003-03

社队企业是乡镇企业的前身,是新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在农村出现的具有意义的新生事物。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村集体副业、手工业有了一定的发展,它们是中国社队企业兴起的基础。1958年人民公社化开始后,社队企业大规模出现。但由于“左”倾思潮的影响,社队企业一直步履维艰。直到改革开放以后,社队企业才开始快速发展,并为新时期的经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时至今日,“社队企业”已成为历史名词,但在新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社队企业的历史地位不容忘却。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青浦的乡镇企业、民营工业取得了巨大发展。事实上,在1984年以前,青浦社队企业作为农村产业发展的代表,其发展一直走在了当时上海市郊的前列,在某种程度上奠定了青浦后来乡镇企业乃至民营企业的基础。青浦的社队企业的发展与计划经济时代青浦所处的政治、经济、人文环境密切相关,在特殊的发展环境中,青浦社队企业也呈现出一些特征。

一、青浦社队企业发展的环境

与其他地区相比,青浦地区社队企业发展面临着特殊的政治、经济、人文环境。改革开放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上海地区,所有的重要重工业项目以及大多数轻工业项目都集中在上海市区及城市近郊,作为一个没有发展重工业基础和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大城市远郊县,主要任务是农业生产,为大城市提供必需的粮食和副食品。青浦工业所得到的国家投资很少,1953—1978年,全县国有单位的投资仅占整个上海市的近1%。另外,青浦县是典型的江南水乡,水域面积大,可用耕地面积相对于临近的松江、嘉定两县要少得多,青浦人尤其是青西地区的农业人口,面临着较大的生存压力。青浦不少地区的农民因人地紧张,很多人都有从事手工业的传统。1954年,有手工业自然行业94个,从事手工业的有3 479户9 132人,占全县人口的3.16%;年产值656.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33.79%[1]。在20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运动中,这些手工业者逐步走上了合作化道路,但是这些手工业社(组)后来却成为了青浦社队企业的重要来源。

地方政府的支持是社队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另一个重要条件。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中央与地方关系出现了变化,地方政府在理财、创收等方面获得了一定的自主性,这给地方小企业和农村副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受人多地少、资源缺乏的限制,导致生产单一,积累过少,大城市郊区又处于国家计划经济的边缘区域,国家控制相对较弱。因此,地方政府对公社、大队、社员发展工副业采取了比较宽容的态度,一些地区公社领导也积极参与工副业生产,用以增加农业以外的财政收入。“公社财政收入同企业发展直接联系,因此(公社)办企业的积极性很高。不仅分管工业的同志,而且公社党委领导,都为扩大生产门路主动联系,发动群众为接洽生产门路出力献策。”[2]如服装工业是青浦工业制造业的传统优势产业,而县内比较知名的服装工业大都兴起于这一时期的社队缝纫业,如1965年3月9日,李永康等9人在香花桥公社建办缝纫组[3],后该缝纫组逐步发展,至1987年成立中日合资的香花桥服装有限公司,成为全县第一家中外合资的缝纫企业[3]。又如1966年11月,新桥公社郁进生等26名裁缝,自发组成服装缝纫加工组。后于1971年1月,由公社接管,改名为新桥人民公社服装厂[3]。

二、青浦社队企业发展的特征

由于受到特殊发展环境的影响,社队企业从诞生那一天开始,就具有明显的非计划经济色彩,社队企业无论从资金资本、管理体制,还是从人事用工制度等来看,都有别于国营企业。

(一)资金资本

青浦早期的社队企业发展通常以闲置的旧房、会堂、庙宇、祠堂、仓库做厂房,通过大队合资、社员集资、公社投资和银行的有限贷款等作为启动资金,兴办企业。1964年初,手工业较为发达的西岑公社西岑街道居民倪兆镛等12人就以变卖各自家中家具做本钱,自筹资金创办草品厂,于1966年被公社接管为社办企业[3]。值得注意的是,在20世纪60年代,县里一些公社的社员还以“入股”的方式合伙办厂。1964年,新桥公社的27位泥瓦木匠在袁志成带领下每人出资入股,合伙组织起建筑队,合买建筑工具和材料,赚了钱按股按劳平分[3]。这表明,当时已经出现了以地缘、人缘、血缘等关系为纽带的民间合伙筹措企业发展资金方式,为后来新型组织形式——股份合作制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二)经营体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队企业的所有制结构为集体所有,按照“社办社有、队办队有”管理体制进行日常经营活动,社队企业的一切经营和发展活动都依附于公社或大队的集体经济,社队企业存与亡、兴与衰由公社和大队政治权力决定。因此,社队企业不是严格意义上独立核算的经营实体。社队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由公社和大队的干部担任,企业财务管理通过公社统收统支。企业经营所获利润都上交公社,扩大再生产所需资金均由公社根据企业申报下拨。所有社队企业的利润都成为公社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由公社统一安排,分别用于支農、社队企业扩大再生产以及对社员进行分配。

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统一管制,最初,社队企业难以从国家的计划供应渠道获取生产原料,一些社队企业只能通过自找门路,获取生产原料。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大多实行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方针。社队企业在经营规模扩大之后,获取生产原料的方式也就多起来,有的用农副产品及企业的生产产品与城市企业换取原料,有的利用与大中企业联营方式直接由对方供应原料,还有的利用大企业及城市的边角废料进行生产。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靠近上海市区一些规模较大的社队企业开始在企业内部设立供销科,派出供销员到各地采购原料、拉订单、推销产品,社队企业供销人员一时遍布大城市各个角落,成为一个时代的象征。这表明,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扩大,企业内部分工开始细化明确,开始脱离手工业制作的初级阶段,真正向正规工业企业转型。

(三)技术支撑

青浦社队企业发展早期,生产设备极为简陋,技术人才相当缺乏,工业产品十分简单。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起,一些社队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换代,其中大部分为国营厂淘汰下来的二手设备,部分为仿制土设备。1971年,朱家角竹棕社利用自行车钢圈,试制第一台手摇钢丝绳车,并成功地摇出第一根钢丝绳[3]。一些企业为了改变设备技术落后的局面,成立了技术攻关小组,开展一系列科研活动,解决生产技术问题。1972年,县农具研究所试制沪青—90型小底盘割晒机成功,并参加在广州召开的九省一市全国农机现场会。同年,青浦五金二厂试制成功了机动插秧机18台,受到农民欢迎。1975年,上海医药公司在练塘公社制药厂召开“复方羊角冲剂鉴定会”,产品通过鉴定正式投产。1976年,练塘公社机床厂第一批B665型牛头刨床试产[3]。

20世纪70年代初,城市精减下放到农村大批技术工人,他们立刻成为社队企业的主要技术力量。一些下放到农村锻炼的技术人员也利用自身关系为企业需求技术支持,为发展社队企业服务。同时,企业也广泛联系国营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取得技术援助。如1976年,朱家角织带厂先后两批共152人去上海革命织带厂接受技术培训[3],香花桥棉纺厂首次招工21人去上棉二十一厂学习[3]。20世纪70年代后期,社队企业兴办的职工学校、职工培训班增多。县社队工业局曾举办各类干部和专业人员学习班15期,有1 891人次参加培训。环城公社灯管厂举行一次全厂职工技术考试,白鹤工业公司业教办举办企业干部读书班等[3]。一些社队企业还派技术骨干到高等院校学习技术,“大盈汽车附件厂职工蔡习龙去上海水产学院定向学习,香花桥公社工业公司职工盛炯去上海电视大学学习;徐林和范元两人去上海交通大学分校学习。”[3]

(四)产业构成

青浦最初的一批社队企业都以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为经营方式,以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出口创汇服务,为大工业配套服务经营目标。大部分企业是在利用农村资源在传统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产业门类包括纺织、包装材料加工、机械维修、服装制作等。至1985年,青浦社队企业产业结构和门类与20世纪50年代社队企业初创时期相比有了很大的发展。以青浦赵巷地区为例,我们可以看出该地20世纪80年代的19家代表社(乡)办工业企业的产业门类几乎包括了机械加工、汽车配件制造、塑料成品、钢制品冷轧、建材生产、五金、食品生产、制药、纺织、服装制作等几乎所有制造业门类。

20世纪70年代末,青浦的不少社队企业开始扮演了城市大中型企业生产车间的角色,为大中城市特别是上海的企业生产加工配套零部件、进行来料加工,一些社队农机厂最初进行简单机械零件加工、农机修理,后来逐步发展到农机具制造及标准要求不太高的机械产品生产,最后甚至能批量生产标准定型产品。如1976年9月,练塘公社农机厂与上海活塞厂签订加工解放牌汽车活塞协议书,并于1977年5月,出厂首批活塞[3]。

(五)人事制度

社队企业职工最初都在本公社范围内进行招收。社队企业自身没有招工权力,企业招工名额经公社审查同意后,分配给大队。拟招收的职工须经生产队推荐、大队审核后,最后报公社批准。经济困难户、多劳力户、复员退伍军人、烈军属往往会被集体照顾,而优先成为被招职工对象。当时有调研材料反映:“社队企业招工中有十个照顾:当了干部,子女要照顾;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要照顾;介绍产品,落实供销渠道要照顾;造成工伤,归工业上要照顾;借租或征用土地要照顾;经济困难户要照顾;聘用师傅,介绍人要照顾;下放工人要照顾等等。”[2]由于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上的限制,当时社队企业招工数量极为有限,部分公社、大队、生产队干部家属、子女或亲戚朋友通过权力和关系成为社队企业职工,也成为当时的普遍现象。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随着青浦县社队企业发展迅速,用工人数显著增加,企业招工也逐步公开,招工范围也不再局限于本公社。

社队企业一般实行“厂评等级、队记工分、厂队结算、回队分配”的分配方式,职工在企业劳动,依然同在生产队劳动一样,平时在厂记工分,年底生產队参加收益分配。企业按职工在厂里的劳动表现评定级别,生产队根据本队社员同等劳力,结合企业的劳动表现,给社队职工评工记分,到了年底,生产队根据工分报酬向企业结算,企业职工收入多少,依然取决于所在生产队的经营水平。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一些社队企业开始采取将工资直接发给职工个人,职工再把90%左右的收入交给生产队记分的方式。社员赚工分的形式开始变得多样化起来,无论社员是否在生产队劳动,只要能将在外的收入与生产队结算,实行一本账分配,生产队就允许社员搞多种经营,部分企业则开始实行“按件计酬,多劳多得”的经济责任制,对社队企业的人事用工制度改革是一大促进。

猜你喜欢
青浦特征发展
抓特征解方程组
以“绿色青浦,上善之城”打造城市新形象
区域发展篇
图说共享发展
图说创新发展
教师发展
上海青浦宋代家族墓碑
春天来啦(2则)
抓特征 猜成语
人文青浦 本色水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