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正规化建设透视公安队伍的发展路径

2017-04-06 03:45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23期
关键词:公安队伍民警队伍

黄 波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 400000)

从正规化建设透视公安队伍的发展路径

黄 波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 重庆 400000)

新时期加强正规化建设是公安队伍发展的关键。在当前经济换挡、利益格局调整、社会转型过程中,公安队伍在思想观念、综合素质、执法执勤、教育训练等方面境遇堪忧。面对挑战,需要从思想教育、绩效考核、执法规范、监督制约等视角加以审视,坚持以思想建设为核心,打牢观念基础;以教育训练为抓手,提升队伍素质;以规范执法为重点,促进公平正义;以健全机制为基础,完善绩效考核;以强化监督为载体,筑牢工作底线;切实提升公安队伍管理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队伍支撑。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发展路径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如何在新形势下,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与公安队伍的发展相衔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民警队伍,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的重要任务。

一、发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队伍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但就现状来看,正规化建设水平与新常态下公安工作要求仍有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思想观念有待转变

一是有的单位认为体制不顺、经费不足、编制紧缺、待遇偏低是影响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主要因素,解决问题是上级机关的事,致使部分领导对正规化建设持观望态度,有心无力,消极等待。二是有的民警习惯原有模式和方法,形成观念定式,难以接受新式管理模式及规范,对执法、服务等方面推行的规章制度产生畏难情绪。三是鉴于编制不足、工作繁重、待遇与付出不成正比等因素,有的领导感觉队伍正规化建设有难度,抓“软实力”不如抓业务、抓考核、抓待遇等“硬指标”来得实惠,而对正规化建设不积极主动。

(二)综合素质有待提升

在思想观念方面:有的民警政治观念淡薄,理想信念动摇,理解不透、执行不力、政令不通、警令不畅、特权思想严重、宗旨观念淡化。在工作能力方面:有的民警岗位技能无法满足正规化建设需要,表现为独立工作能力弱、效率低;说不明、写不好、追不上、打不赢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在服务群众方面:有的窗口民警对待群众还存在“冷、硬、横、推”和“脸难看、话难听、门难进、事难办”等现象。在纪律作风方面:有的单位内部管理松散,办公环境脏乱,少数民警警容不整、萎靡不振,更有甚者徇私枉法、参与聚众赌博等违法活动,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形象。

(三)执法执勤有待规范

当前,影响群众满意度的焦点当属执法问题。执法执勤在程序、方法、用语等方面,欠缺一套完善的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过大,以致队伍出现盲目随意执法、违反程序办案等问题。具体表现为重惩治、轻人权,重实体、轻程序,更有甚者滥用强制措施、越权办案、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四)教育训练有待完善

当前基层一线警力少、任务重、维稳压力大,民警除了参加“晋职晋衔”、“轮值轮训”和“以会代训”外,较少参加专业性、可操作性的培训。尽管牵头业务警种也定期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练兵和训练,但实战效能普遍不高,未能适应新常态下公安工作的需要,致使工作中有的民警不敢为、不会为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剖析: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思想教育不到位

一是对队伍正规化建设缺乏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以致民警对正规化建设缺乏全面正确的认识,由此产生消极对抗情绪。二是思想观念陈旧,因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习惯于案上级部门的计划开展工作,指望把一切事情都安排妥当,不愿意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三是队伍建设难以走出集中教育整顿的怪圈,针对性创新措施不足,沿用老方法,队伍一出现问题,就立即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方法过于简单化。

(二)领导言传身教不足

一是有的领导自身素质不高,平时不注重自身学习与锻炼,而把主要精力放在应酬交际上,工作方法单一,拿规矩当“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对队伍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未进行严肃认真的理性思考,致使同类问题一出再出。二是有的领导责任心不强,表率作用欠缺,队伍的日常教育流于形式,对抓周期长、见效慢的基层基础性工作兴趣不大,导致工作制度、规定、措施落不到实处,不实之风有所蔓延。

(三)绩效考核机制不健全

当前,公安队伍还存在绩效考核不完善、变化大、缺乏预期性等问题,缺少一套完整的、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机制,部门警种缺乏统一的标准、要求。尤其是近年来综合性的考核指标体系,更侧重于打击、破案等立竿见影的工作,而讲求厚积薄发的基础性工作难以量化考核,致使一些考核项目未能公正评价民警所做的工作,陷入“干事的一直忙,不干事的一直闲”的怪圈,甚至在民警中流传一种“踏实干事是哈儿,会勾兑交际才是王牌”的扭曲思想,阳奉阴违在个别单位大行其道,致使有的民警难以把握工作尺度,严重打击用心工作民警的积极性。

(四)执法依据存在盲区

当前公安立法工作十分薄弱,法律制度滞后于实际工作需要,而对执法工作却有严格的考核要求,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由于法律法规不全,执法依据不足,操作性不强,执法环境恶化,使民警处于无所适从,处于“干也不行、不干也不行”的两难境地。

(五)监督制约机制失衡

队伍管理点多面广,民警执法、管理服务工作相对独立,加之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相对不足,监督方法比较单一,覆盖范围受到局限,监督效果不够理想。尤其是监督工作往往重事后查处,轻事前教育监督;注重规章制度的完善,而缺乏及时的、有针对性的检查落实,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查处,往往是事后才发现和处理,使得有的民警抱有侥幸心理,无疑为队伍建设埋下重大隐患。

三、探索: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发展路径

勿庸置疑,加强正规化建设是新时期公安队伍发展的重要一环,需要内在与外在力量的合力推动,从战略高度去思考,用科学态度去规划,以求真务实作风去实践,才能打造一支堪能担当重任的正规化警队。

(一)以思想建设为核心,打牢观念基础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对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明确深刻的认识,才能从根本上把握队伍发展的主动权。一是重思想引导。把统一思想作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思想政治工作例会、民警思想状况分析报告、谈心谈话、家属慰问等制度,定期开展队伍研判工作,把信仰“种子”植入灵魂,把忠诚“基因”融入血脉,将先进思想内化为信念、外化为习惯、固化为制度,确保在认识上不含糊、态度上不暖昧、立场上不动摇。二是强宣传发动。按照“政治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通过召开动员会、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举办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宣传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原则目标及基本内容,使正规化建设的理念被民警理解、接受,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优教育根基。定期开展“摸心入户家访”活动,了解民警所想、所忧、所盼,教育广大民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切实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用权,为谁谋利的问题。

(二)以教育训练为抓手,提升队伍素质

一是抓好领导带头。领导是落实正规化建设的 先行者与推动力,要以“抓领导、领导抓、以点带面”的形式,启动对部门领导的正规化训练,以“舍我其谁、当仁不让”的精神,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在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严格依法行政、服务全局的能力上下功夫,使其聪明才智得到充分发挥,做到心中有思路、手中有典型、汇报知实情、落实有点子。二是抓实养成教育。严格对民警每日工作制度和行为进行具体规范, “周研判、月分析、季小结”,促使民警在接待群众、调解纠纷、处理案件过程中,养成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良好习惯,塑造优良警风。三是抓好实战训练。树立“一切面向实战、一切为了实战”训练理念,加强对训练工作的统筹规划,适时开展一线实战送教活动,构建实战化训练精品课程体系,防止训练与工作“两张皮”。升级“轮训轮值、战训合一”训练模式,根据不同警种、岗位、层级的需求针对性开展培训,练思想、练业务、练体能,规范一招一式,让训练贴近实战、让课堂贴近战场。

(三)以规范执法为重点,促进公平正义

一是开展理念教育。教育民警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去工作,树立依法履行职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理念,强化证据、程序、权利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完善执法制度。在法律框架内,推行人性化执法,完善岗位责任制,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警务公开制、失职违诺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从利民、便民和服务的角度出发,制定警务活动工作规程,压缩执法自由裁量空间,促进民警严格按章办事。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从执法办案、值班备勤等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执法执勤工作规范,规范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活动,并把考评结果与个人工作成效直接挂钩,凡是执法质量考评没有达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不得晋职晋升和评先评优。

(四)以健全机制为基础,完善绩效考核

一是优化绩效考评机制。制定的考核指标务求科学、合理,绩效考评所设的各项考评内容、标准及分值需认真论证和推敲,尽量具体化和量化,便于操作;考核方法要合理、严密,体现公平、公正;考核结果要承兑显效,将考核等级与奖惩等级相对应,将考核结果作为民警调整使用、记功嘉奖、晋升职务的主要依据,从制度上杜绝“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二是优化争先创优机制。大力表彰奖励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民警,将先进事迹挖掘、整理,供广大民警学习借鉴,增强光荣感,弘扬正气,激励斗志。三是优化公平竞争机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领导职位竞争上岗、重点岗位定期轮换等规则,作为考核、评价、使用、奖励的主要依据;健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对于不适宜、不胜任、不称职的干部,综合运用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降职、问责免职等方式,该下就下。四是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探索建立融岗位目标、激励竞争和监督制约为一体的选人用人机制,掌握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综合表现,大力提拔懂业务、会管理、肯干事、能成事、不惹事的干部,树立“重德才、重实绩、重基层”的风向标。

(五)以强化监督为载体,筑牢工作底线

一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引导民警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抓细节,抓点滴,反复抓,巩固抓;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等方式相结合,从民警着装、会场纪律、警车驾驶、枪支使用等最易出现问题的地方改起,通过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和提醒教育,提升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对推动不力、进度缓慢、成效不大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研究提出整改办法。二是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上级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定期向街道、社区、特约监督员及人民群众报告工作;坚持走群众路线,定期开展“访民意、听民声”的问卷调查活动,倾听民声,了解民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三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以铁的纪律和严格管理,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慵懒散慢”、“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对违法乱纪的民警要敢于管理,尤其是对领导的违法违纪,必须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否则,再好的规章制度也必将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四是完善民警维权机制。针对近年来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受到阻挠、妨碍,甚至辱骂、殴打的情况,优化警察维权机制,强化“保护”职能,使维权工作有专人管、专人抓、真正落到实处,让非法侵害警察合法权益者得到应有惩罚。

[1]陈合权.公安学基础理论[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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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赵春.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作用及意义 [J].公安研究.2007(2).

[4]郝光东.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J].公安教育.2005(8).

黄波 (1975-),男,四川省美姑县人,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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