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强化理论在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运用

2017-04-14 11:32苏艳生
关键词:良好行为习惯运用

苏艳生

【摘要】 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在幼儿教育中起到重要作用,在培养幼儿良好行为的过程中,老师和父母可谓各出奇招,在许多案例中不乏正强化理论。本文主要论述正强化以及正强化在幼儿教育中的运用。

【关键词】 正强化 良好行为习惯 运用

【中图分类号】 G6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992-7711(2017)03-051-02

习惯是人出生后的第二天性,而3到6岁是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敏感时期。幼儿园的老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以及保育工作中格外地重视幼儿良好行为的培养,而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也特别重视幼儿行为习惯的养成。夏洛特·梅森曾说,每个人的生活是否合理、是否舒适,都依靠群体的风俗习惯,一半是身体习惯,一半是道德习惯。儿童只能消极地接受这些习惯,他很少去形成自己的习惯,而他的大脑却接受了他观察到的周围的印象,这些印象形成了他最强烈、最持久的习惯。在梅森这段话当中,幼儿的的习惯的形成是对环境的适应。而这种适应当中不乏有父母与教师的干预,而父母与教师的干预会涉及到正强化、消退等理论的应用。

一、关于正强化理论

在斯金纳看来,人的大多数行为都是属于操作性行为,行为的习得离不开强化。教师和父母亲可以利用强化来协调和控制幼儿的行为从而达到塑造良好行为的目的。当幼儿出现一个行为后,不管承认进行的是赞扬还是批评,都会对这一性行为起到一个强化作用。如果幼儿表现出不良行为。如无端哭闹或者乱发脾气,我们都可以采取“冷处理”,即暂时对他不予以理睬,让他知道这一行为不会得到注意。那么,幼儿的这种行为会因为得不到强化而逐步消退。幼儿的良好行为的塑造是强化是密切相关的。行为主义认为,所谓教育,其实质就是塑造行为的结果,强化是塑造和调整儿童行为的基础之一,也是培养儿童良好的社会行为的方法。行为造就结果,一旦这种行为促成的结果是可以让幼儿愉悦的话,那么它的这种行为就会不断增加,而父母和教师这两个“催化剂”的角色适当使用“正强化”这一工具,那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的形成就离目标更进一步了。正强化是指在儿童出现适宜的行为即正确的行为时,给予儿童一个刺激即鼓励。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小孩,在父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父母让他打扫卫生的任务,在任务完成后,这一小孩即刻得到父母带他去游乐场游玩的奖励。为何“正强化”具有如此大的魔力。首先,正强化是塑造新行为的强力“添加剂”。这种“添加剂”包括于微笑、口头表扬、物质奖励、拥抱等等我们看得见与看不见的。良好行为习惯地养成并非一朝一夕地结果,我们在塑造良好的行为习惯时,正强化可以激发和维持幼儿的学习动机。就如,当一个三岁的幼儿在入园时,她主动和老师以及小朋友有问早时,此时,如果身旁的父母鼓励孩子说诸如,“宝贝,你真是有礼貌的小天使。”时,这一幼儿在这种鼓励中认识到原来和别人打招呼是能引起父母亲赞扬和喜爱的事情,这一“事情”就会变成他下一次与别人打招呼的动力源。同时,也是他主动和别人打招呼的良好习惯的开始。其次,对于幼儿而言,正强化较负强化更有利于幼儿心理健康发展。在斯金纳的强化理论当中,强化分为正强化和负强化。负强化是去掉一个刺激物,使得儿童出现良好的行为。比如,在家庭当中,爸爸本来已经奖励给他的宝贝一个汽车玩具,玩具车摆在客厅当中对显眼的地方。中午,应该是宝贝午觉的时间,但宝贝却在玩玩具车。此时,爸爸对着孩子说,你如果不睡觉,那么我就会没收的你的玩具,不在请你玩玩具了。孩子听到这话时,便会乖乖地去睡觉。此时,负强化和正强化所达到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促进幼儿形成睡午觉的良好习惯。但是,这位爸爸在使用負强化时,用一些威胁性地语言,那在孩子的心理深处,他会感觉到会受伤,产生害怕、胆怯的心理。而将正强化引入,比如,这位爸爸说,如果你睡觉的话,那我会在你的玩具车上加上一只小红旗等。那孩子就更愿意去信服爸爸,建立良好的信任感。

二、家庭教育中正强化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培养的运用

夏洛特·梅森认为,训练孩子形成良好地习惯是妈妈的习惯。在家庭生活中,幼儿良好地生活习惯地养成离不开父母的教导。这也是家庭教育功能当中重要的一个项目。在家庭教育中,不乏父母亲使用正强化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进行培养的案例。

案例1:梅梅是一个中班的小姑娘。在班上,她是一个十分乖巧的孩子。吃饭特别积极、愉快,饭量很大,并且餐盘中的食物小家伙都会吃得干干净净,不存在挑食。但是,一回到家中,梅梅便开始挑食,不吃瓜果蔬菜。梅梅家人可是愁畅。梅梅妈妈在经过梅梅班主任的谈话之后,梅梅妈妈得知,梅梅喜欢和小伙伴一块吃饭。于是,梅梅妈妈便与梅梅商量,如果梅梅能够在家不挑食,那爸爸妈妈就会邀请梅梅的同班同学到家里来玩。此后,梅梅不挑吃一样蔬菜,妈妈便邀请她的一个同学(连同爸爸妈妈)来家里做客。慢慢地,梅梅挑食的毛病就渐渐变弱了。

在这个案例当中,梅梅母亲的做法是一个典型的运用正强化这一工具对梅梅进行教育。在案例当中,梅梅不喜欢吃瓜果蔬菜,而梅梅的母亲在班主任处了解到情况之后就做出利用正强化方式,即邀请同伴及其家人来家里做客。这是值得我们肯定的。案例中,梅梅妈妈为了改掉梅梅挑吃的毛病,用邀请同伴及其家人来家里做客作为刺激物(强化物),从而增强梅梅吃瓜果蔬菜的行为,这是十分可取的。当然,强化物的种类很多,她还可以包括梅梅喜欢的事物、喜欢吃的事物、喜欢的赞扬语等等。这些都是可取的。梅梅的妈妈在这一事情中,充分了解梅梅所思所想,并且能够根据梅梅的想法而设定的强化物是我们在日后利用正强化时可借鉴的。有些家长在设置强化物时不分轻重,一味的追求“速达”目标。长期以往,正强化在运用的过程中会失效。

案例2:小嘉敏从幼儿园回到家中总喜欢把鞋子一脱一甩,就直接在坐在地上玩耍。但是久而久之,小嘉敏爸爸变发现,自己孩子形成了不良的习惯。为此,小嘉敏爸爸带着小嘉敏回到家中时,当发现孩子将自己鞋子摆放整齐了,爸爸便会在小嘉敏的床头贴上一个大大的五星标志。慢慢地,小嘉敏每次回到家中都会自觉的将自己的鞋子摆放整齐。

在案例当中小嘉敏爸爸将“五星标志”作为强化物(刺激)来增加小嘉敏摆放好自己鞋子的行为发生概率。小嘉敏爸爸的这种正强化方式可以让孩子获得一种成就感。每一次小嘉敏得到一次五星标志,他就能够获得一次成功。这也是正强化带来的擦边利益。

三、幼儿园教育中正强化对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的运用

我国著名的幼儿教育学家陈鹤琴先生曾经指出,小孩子是喜欢奖励,不喜欢抑阻。愈奖励他,他愈喜欢学习;愈抑阻他,他愈不喜欢学习。愈喜欢学习,经验愈来愈丰富,学习的能力发展愈大,所学习的事就愈容易学会。学会的事情愈多,做事的自信心就愈强。陈鹤琴先生的奖励实质上就是我们所说的强化物,而且是有利的刺激。这同样也告诉我们在幼儿教育中鼓励使用正强化。这也与陈鹤群先生提出的刺激的学习原则相一致。

案例:乐乐是一个特别调皮捣蛋的小男孩,这常常让老师们头疼不已,甚至是“恶言相向”。星期一时,乐乐来到幼儿园,向王老师和同学们问好之后,就坐到自己的位置上玩玩具了。老师一边看着乐乐,一边望着乐乐能够乖巧一点。乐乐在桌面摆弄了好一阵子,终于将自己的“作品”完成了。乐乐兴高采烈地将自己的“作品”伸向老师,说,“老师,你看我拼的机器人。”王老师看着乐乐举在空中的“机器人”,表扬了乐乐,“乐乐,你拼的机器人真威武。”乐乐格外地开心。上午在进行区域活动时,老师在准备着桌子和并摆放着学具。乐乐一边帮着捡老师落下的学具,一边帮着请其他小朋友坐好。王老师看到乐乐的表现,就立即表扬了他。上课时,乐乐很认真地跟着老师,并且积极地举手回答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在课堂上,当乐乐回答完老师的问题之后,王老师立即给乐乐一个棒棒的大拇指。乐乐整天都乐开了花。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乐乐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不再像以前一样顽皮捣蛋,而是一个棒棒的乖孩子。

四、小结

正强化的案例在幼儿教育中无处不在,我们在使用正强化时需要抓住时机、把握行为对象、注重强化成效、注重正强化的使用次数。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塑造幼儿的良好行为,培育出祖国未来美丽健康的花朵。

[ 参 考 文 献 ]

[1][英]夏洛特·梅森著,程红梅,李春玲译.家庭教育:0—9岁儿童训练与培养方案[M].北京:中國发展出版社,2013年,第69页.

[2]陆爱萍.促进幼儿形成良好行为习惯的五种强化策略[J].上海教育科研,2007(3).

[3]韦彦,庞丽娟.论强化在儿童社会行为发展中的作用与运用[J].中国教育学刊,2001(1).

[4][英]夏洛特·梅森著,程红梅,李春玲译.家庭教育:0—9岁儿童训练与培养方案[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13年,第70页.

[5]陈鹤琴著.家庭教育[M].武汉:长江出版传媒.2013年,第18页.

[6]冯夏婷主编.透视幼儿心理世界[M],2014年,第1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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