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基层交警执法困境与对策

2017-04-15 05:42潘洋洋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8期
关键词:警民聊城公安

潘洋洋

(聊城大学 山东 聊城 252004)

浅谈基层交警执法困境与对策

潘洋洋

(聊城大学 山东 聊城 252004)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和驾驶员迅猛增长,道路交通形势日益严峻,基层交警担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难问题日渐突出,导致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压力、阻力不断增加。基层公安交警队伍在执法观念、执法形象、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与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交警的新愿望、新期待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加之,诸如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曝光,交通警察日益成为公众的焦点,交警执法行为在社会公众的显微镜下被无限放大,加大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不和谐因素。“交警执法难”成为基层交警共同面临的问题,也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改善基层交警执法环境,抓好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的维护基层交通民警的合法权益、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打造适应发展需要的公安交警队伍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基层交警;执法;困境;对策

一、当前基层交警执法工作面临的困境

(一)部分民警执法素质不高,执法水平不高。

当前公安交警队伍中,确实存个别民警在执法能力不够、执法艺术、执法理念、责任意识等存在问题。执法能力不强导致执法适用法律不准、违法行为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影响了交警整体执法水平的提高。个别民警“执法为民”的理念没有牢固确立,存在以“管理者”自居的现象,加之个别违法当事人暴力抗法、不配合执法等问题,极易导致执法对抗升级,引发执法纠纷,影响交警整体执法形象。再则,个别民警不注重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交通管理业务知识,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掌握不深不全面,对常用法律法规掌握不牢,不能融会贯通,运用自如,缺乏基本的执法能力和技巧。并且,部分民警执法为民观念淡薄,对待群众有冷横硬推现象,对群众的申诉漠不关心,与群众交流言语简单、态度粗暴,不愿多做解释工作,因此容易引起不良影响,造成交警执勤执法形象差的结果。

(二)驾驶员法律意识有限,守法意识较低。

许多驾驶员虽然考了驾照,但是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掌握以及自身的文化道德修养很难得到质的提高。总是以自身权利的绝对诉求抵制警察所代表的国家公权力,当路面造成交通拥堵时会说“交警拿着纳税人的却不干活”等等,当他违章行驶影响其他车辆通行,警察去查纠时,就认为警察跟他们过不去,说“你们交警又缺钱了”等等,对执勤民警进行无理投诉、刁难,甚至胡搅蛮缠,辱骂、威胁、阻挠民警执法。加之,部分驾驶员追求利益忘记法制和安全,为了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能闯则闯,不顾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多拉快跑、随意变更车道、超速超载”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常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不强,对交警正当管理缺乏支持配合,致执法环境日趋复杂恶化。

(三)交通安全宣传力量薄弱,力度不够,群众对民警执法理解不到位。

由于基层交警队伍警力普遍不足,导致目前交警宣传队伍薄弱。交警宣传工作普遍存在一个误区,过多地强调教育了多少人,发放了多少宣传资料,举行了多少次宣传活动等,却忽视受教育对象是否接受了灌输的知识,忽视了受教育的群体的教育效果,从而偏离了宣传教育初衷,使部分群众一知半解,宣传效果不明显,从而导致群众对民警执法不够理解,一旦执法过程中发生冲突或突发状况,出现起哄者多、支持民警执法者少的怪现状。在媒体曝光的很多交警执法案例中,媒体特别关注交通警察,当基层交警与群众发生接触,特别是这种接触已经导致纠纷的时候,最易引发涉警舆情。“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些商业媒体为了赚取发行量和广告费,不惜捕风捉影、歪曲事实,在无形中加剧了警民的对立。

二、提高基层交警执法工作的几点对策

(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

交警是公安机关的一个警种,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也是改善公安交警执法形象,促进廉政建设,密切警民关系的需要。因此,交警部门要从战略的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完善执法机制和规范执法的极端重要性,把它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更好地完成时代赋予的重任。基层交警部门应该通过加强法制教育,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新增法律规定,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培训,以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让全体民警形成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执法风气,减少警民对立,实现社会和谐。

(二)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和驾驶人安全意识。

结合交管工作实际,要加强对车辆驾驶人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驾驶人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在群众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张贴挂图,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使交通安全融入其日常生活中。充分利用集贸市场、文化活动广场等社会宣传平台,在人流、车流聚集的地区,摆放交通事故案例挂图、播放预防事故光盘、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等多种途径进行教育宣传,全面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企事业单位座谈,发放宣传资料,耐心为群众讲解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真正使交通安全深入人心。时刻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彻底消除驾驶员存在的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确保行车安全。

(三)强化执法权益保障,建立民警日常执法行为保障制度。

在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大氛围下,民警正常执法引起的警民纠纷导致民警个人受委屈、受攻击的现象经常出现。日常交通管理中,违法车辆冲卡、闯卡成执法民警生命财产受到损害的案件等十分突出,严重挫伤了基层交警执法管理工作积极性。所以,对出现的恶意投诉、不配合执法、干扰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以及因冲卡、闯卡等对执法民警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违法案件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一查到底,严惩违法行为人,切实维护民警合法执法权益,确保民警生命安全,调动民警执法工作积极性。并且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优势,加大对公安部门在维护道路安全畅通工作做法以及先进事迹的宣传,广泛宣传各项便民、惠民措施,加强舆论引导,消除误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服务水平,提升交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争取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引导媒体以真实、坦诚为原则,在第一时间以渐进式的发布方式让信息透明化,消除公众心中的疑虑,以开放的心态和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各类媒体,在信息舆论中夺取先机,因势利导、变害为利,使交警部门与媒体合作成果成为交警部门展示战果、发现不足、引导舆论、激发士气的重要平台,为民警全身心投入到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提供坚实后盾,全面提升交通管理执法工作整体水平。

执法规范化建设是公安部“三项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打造适应发展需要的执法规范的公安交警队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基石,是化解矛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稳定大局、促进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重点。基层公安交警部门作为与群众接触最广泛最密切的“窗口”警种,在深入推进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中,如何践行依法行政要求,严格规范执法,保障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公平正义,是必须认真探索和思考的重要课题。基层交警要以合法公正、程序完善、执行有力的执法工作,任劳任怨、踏踏实实工作,树立为社会、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树立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为地方经济发展、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潘洋洋,男,汉族,山东聊城人,在读硕士研究生,聊城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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