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中的治理与创新

2017-05-04 12:56刘纪鹏
经济 2017年7期
关键词:治理创新

刘纪鹏

在首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上,国资委主任肖亚庆作出题为《适应新常态 聚焦供给侧 坚定不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讲话,介绍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包括深入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以管资本为主,坚决转变国资监管职能等。虽然肖亚庆讲了很多国企改革方面的内容,但是归纳起来其实就是两个关键词:治理、创新,其中治理是规范问题,而市场化才是创新问题。

在治理方面,首先必須得区分“国企”与“国资”这两个概念。国企是指公益性的国有企业,主要存在于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关的非营利性行业,以贯彻国家发展需要、履行社会公共责任为主要目标;而国资是指国资委所管理的所有营利性企业,以公司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公司不管是以国有资本为主,还是外资、私人资本占主导,都是国资。国企应当由财政部管理,国资则应由国资委来管理,并且国资参与企业的形式多样,更有活力,应该大力发展。

其次在具体管理上,国资要用市场化的规范、现代公司制度来管理,而不是用管理国企的方式来管理。公益性国企的高管可以是公务员,而国资企业必须建设董事会,人事上采用职业经理人选聘制,薪酬实行市场化。

最后是董事会的建设问题。国资的董事会应当摒弃内部、外部董事的分类,而是应当引入执行董事与非执行董事这一分类。执行董事负责经营,非执行董事负责监督,各司其职。

在创新方面,市场化的创新就是机制创新,而国企机制创新的核心问题是工资总额限制。以往固定不变的工资总额,严重地压制了员工的积极性,抑制了创新。对于国企和国资来说,应该有不同的薪酬制度。国企可以有工资总额限制,因为国企是公益性的,是以服务于整个国家、社会、人民为目标的,自然不需要考核业绩来刺激员工发挥积极性;而国资一定不能有工资总额的限制,因为国资企业是以现代公司制度来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对于营利性的公司法人来说,企业利益最大化是其根本目标,只有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才能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而调动员工积极性最主要的方式就是利润考核,即业绩与薪酬挂钩。

除此之外,还要处理好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从所有权中的收益权入手,探索共享分润制,从共享的角度出发,股权不变,分享增长的利润,推动创新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让国企重获新生,焕发活力。

总而言之,就是从三个层面总结国有企业如何治理、创新:第一,在所有者层面,区分国企与国资;第二,在经营者层面,完善董事会建设;第三,在劳动者层面,探索共享分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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