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2017-05-06 10:13郭立新
科技资讯 2017年7期
关键词:贫困家庭资助高校

郭立新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实施精准扶贫,不断丰富和拓展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不断开创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又一新的课题,有待于在执行过程中逐步完善具体工作,提高资助工作的实效。

关键词:高校 建档立卡 贫困家庭 资助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7)03(a)-0225-02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扶贫实效,河北省教育厅聚焦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按照“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原则,进一步完善全省学生资助体系,重点做好高中、中职、高校阶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冀教财[2016]35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享受国家助学金。

笔者所在的高校是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指导各二级学院认真做好相关工作。2016年度,我校共有120名河北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得到资助,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材费合计44.95万元,发放国家助学金36.4万元。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将是今后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一个长期、重要的内容,高校应该如何把相关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呢?笔者根据我校今年首次进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经历,谈谈个人粗浅的认识、看法与建议,仅供同志们参考。

1 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在国民教育上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惠民政策。

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首先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校内政策宣传,让每位在校生都知晓。对于新生,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应给每位河北省籍新生寄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须知》,指导学生做好相关准备。保证这一定向资助政策惠及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2 建立资助对象档案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精神,建档就是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立卡就是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

“建档立卡贫困户”就是是经家庭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审评等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并获得国务院统一印发的《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指符合国务院扶贫办发布的《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在校学生。建档立卡的主要目的是识别出农村贫困对象,搞清农村贫困户的分布情况、贫困状况、贫困类型、致贫原因,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困户档案。为建立完善新指标体系下对贫困户、贫困村的动态监管和分类帮扶机制奠定基础。同时,也为部门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搭建共享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按照《通知》规定,在河北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河北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享受资助政策。

高校要严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格的审核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所提交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审核时,把握两个重点:一是《扶贫手册》中的内容填写是否完整;二是《河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中“县(区)审核意见”一栏中是否有“扶贫办盖章”,如果没有单独设立扶贫办的地区,可以是县级民政部门的盖章。审核登记完后,要将《扶贫手册》的原件交还给学生,并提醒学生及时返给家庭,以免影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资助后续工作的使用。对于经过学校审批通过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好学生个人档案,并统一妥善保管,以备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檢查。每年10月15日前,普通高校要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 落实资助资金到位

《通知》要求学校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学费、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对于已经主动缴纳相关费用的学生,学校一经核实,应该及时退还给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每学年申请一次。学校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建档立卡学生提出的申请。入学时不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后纳入扶贫建档立卡系统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需从下一学年开始申请。学生休学期间,停止发放助学金。建档立卡资助政策主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业要求。在修读本专业规定课程(学分)以外,学生自愿增加的辅修、选修和第二学士学位、双专业及双学位课程等,学生应缴纳相关费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受资助时限,一般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扶贫对象退出后,仍可享受扶持政策至本学段学习结束。国家和省级政策有变化时,按相关政策执行。

《通知》明确规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不低于3000元。”因此,各高校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受助学生之列,并享受特别困难(4000元)或困难(3000元)档次的资助。如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根据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情况,本人主动放弃国家助学金或者是降低资助档次的话,所在院系应该予以支持、表扬,并及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报。

在落实“三免一助”政策的过程中,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与财务处、公寓管理中心、教务处教材科密切协作,简化手续,把资助政策落实到位,把具体工作做实、做细,让学生百分之百满意。

4 跟进资助育人工作

在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学生申请阶段,对于虽然提交了相关材料,通过学校审批,但在日常生活中表现较差,同学们的反映不好的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引导学生改进不论行为习惯,生活上简朴,学习上勤奋。对于伪造材料骗取受助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受助资格,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院系和学校要通过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教育,激烈学生在党的资助政策的温暖与支持下,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关心他人、回报社会。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Z].2016-10-18.

[2]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Z].冀教财[2016]35号.

[3]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Z].中办发〔2013〕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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