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安全事故舆情的处置

2017-05-06 05:16黄沛罗文
新闻前哨 2017年3期
关键词:巴东县矿难舆情

黄沛 罗文

就在2016年的最后几十天,接二连三的安全事故上演了一场震惊舆论场的疯狂。10月31日,重庆永川区金山沟煤矿瓦斯爆炸,33人遇难。11月24日,江西丰城电厂三期工程在建项目发生意外,74人死亡,2人受伤。11月29日,黑龙江七台河景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21人遇难1人失踪。12月3日,内蒙古赤峰宝马矿业发生瓦斯爆炸,32人遇难。而就在国务院调查组还在对赤峰矿难进行调查追责的时候,5日湖北巴东县辛家煤矿又发生瓦斯爆炸,被困11名矿工全部遇难……总体来看,各地对于此类舆情的反应和处置都迅捷有序,但这些已不幸发生的血淋淋的、以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生产事故,不能不令我们警醒,也不能不总结其中舆情处置层面的得失和隐患。

一、近期突发安全事故盘点

10月31日11时24分,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金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1人受伤。11月5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依法对该事故所涉渎职犯罪以事立案,开展侦查。侦查发现,永川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张富强、安全科监管二组组长戴传波,永川区五间镇副镇长邓泽军、安监办(煤监办)主任苟怀郎,永川区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余连高等7人在对金山沟煤矿的安全监管、复工复产验收、民爆物品使用管理中涉嫌渎职犯罪。

11月24日上午7时许,江西丰城电厂三期工程在建项目发生意外。一处冷却塔施工平桥吊坍塌,造成横板混凝土通道坍塌。由于事故发生时,工程正在进行晚班和早班的交接,导致死伤惨重,共有74人死亡,2人受伤。这一事故也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性为“建国以来电力建设行业发生的最为严重的事故”。截至11月29日,公安机关已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15名责任人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9日晚9时许,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2人被困井下。该煤矿是隶属茄子河区管辖的民营煤矿,是资源整治整合拟保留的主体矿井,目前尚未经过市、区两级政府验收,属于违法违规生产。七台河市公安部门已经对该煤矿的矿主、矿长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控制。截至12月2日,被困22名矿工已找到21名,均无生命体征,遗体已全部升井。另有1名被困矿工尚未找到。

12月3日12时23分,内蒙古赤峰市元宝山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煤矿井下煤尘爆炸事故,造成32人遇难。5日,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调查工作。

5日晚,湖北巴东县辛家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导致11人被困井下,最终全部不幸遇难。目前,救援专班已核实确认了11名遇难人员身份信息。据悉,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事故原因在调查之中。巴东县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煤矿全部停产整顿,辛家煤矿法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8日,巴东县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已停职检查,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将依法依纪处理。

二、从各地处置亮点看事故舆情处置重点

1.安监和政法机关需快速介入。

纵观近期这几起安全生产事故,除了救援力量的迅速响应,基本上各地都形成了安监和政法机关第一时间快速介入的模式。这样的处置是多年工作经验的总结,效果是显著的。毕竟网民对于安全生产事故,都已经深深懂得安全生产事故背后必然有“人祸”的道理,在关心难情的同时,往往对控制相关责任人这一信息也十分上心。有关部门迅速介入防止涉事人员逃窜,避免人员逃逸后引发网民习惯性的“勾结”猜想,是阻碍此类次生舆情的重要手段。如在江西电厂坍塌事故中,政法机关积极介入、消防部门快速救援、最高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公安机关刑拘9名事故责任人等处置工作,为引导舆论理性讨论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以信息密集发布占领舆论场。

从近期这几起事故中的官方发声来看,江西丰城电厂事故和巴东县瓦斯突出事故中,在信息“短平快”密集发布占领舆论场方面十分用心。丰城市安监局在事发后迅速发声,及时向公众通报了案件情况,并在此后积极向媒体发布信息,基本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江西省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事故详情,也向外界展示了官方积极处置此次重大安全事故的态度和决心。同样,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巴东县方面也反应十分迅速,特别是在早期救援抢险阶段,密切关注舆情反应,牢牢抓住“救人才是第一要义”,实时通报救援进展和细节,如荆楚网推出《巴东煤矿事故幸存者回忆:在满是煤尘的巷道内摸着墙壁逃出》,此类信息对于引导舆论话题起到了重要作用。总体而言,只要相关部门牢牢把握主动权,根据网民关切积极提供有效信息,就能使得舆论引导和回应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全面占领舆论场,不给负面信息滋生的空间。

3.对后续追责积极表态和行动。

对于责任调查和认定,以及相关涉事人员的追究这一工作环节,各地在处置中都已高度重视,并注意及时通报。近期这几起案例中,对此表现格外突出的是巴东县瓦斯突出事故,即便是处于“救援还在继续,对事故原因的调查工作还没有全面展开”的阶段,就公布信息称“涉事煤矿法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并且巴东县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主要负责人也被责令停职检查,煤矿矿长也将被納入“黑名单”。同样,由于死亡人数众多,江西丰城电厂事故被定性为“中国今年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事故”,也是“近十几年来电力行业伤亡最为严重的事故”,仅仅不到5天之后,警方便果断刑事拘留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九名责任人。

4.跟进善后安抚工作的报道。

在事故处置的后期,与事故原因调查追责同样重要的,便是善后安抚工作,并且要积极报道。江西电厂事故中,有关方面在转入善后安抚方面特别迅速,这当然是与这场事故伤亡最为惨重分不开,但也体现了有关方面的重视。事故次日,工作人员即在事故现场附近的宾馆抚慰来自河南的遇难者家属,丰城市以及邻近的高安市、樟树市腾空了一批宾馆接待家属,各宾馆均安排了医疗救助、心理辅导等工作人员。到了27日,也即国务院就此事成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的次日,涉事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公布了事故赔偿方案,确定每名罹难者将获赔偿120万元,家属在殡仪馆所支出的费用也由亿能烟塔公司承担。

三、突发安全生产事故舆情处置难点

1.不应避讳“人祸”因素。

安全生产领域里著名的海恩法则有言:“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这一法则强调的两点分别是事故的发生是量的积累的结果;再好的技术,再完美的规章,在实际操作层面,也无法取代人自身的素质和责任心。反过来理解,就是任何安全生产事故,背后都逃脱不了“人祸”的因素。更何况,“中国式的矿难,基本是人祸多于天灾”。而最近发生的这几起安全事故,一个相同的特点是,都属于责任事故。对于事故中的“人祸”因素,往往也是中国网民关注的重点,对此也不应避讳,而应坦诚公布,若需要调查时间,明确调查时间表,不能什么表态都没有,越回避越会引发舆论反弹,乃至出现谣言。

2.容易导致钩沉性质舆情。

同过去相比,网民在主动搜索信息和分析信息的能力上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不仅出事的个人易被“人肉”,出事的企业也容易被网民钩沉。如江西丰城电厂的施工方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就被网民“扒拉”出不少“猛料”,指出“在其频受褒奖的背后,其承建的项目近年来多次发生工人死伤的安全事故”,并援引网络资源,列举该公司曾多次出现的生产事故,以至于引发网民猜测该公司的“神秘背景”;同样,黑龙江七台河矿难发生后,也被网民迅速指出该地曾发生多起重大煤矿生产事故。这种信息钩沉,对于矿难之后相关政府部门公信的杀伤力是巨大的,毕竟多年出现事故而得不到改善这种情况,极易引发网民不满,并对当地监管工作产生质疑。

3.临近岁末成为矿难多发期。

纵观历年来安全生产事故类舆情,可以发现第四季度、特别是岁末往往是生产事故的高发期,特别是频频以死亡人命的矿难这一形式震撼全国舆论场。究其原因,在于通常一到这个时期,各地区、各单位为完成全年任务,往往突击生产,这给安全生产增加很大压力。于是我们不难看到,2016年連续数起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过去也有过“先例”。如2011年,10月29日湖南衡阳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9人遇难,紧接着在11月3日,河南义马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4人死亡,随后在11月10日,云南师宗县一煤矿又发生瓦斯突出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13日,甘肃景泰县煤矿又发生透水事故,7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而矿主却“不知所踪”。应该说,岁末安全事故频仍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也是今后在这一领域需要着重加强的工作。

4.公布的事故原因流于表面。

对于事故原因的公布,目前还存在流于表面的问题。如单纯地将矿难发生归因为市场需求增加导致生产加速,回避了矿难背后的真相,也不利于今后从管理层面对于事故的防止做好整改工作。事实上,近期频繁的矿难暴露出来的问题,恰是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对相关要求执行不力的旧有顽疾。以内蒙古赤峰矿难为例,在当地过去已有多起矿难的情况下,假如监管部门、生产企业能在前几次矿难发生后及时自查自纠,这次矿难或许就能够避免。遗憾的是,相关部门的麻痹大意裹挟着煤矿主的利益冲动,最终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更为重要的是,网民对于真相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事故原因的公布流于表面,也不利于情绪的平息,反而助长猜疑。

5.追责处置难以令网民满意。

在安全生产事故的追责环节中,也仍然存在着令网民不满的因素。目前的追责处置,依然是将那些在具体环节上“现管”的人员该抓的抓,该判的判,但往往对于监管层面却少有涉及,引发网民诟病。虽说“县官不如现管”,但事故过后若没有“县官”被追究责任,已经很难平息网民的负面印象,“替罪羊”的说法往往得到迅速流行。事实上,为了使得主管和监管部门有效履行职责,事后追究主管和监管部门的责任,也理应成为通行做法。这次巴东矿难后,巴东县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已停职检查,“待事故调查结束后,将依法依纪处理”,就是很好的例子,说明了有关部门对于追责处置工作的高度重视,目前网民反应也较为良好。

(湖北日报荆楚网)

猜你喜欢
巴东县矿难舆情
舆情
托起人民的“健康梦”——巴东县卫生计生工作“十二五”回眸
舆情
舆情
产业链上党旗红——巴东县党组织引领产业发展扫描
山区贫困县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对策——以巴东县为例
对“十三五”现代农业规划的思考——以巴东县为例
微博的舆情控制与言论自由
矿难
等……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