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动民间投资需要重构“四重门”

2017-05-10 09:48马光远
北京观察 2017年4期
关键词:信心民营企业民间

文 马光远

拉动民间投资需要重构“四重门”

文 马光远

各界在分析民间投资下滑的原因时,都是一些老生常谈的论调,但是,这些原因多年来一直存在,为什么过去民间投资一直保持高速增长,而到了去年却突然出现剧烈的下滑呢?很显然这在逻辑上解释不清,必须从更多的层面深入思考并寻求正确答案。

2016年,在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的情况下,中国经济克服各种困难,最终取得了6.7%的增长,大多数的宏观指标都完成了年初预定的目标,供给侧改革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就业更是超过1300万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该看到,供给侧改革只是初见成效,经济动能的转换还远远没有完成,企业债务、房地产泡沫、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风险不断凸显,特别是民间投资在2016年出现断崖式的下滑,全年增速跌至罕见的3.2%的历史低位。今年前两个月,民间投资增速反弹,同比名义增长6.7%,增速比去年全年提高3.5个百分点,但民间投资增长的可持续性仍然有待观察。民间投资下滑的背后,反映的是企业对中国经济的信心,也反映民营企业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面临的一系列的困境,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企业家信心是关键

对于民间投资的下滑,高层极为重视。去年,国务院也出台了一系列遏制民间投资下滑的对策。去年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遏制民间投资下滑,提振民间投资信心做了进一步部署。到了下半年,民间投资进一步下滑的态势得到了一定遏制,但恢复民间投资信心尚需更多层面的努力。

笔者注意到,各界在分析民间投资下滑的原因时,都是一些老生常谈的论调,包括鼓励民间投资的法规政策不配套、不协调、落实不到位;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资源配置和政府服务等方面难以享受与国企同等待遇;融资难融资贵、缴费负担重;一些干部不作为、不会为、乱作为,少数地方政府失信等。必须承认,这些的确是去年民间投资下滑的原因,但是,以上这些原因多年来一直存在,为什么过去民间投资一直保持高速增长,而到了去年却突然出现剧烈的下滑呢?很显然这在逻辑上解释不清,必须从更多的层面深入思考并寻求正确答案。对于2016年民间投资的下滑,除了从长期的体制、机制、观念等进行分析外,还需立足于当前中国经济新常态周期下的这个大背景。

我认为,中国民间投资去年下滑的主要原因,是民营企业家对中国经济的信心出了问题。民营企业家对中国经济缺乏信心的关键有四点:

一是对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缺乏深刻的理解,对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运行逻辑等思维仍然停留在过去,对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在很多方面出现的“百年未有之变局”缺乏正确的认识,总是以过去超高增长模式下的思维思考中国经济,对经济增速下滑的合理性具有排斥心理;二是面对“三期叠加”以及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的波动,舆论过于渲染危机和危险,对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的新的发展机遇认识不足,海内外一些机构专家动辄言中国经济“硬着陆”,动辄预判中国经济是全球经济的风暴点,加上对“L型”的走势预计不足,迎合了某些人唱空中国经济的言论,导致民间资本出现信心问题;三是民营企业家对鼓励和发展民营企业、支持民间投资的政策缺乏长期的预期。四是民间投资78%在制造业领域,做实业的环境没有根本好转,在税费等各种负担沉重的情况下,这些领域在旧有模式下基本不赚钱了,加上民营企业家对未来不确定的感受,从而自动会减少投资。再加上,在实业困难的情况下,去年房地产的火热又使得民间投资大量地进入房地产领域“避险”,一部分民间投资出海,到海外寻求投资机会,这都是导致民间投资下滑的具体原因。

基于以上逻辑,笔者认为,民间投资当下的下滑具有合理性,我比较担心的是,一看到数据的下滑,不是从根本上解决,而是着急,一着急,就会通过行政命令等方式人为把民间投资的数据拉起来。从另一个层面看,民间投资这次出现明显下滑,未必全是坏事。一方面再次提醒我们,按照过去的逻辑和思维,不做创新,很多产业已经没有太大的潜力可挖,另一方面,这次数据的下滑,也让我们再一次认识到民间投资的重要性以及从根子上解决民间投资的各种困境提供了一个足以聚集最大公约数的共识。

重构“四重门”

要真正解决民间投资的下滑问题,既要出台临时的措施遏制民间投资下滑的态势,又要从长期的观念、体制、机制等层面进行一次彻底的解决。从长期来看,在民间投资上,我们需要重构“四重门”:

一是“观念门”。要在观念上真正贯彻中央的“两个毫不动摇”。过去多年,尽管在政策层面高层多次强调,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向国内民间资本放开;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都要通通打掉。但在观念层面,有一些人仍然没有真正落实“非公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论断,从而导致在产业政策、融资以及市场准入方面,总是有意无意地设置一些障碍。比如说,融资难的问题,我认为根子在观念,把钱给国企不担心犯错误,但要给民营企业,总会担心犯错误。

二是“清单门”。从2005年“非公36条”到2010年的“民间投资36条”,关于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并不少,有些政策本身的含金量很高,但为什么民间投资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在鼓励民间投资的思路上有问题。笔者过去多年一直呼吁,落实民间投资的平等待遇,必须通过负面清单的立法思维,而不是当下的正面清单。对于限制或者民间投资暂时不能进入的领域,列一个负面清单,剩下的领域,对所有的主体同等对待,不许设置任何歧视规定,所谓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自然破解。

三是“实业门”。当前,民间投资在实业领域没有信心,不愿意投资,除了制造业整体处在困难周期外,房地产以及虚拟投资领域的虚火也是重要原因。做实业,特别是制造业,面临税费、融资、准入等一系列障碍,这些障碍多年没有消除。比如说在税费负担上,中国税费负担重是一个基本常识,但现在居然成了一个争论的问题,减税降费没有实质性的举措。在房地产和金融投资领域如果赚钱很容易,企业就不会选择坚持做实业和创新。这两年,除了房地产,一些股权投资领域的泡沫,动辄暴富的模式和故事,让民间投资没有心思在实业领域坚持耕耘。这是一种严重的资源错配,最终的结果就是民间投资在实业的萎缩。

四是“权利门”。长期以来,民营企业家的权利得不到平等有效的保护,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因素。新一届的领导层一直强调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的前提就是要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家权利的保护,避免随意损害他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给他们以长期的预期。去年11月,中央发布《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无疑是一个重大的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文件指出,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必须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文件重申财产的平等保护原则,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提出要妥善处理历史案件,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这些都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应该抓紧时间,出台更加具体的措施,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各项权利。

据 CFP

总之,拉动民间投资,提升民间投资的信心,关键在于构建让民间投资对中国经济有信心,对长期发展有良好预期的大环境。鼓励民间投资应该成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而不是每一次在民间投资下滑时才出台政策,应将民间投资的稳定放到中国经济长治久安的高度来对待来解决。

作者系北京市政协委员、央视财经频道评论员

责任编辑 崔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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