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的山东民营经济

2017-05-12 20:28李希平
中国经济信息 2017年9期
关键词:政商常态民营企业

李希平

2014年5月,习近平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提出“新常态”概念,指出:“新”,寓意区别以往;“常”, 寓意相对平稳,主要是营造经济增速适中、结构合理、社会和谐的健康局面;同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条件和环境产生全面重大改革及转变,经济增长将改变过去高速的状况,同时改变失调失衡的增长模式,进入全新的新常态。

山东当代民营经济研究院日前发布《新常态下山东民营经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报告》,对新常态下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分析。该报告系由研究院专家组与研究院研究人员执笔完成,针对经济新常态下山东民营经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以及政府采取的举措等方面,提出了山东省民营企业面对新常态的建议。

经济新常态下的民营经济发展机遇与挑战

消费需求层面,我国消费特征过去处于的模仿型排浪式阶段,转向最新消费阶段,呈現出个性化、多元化的特征,以创新供给拉动需求战略重要性日趋显著,通过合理的消费政策,激发消费潜力,稳固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地位。

投资需求层面,历经30多年高强度、深层次发展以后,传统产业已饱和,新技术产品不断产生,基础设施也不断更新,商业模式的更新交替,创造更多的投资机会。面对新的投资市场环境新形势提出新要求,掌控投资方向,拓宽投资路径,投资依然在经济发展中起到关键作用。

生产能力及产业结构层面,长期以来,供给不足作为主要因素抑制经济的发展,延续至今,传统产业生产能力严重供给大于需求,产业结构亟待调整、必须加速升级的现状,使企业陷入兼并重组等困境。而新形势下新一股力量兴起,其中新兴服务业、中小型企业等作用越来越突出,产业结构也日趋均衡,小型化生产组织更加科学智能化、专业化。

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经济新常态无疑对企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尤其是民营企业,新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转变思想,新常态下开拓发展新思路,传统的占有资源开发资源的思想心理已经严重抑制经济发展;二是产业转型升级,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增长。同时民营经济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科研水平的限制,专业人才不足成为短期内无法快速解决的难题,这成为产业升级的重要限制因素之一;三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犹存,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更为突出。

民营经济成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近年来,山东民营经济的高速发展,在齐鲁文化的历史背景之下,地域和天然资源成为发展的独特优势及比较优势,为经济发展提供富裕的资源储蓄,更为山东经济增长提供了先决条件。山东省委省政府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多次强调加以重视,此前,时任山东省省长郭树清在调研中多次强调,山东要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使营商环境在“国内领先”为目标,对民营企业投资创业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同时,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减小就业压力等,更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作用。

山东省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突出,从广义的民营经济来看,其比重占GDP的一半以上,民营经济已成为山东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山东经济加速的重要力量。2015年,民营经济增长迅速,增加值达32070.0亿元,与2014年相比,增长率达8.7%。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与限额以上民营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4%和11.1%。民营固定资产投资更加迅速,其增长率高达18.1%,

对社会就业的贡献巨大,据有关部门统计,广义的民营经济就业贡献率达90%以上,个体私营经济就业贡献率在80%左右,为1600多万从业人员提供了主要收入来源,民营经济已成为山东省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2013年全省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纳税1315.3亿元,其中国税604.3亿元,地税711亿元。

山东民营企业应进一步适应“新常态”

根据目前山东省民营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山东当代民营经济研究院院长赵琳指出,可以通过以下措施应对新常态: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加大“走出去”力度。“一带一路”给我国民营经济带来新的机遇,同时也对山东民营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走出去”时机。有实力的企业,要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资源条件和区位情况,结合自身的发展优势,选择投资的重点项目。山东民营企业必须明确定位自身优势,有效利用具有的区域优势及资源,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获得属于自己的市场领地及机遇。

在科技创新中逐渐适应新常态,中小企业虽在传统产业中,尚存有发展空间,但仍存在规模有限、经营方式滞后等问题。历经30多年的经济发展,我国在当前阶段处于工业化后期,面临结构失调、增速缓慢的新态势,加快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成为我们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因此,科技创新成为中小企业在激烈的竞争抢占市场先机、稳定立足的保障。因此,科技创新应成为山东民营企业进步发展的核心战略,同步开拓创新方法,加大研发投入及力度,不断进行全方面、多元的改革创新。

重视知识产权是促进技术创新的基本保障。一是要坚决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的实施,严格执法,开启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营造“尊重知识与创新”、“保护首创与产权”的良好产权市场氛围。二是要支持建立专业的维权机构,帮助制造业民企解决好各类侵权维护问题。三是要做好市场监督,明确监督边界,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公正执法,抑制无序的恶心竞争。四是要积极协助制造业民企做好国际专利申请与保护工作,支持建立专业指导机构,协助企业解决国际专利纠纷和国家诉讼问题,为中国制造业走出国门创造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

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牵头开展相关活动 ,发动各类资源支持开展提高员工素质教育或职业道德教育。同时,政府要大力培养好热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制定政策鼓励和支持投资大、周期长的基础性科技研发项目,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政策效能,避免出现政策宽泛难以执行、难以操作现象,坚决防止出现“指导意见一大堆,实施细则一点没”的问题。

在新常态下,民营企业要摆脱“捷径、投机”意识,同时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依法经营理念。要充分掌握日常法律及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坚定法治理念,依法行事,按照有法必依的要求,遵守市场规律,依法治企诚信经营。要明确政商交往的界限,坚守原则与注意分寸。安全工作更要明确预防安全底线,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法规制度执行,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降低融资门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政策落实和信息传递上多多给予支持;继续为企业减免,能减税的项目不再保留,能免费的项目不再收费,尽快出台相关措施,化解基金使用上的不便,促进消费、促进基础设施投资,适度刺激市场需求。从政策上多扶持、多引导制造业发展,创造繁荣、高校、普惠的金融环境,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制造业发展,降低制造业民企融资门槛及成本;在税收方面,制定相关政策、细则,并确保的落实力度,真正发挥政策效能。营造公私分明的政商关系。在新型政商关系方面,政府和企业之间既“清”又亲,在交流中了解企业诉求和发展需求,做好市场监管,不能因为反腐高压、深度改革等影响正常的政商交流与对接,防止“不管不问不作为”状态的出现。所谓“亲”,对领导干部而言,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纪人士多关注、多关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对领导干部而言,要清正廉洁、以身作则,绝不能“吃卡拿要”,更不能置公权力于不顾而建立自己的私人政商圈子。领导干部要提高自身从政素质,增强为民服务理念、公仆理念,同时,在制度上,建议政府要在领导接待及公务交往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标准,使得双方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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