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困难与对策初探

2017-05-12 23:39高清兵熊文化程传宏陈洁辉庄华丽
绿色科技 2017年7期
关键词:保康县退耕还林问题

高清兵+熊文化+程传宏+陈洁辉+庄华丽+张娜+杨先忠

摘要:在介绍保康县退耕还林工程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分析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存在的问题,从完善补助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加强政策引导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退耕还林;问题;对策;保康县

中图分类号:S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7-0229-02

1 引言

保康位于鄂西北,是襄阳市唯一的全山区县,荆山主脉横亘东西,荆山以北南河水系注入汉江,荆山以南沮水水系注入长江,总面积3225 km2,辖11个乡镇、257个村、19个社区,总人口28.2万人,被列入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也是秦巴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重点县。2001年,保康县在原襄樊市率先启动退耕还林工程,2014年又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截至2015年10月,两轮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5790.21 hm2。

2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2.1 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2001年,保康县启动退耕还林工程,当年坡耕地造林2万hm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1万hm2。截至2010年底,全县10年共完成退耕还林14833.33 m2,其中坡耕地造林6200 m2,宜林荒山荒地造林8633.33 hm2。截至2011年12月,中央財政投入全县退耕还林工程补助资金26310万元,其中钱粮补助20075万元,种苗费补助1375万元,巩固退耕还林项目成果投资4860万元[1]。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各林种面积如表1。

2.2 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情况

2014年、2015年,省林业厅分别下达保康县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600 hm2、660 hm2,对25°以上非基本农田实施退耕还林。经编制方案、组织实施,检查验收合格面积分别为583.55 hm2、373.33 hm2。截至2016年10月,省财政厅已下拨保康县2014年度退耕还林种苗费、现金补助990万元,已按验收合格面积兑付948.572万元。

通过实施以退耕还林为主的林业重点工程,保康县森林面积由1999年的162989 hm2增加到216922 hm2,森林覆盖率由59.63%增加到72%[2],水土流失面积由1727.28 km2减少到574.76 km2,退耕农户年人均纯收入由1734元增加到9973元。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成为保康县历史上造林面积最大、质量最高,直接受益农户最多,实施效果最显著的林业项目,被群众称之为“民心工程”。

3 新一轮退耕还林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受各种因素影响,保康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导致任务落实难,实施进度较慢。

(1)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第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群众积极性很高,但受国家计划指标限制,相当一部分耕地已实施了退耕还林,却未能纳入补助范围;2007年后全县大力发展核桃产业时,又有大量的坡耕地栽植了核桃树。但按照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规定[3,4],这些地块均不能纳入补助范围,基层群众意见较大,影响了退耕还林积极性。

(2)面积分散、工作量大。山区县地貌复杂,集中连片耕地较少,且基本上都是基本口粮田,不宜退耕还林,可退耕的土地又极为分散、偏远,增大了各项工作量,影响了实施进度。

(3)土地权属认定存疑。湖北省规定,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坡耕地,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家庭承包到户的坡耕地[4]。保康县在一轮、二轮土地承包时,农户自留地、饲料地没有确权登记,是否拥有同等土地承包权存在疑问,已确权登记的耕地实际面积又往往超过登记面积。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有些乡镇对自留地、饲料地、登记面积以外的面积不予认可,形成了新的矛盾,影响了群众积极性。

(4)补助标准偏低。与实施第一轮退耕还林时相比,当前农民收入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新一轮退耕还林要求更加严格,补助标准反而下降,已不能对农民产生较大的吸引力。

(5)农户退耕意愿不稳定。在任务实施的过程中,有的已纳入规划范围的农户,因种种原因改变主意,不愿意退耕。各乡镇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多次变更规划,耗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影响了实施进度。

(6)工作力量薄弱。一方面,退耕还林时间紧,要求高,另一方面,近年来,“绿满荆楚”行动、林业重点项目及资源调查任务较重,分散了基层林业工作力量,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实施进度。

4 对策和建议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战略举措,是解决我国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问题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农民脱贫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5],必须认真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困难和矛盾,加大实施力度,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建议如下。

(1)完善补助政策。对农户实施退耕还林的自留地、饲料地纳入补助范围;对于土地承包范围内的耕地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之前已经实施退耕还林,符合第一轮退耕还林验收标准,但因计划指标限制未予以验收的坡耕地,也应纳入补助范围。

(2)提高补助标准。参照第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完善地方配套政策,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由1500元/亩,提高到3000元/亩以上。

(3)加强政策引导。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大力宣传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综合效益和优惠政策,提高退耕还林积极性,稳定退耕意愿。

(4)简化土地承包程序。对搬迁户、死亡绝户、未发包到户等原因闲置的土地,由村委会与造林户签定合同,让造林大户或建档立卡贫困户承包实施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兑付给承包方。

(5)规范项目管理。统筹发改、林业、农业、国土、财政等部门工作力量,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的对接,按照“九步走”程序完善各个环节资料,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实施,有序推进。

(6)加强科技服务。林业部门要加强对退耕户的技术指导,做好栽前、栽中、栽后管理,地方政府要引导退耕户放眼长远,发展替代产业,增加经济收入,确保退耕成果巩固,不反弹,不留后账,充分发挥其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6~8]。

5 结语

保康县退耕还林工作在湖北省山区县中具有一定代表性。实践证明,退耕还林在提高森林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促进农民脱贫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贯彻国家退耕还林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保康县的实际,及时研究解决好新一轮退耕还林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必将促进该工程健康有序开展,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参考文献:

[1]保康县林业局编纂委员会.保康县林业志(1950-2010)[R].保康:保康县林业局,2014:253~256.

[2]冯云波.政府工作报告[R].保康:保康县人民政府,2016.

[3]国家发展与改革委等员会.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R].北京:国家发展与改革委等员会,2014.

[4]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湖北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管理办法[R].武汉:湖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15.

[5]赵树丛.在全国退耕还林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EB/OL].[2014-09-28].http://www.forestry.gov.cn/main/3164/content-711768.html.

[6]李 涛.大姚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及存在的问题分析[J].绿色科技,2016(21):70~71.

[7]李贵远.关于退耕还林工程是否有助于劳动力结构调整研究[J].绿色科技,2015(3):306~307.

[8]李秀军.退耕还林可持续性研究[J]. 绿色科技,2016(21):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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