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变革的理念、结构与制度

2017-05-18 13:17黄志成
世界教育信息 2017年9期
关键词:创新驱动制度创新

黄志成

摘 要:目前,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虽然进入了重大转型期,但是依旧存在着一系列阻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特别是创新过程中所具有的动态化、开放式、交互性特征,亟需大学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建立起以推动创新、形成区域创新生态系统为目标的互动机制,通过协同创新的方式提升全社会的创新能力。在此背景下,王志强博士的《“创新驱动”战略下高等教育与社会互动机制研究——基于大学变革的视角》一书应时而生。该书首先对当前欧美各国创新战略下大学变革的主要政策措施与具体路径进行了比较研究,选取了部分一流大学作为案例进行研究,全面而深入地考察了“创新驱动”战略背景下大学变革的内在动力、结构特征与未来趋势,并对创新的内涵与概念特征、大学变革的维度与路径、高等教育机构与区域社会经济互动的动力机制等理论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剖析和梳理。同时提出了“创新驱动”阶段大学变革的三重维度:理念之维、结构之维、制度之维。该书对我国在大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对丰富我国高等教育与社会互动机制研究理论、推动大学变革实践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创新驱动;大学变革;制度创新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强调要坚持不懈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新阶段放眼世界、立足全局、面向未来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因此,作为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形成过程中的知识核心,高等教育机构与社会的互动就显得尤为重要。

尽管如此,学术界关于高等教育与社会互动机制的研究成果却屈指可数,很多高校学者对我国的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国内外大学变革情况、甚至对创新基础理论都知之甚少,亟需相关的理论研究作为指导。有鉴于此,王志强博士的《“创新驱动”战略下高等教育与社会互动机制研究——基于大学变革的视角》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对上述问题做出了鞭辟入里的分析和详尽的回答。可以说,王志强博士这部著作对于深入研究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改革过程中应当发挥的功能、作用及其扮演的角色问题,有着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创新理论研究:大学变革的三重维度

伴随着全球性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创新对经济活动的作用也愈加明显,现今衡量大学科研产品的结构已经不再仅仅局限于硕士、博士学位的授予数量和科学论文的发表数量,而扩大到专利数量、项目合同经费、创业公司数量,上述指标也逐渐成为了衡量大学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方面。教育、科研和技术创新三者之间的互动发展,已经成为大学的主导成长模式。因此,深受工具理性主义和功利主义影响的大学若想通过变革实现与时俱进,必须摆脱“象牙塔”内做学术的封闭状态,逐步构建并确立在创新过程中的制度性主体这一重要地位。为此,王志强博士提出大学变革存在着理念之维、结构之维、制度之维三个维度。大学变革的理念之维,体现了文化、历史、核心价值体系对大学变革的内在规范性;大学变革的结构之维则建构了大学参与“创新驱动”过程的边界,使大学成为了“三螺旋”合作创新机制中的稳固主体,在这一结构之中,大学成为了创新过程的知识核心组织;大学变革的制度之维则提供了必要的外部环境,促进了大学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为大学的变革提供了法律依据、政策保障、资源支持和制度规范。[1]

(一)理念之维

现代意义上的教学型高等教育机构的出现已经有近千年的历史,而研究型大学也有400多年的发展历程。大学变革贯穿于整个大学发展历程之中,而且每一次大学发展理念的变革都伴随着整个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例如,19世纪中后期,德国的研究型大学正是凭借其先进的大学理念和制度成为当时世界科学技术的领导者和国际学术与高等教育的中心。尽管大学理念变革的重要性已经受到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但是人们对于大学理念的认知更多地还只是停留在它能够推动学校发展和促进学生发挥专业优势,进行创新创业活动这个层面。因此,王志强博士提出,大学在理念维度的变革应该是从经济话语向学习话语的回归。

在此基础之上,王志强博士提出,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大学变革的内在隐含目标和实现方式需要考虑到如下几个基本规律。第一,“创新驱动”战略下的大学变革的目的在于关注大学发展理念和发展路径的创新,从而促进学生发展,推动社会进步,是各种具有前瞻性的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实践的有效集成。第二,“创新驱动”战略下的大学变革体现在产学研协同创新的形式上,旨在强调大学原创性知识的探索与科学研究应当如何通过系统性的模式构建来服务于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因此,需要改变过去那种单向的、封闭的、相互疏离的发展理念,然后建立起大学、产业部门、科研机构彼此之间包容合作、知识共享、开放互动的创新体系,这对于促进大学创新活动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第三,“创新驱动”战略下的大学变革,其最终目标在于培养具有独立精神、独立思想、具备创造力和执行力的社会个体,因此,这一阶段的大学变革在理念层面更多应该思考如何吸引一流的创新人才,从而推动其他维度的发展。当然,提倡“創新驱动”并不意味着对投资驱动和要素驱动的忽视和抛弃,恰恰相反,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阶段,只有大量投入资金和要素到以大学为代表的知识密集型组织之中,才能够长期维系“创新驱动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

(二)结构之维

在“创新驱动”阶段的大学变革过程中,大学不仅要强化知识的原始创新、传播扩散与实践应用,增强技术创新的能力,而且还要在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进步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这就意味着,大学在这个过程中其自身的功能作用、影响范围、辐射领域等都将发生极大的变化,这对他们自身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综观古今中外大学变革案例,我们可以发现,大学的每一次变革都体现着所处时代各种观念、各种制度和科学技术的影响。“创新驱动”战略下的高等教育机构,其内部结构将实现从科层制到后工业化的转型,从而变得更加开放、合作,同时兼具扁平化、互动性等特征,大学与外部组织之间的合作范围也将变得更为广泛,程度也会加深。现代大学所践行的校院系三级管理体系及其专业设置无不体现了工业时代的欧洲所带来的深刻影响,它强调的是建立规范的、层级分明的体制以及自上而下的管理和控制结构,在专业设置与产业部门的发展需求上达到高匹配程度。而在“创新驱动”战略阶段,社会更加强调个体或组织创造性的发挥,它尊重每一个个体的差异性和企业的组织文化,并且给予他们足够的空间鼓励其自由发展。不仅如此,大学还需要更多的自主性,同时也需要在知识社会中具有更加开放的特征,以及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在大学的科研、教学、服务等环节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以便大学能在知识弥散式的社会中满足不同利益群体的需求。[2]

正如王志强博士所提到的那样,在“创新驱动”过程中,知识生产开始从一维向多元发展,大学与产业部门、独立研究机构、政府之间的竞争、合作、交易、依附、学习等多重关系共同构成了“创新驱动”过程中大学自身结构变革的动态常量。因此,大学必须从知识生产的垄断提供者转变为国内与国际环境的合作者、社会弥散的知识系统的重要参与者、创新系统发展中的关键制度性主体[3]。为此,大学需要对自身的形态、结构和功能等进行一次全面而深刻的批判性审视,然后提出并竭力践行一系列诸如放弃知识生产的垄断者地位、持有开放与灵活的态度、通过大学内部的跨学科研究机构与更广阔的社会环境联系起来等改进措施,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国际社会。这些变化都将重新构建大学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网络,从而使大学更为全面地融入弥散式知识系统中并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除此之外,大学变革的压力还来源于与知识生产存在利益关系的其他社会机构,特别是不同层级的政府都在向大学施加压力,迫使其进行变革以维护自身在某方面的利益。一直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后,大学都被看作是知识生产主体中的核心,在推动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他们或是作为创新系统中的关键要素而存在,或是在为企业和产业部门提供知识的过程中而发展。

(三)制度之维

“制度”一词,最早出现于《商君书》中,该书记载:“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而现在的制度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展开,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定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诺斯则认为“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讲,他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由此可见,制度提供了人类在其中相互影响的框架,是协作和竞争关系的确定,从而构成了一个社会运行的内在规则,特别是构成了一种经济秩序。

制度不仅涉及个人而且涉及组织机构和整个社会系统。“创新驱动”战略下大学变革的制度之维,涵盖了旨在推动大学知识生产、大学理念演进、大学治理机制优化、大学-产业部门合作机制完善等多个范畴的法律、规则、准则与惯例。具体而言,包括鼓励大学原创性知识成果转化和技术发明的扩散政策、保护大学教师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制度、鼓励大学与企业合作创新的法案、鼓励大学创新创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以价值创造而非以量化考核为主的大学科研评价与教师职称晋升制度等。这些制度的设计与贯彻落实,其前提是要尊重大学变革的理念之维,在理念引领下规范大学创新的范式,使大学的知识创造能够更加有效地与创新的价值实现衔接。制度的另一个作用则在于避免和化解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和利益倾轧,通过博弈程序的设计,化创新主体之间潜在的冲突于无形,建立起不同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框架。如果说理念之维引领了大学变革的方向,使之不会滑向工具理性的深渊,结构之维塑造了大学变革的整体框架,使之具有无限发展的可能性,那么制度之维则编制出了一层保护网,避免大学在充满不确定的创新环境中受到伤害。

无论是大学内部知识生产模式的变革,还是大学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关联,抑或是“创新驱动”过程中不同要素的耦合,都需要一个稳定的、可调整的、具有演化性质的制度规范。大学在“创新驱动”过程中的变革,不能被看作一个人为地、先验地设定了发展模式与路径的过程,它需要的是一个能够促使其发展并在發展的不同阶段加以调适的制度体系,也就是“创新驱动”战略下大学变革的制度之维。

二、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大学变革

在各发达国家和地区先后将创新作为国家战略进行发展这一宏观背景下,创新驱动阶段的社会经济变革出现了一些具有共同核心特征的趋势:构成创新过程的种种要素及其发生环节已经成为了一种共生共存、协同进化的创新系统,具有类似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

对于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大学变革,王志强博士认为区域创新活动的行为主体,涵盖了如大企业、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大学、科研机构、金融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政府部门等在内的不同创新主体要素。因此,他把区域创新体系分为四大创新主体:技术创新主体(大企业、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创新主体(大学和科研机构),制度创新主体(政府部门)和服务创新主体(中介服务机构)。区域创新体系的运行框架是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四大主体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双向互动过程。而在整个体系运行过程中,知识创新是技术创新的基础——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主要通过知识的传播扩散、基础性科学研究的发明、创新人才的培养、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深化等途径成为知识创新的主体。大学及其从属的科研机构作为知识经济发展的动力源是区域创新体系中的知识创新主体,是区域创新的源头,是区域创新体系中最活跃的部分。区域创新体系中的大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具有提供理论知识、促进创新思维发展、培养创新人才以及开发技术创新产品等功能的社会互动组织。

同时,王志强博士提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大学和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对该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其合作机制具有整体协调性、价值差异性、动态适应性和有序平衡性的特征。有鉴于此,他提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大学与企业要以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和社会效益优先为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参与到科学技术创新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的交流与合作。大学一是要不断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培养出具备创新创造性的高素质人才;二是通过与企业的联系,强化全校师生的科研能力、生产实践能力等,以不断满足社会的需要;三是学习企业高效的办事作风和处事原则,不断强化学校的教风、学风和作风建设;四是为企业或科研机构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五是学习市场的竞争机制,推动高等教育的体制改革。

三、结论与政策建议

研究大学与其他创新主体的互动机制问题,对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背景下的大学变革而言具有深远的积极影响。与其他众多学科一样,我国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也是舶来品,最初发源于国外,然后被引进吸收再消化,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大学创新系统。为了更好地认识大学创新系统发展运行的整体规律,王志强博士从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三种角度去认识和把握大学与其他创新主体的互动机制,毫无疑问,这对于进一步深化对我国大学变革过程中的整体发展状态和变化规律的认识将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

该书提出的我国大学与其他创新主体的互动特征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对国外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研究和探讨,同时结合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实际,作者认为,我国大学与其他创新主体之间的互动机制具体特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行政命令方式发挥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第二,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逐渐突显;第三,产学研系统创新模式逐渐形成;第四,技术性创新活动频繁。

王志强博士在肯定我国创新创业教育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的同时,也对我国大学与其他创新主体互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包括大学合作创新意识不强、创新合作机制不够完善、科研合作的激励机制不健全、风险承担机制欠缺、合作创新的社会发育不成熟、市场转化率较低等。鉴于此,他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很多宝贵建议:必须梳理现有政策的结构性矛盾,清除影响创新主体互动的制度性障碍,强化政府在创新中的管理作用,强化创新主体联合生产机制建设等。同时,他所提出的政府要加大科研经费投入,改革创新制度环境,搭建创新平台,强化创新合作,成立风险基金,减少投资风险,完善退出机制等政策性建议对于政府在“创新驱动”战略中所应发挥的作用具有指导意义。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高等教育机构的改革势必会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必须放眼国际大环境,同时立足中国国情,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因此,在确立创新驱动基本格局之下,搭建创新驱动平台,完善创新驱动机制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王志强博士参考国外创新驱动阶段各发达国家的创新战略、社会变革的核心趋势,创造性地提出了从理念之维、结构之维、制度之维这三个维度进行大学变革这一构想,对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变革和创新创业教育的本土化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参考价值。

《“创新驱动”战略下高等教育与社会互动机制研究——基于大学变革的视角》一书的出版,丰富了我国高等教育机构与社会互动教育理论研究,促进了大学变革理论的发展,对我国高等教育变革作出了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指导。

参考文献:

[1][2][3]王志强,卓泽林.“创新驱动”战略下高等教育与社会互动机制研究——基于大学变革的视角[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53,78,97.

编辑 王昕 校对 许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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