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乡镇走出“千万富翁”

2017-05-18 07:44卢金增孙暖
检察风云 2017年9期
关键词:刘强检察官办案

卢金增+孙暖

小镇巨贪“养成记”

2015年4月份,时任德州市陵城区环保局局长的刘传银,突然接到了区纪委的通知,要他去配合说明情况。

“刘传银被抓了”!这个消息很快在于集乡传开了。在过去的工作中,其独断专行,使很多人对他敢怒不敢言。他的落马,使与他接触过的人瞬间像炸开了锅,议论纷纷。

刘传银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考上了一所师范学校,毕业后从事过文教职工、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乡政府副镇长、副书记等职务,还曾因工作出色受过奖励。2005年至2015年3月间,先后被提拔担任陵城区(时为陵县)于集乡乡长、党委书记。

然而,顺风顺水的仕途并没有让刘传银感恩与满意,随着权力的增大,他开始思考怎么才能用权换成钱。

1999年初春,他在碱店乡任副书记,分管文教工作。期间收到过一位名叫刘强的报到材料,但人却始终没有报到,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当时刘传银就留了心思。等他调任于集乡乡长后,便为自己的侄子伪造了一张身份证,冒名顶替了刘强的身份,再利用手中的权力,将这个假刘强的人事关系落在了于集乡的文教上。

虽然文教这一官职不大,但从2005年到2015年,10年下来,刘传银单是假借刘强的名义套取的工资,就多达15万余元。

有了第一次的顺利得手,接下来的疯狂就更加肆无忌惮了。

2010年,刘传银升任于集乡党委书记。于集乡毗邻马颊河,地理位置优越,经济水平却比较落后。为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级政府不时为当地企业下拨部分扶持款项,这自然又成了刘传银眼中的“肥肉”。

他伙同他人或是直接从上级拨款中截留,给企业一部分,自己留下一部分;或是将扶持款打给企业,再从企业要回来。

自刘传银任职以来,上级政府下拨了数笔扶持企业的资金,大部分的钱都被他以各种名目揣进了自己的腰包。

当然,不仅仅是企业的扶持资金,还有各种补偿款、一事一议款项、借他人承包工程虚列开支、伪造工程等等,凡是可以想到的由头刘传银都用上了,为的就是将公款占为己有。

在10 多年的时间里,这个只有专科文化程度的正科级“芝麻官”,伙同他人,以扶持企业资金、编造虚假工程支出等各种名目,非法侵吞公款823万余元,同时,扣除其合法收入后,仍然有1082万余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最得力的助手

按当时的情况看,作为乡镇一把手的刘传银,即便想贪污公款,操作起来也是不容易的。于是,刘传银自然想到了时任乡财政所所长的李世英。一方有决策权,一方具体去操作,两人沆瀣一气,共同作案,直到案发。

为了将李世英一同拉下水,刘传银也给出了自己的“好处”。一次,他和李世英出差,途经德州一处中高档小区楼盘时,刘传银提议买房,一人一套。回到于集乡没多久,刘传银就以“房子要交定金”为由,让李世英以扶持企业资金的名义,虚开单据骗取本单位公款10余万元,用于缴纳房子的定金。

李世英原本不同意,但刘传银是自己的上级,不知道该如何拒绝,加之刘传银的威逼利诱,思之再三,李世英最终妥协。有了李世英的参与,刘传银的贪污之路走得越来越顺。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刘传银平时独断专行,身边哪怕有反对的声音,他也从不放在心上。有些伪造的合同、报告,副职们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不符合常理和规定,不予签字,刘传银就会生气地强迫副职必须签字。因为这些文件是他套取公款一个重要的手段,只有借助这些,他才能假立名目,在财务上把钱套出来。

可是,国家拨款,企业没有收到,这中间不会有人起疑吗?据悉,刘传银等人有时会让企业开假收据,有时会从企业拿盖了章的空收据自己填写内容,甚至很多时候企业的章都不是真的。

就这样,在于集乡这个地方,刘传银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力威逼利诱,几乎榨干了这个本就不算富裕的乡镇。

铁证下现形

刘传银涉嫌贪腐的线索到承办检察官手上时,信息十分有限,虽然举报人列出了很多账户,但所有的交易都混在一起,要想在茫茫交易中,找出具體是哪一笔贪污,难度非常大。

庞大的数据信息没有让检察官气馁,在他们看来,这是一起典型的“小官巨贪”案,数额巨大,影响恶劣。于是个个摩拳擦掌,鼓足了劲要大干一场!

就在检察官们信心满满想要拿下这起案件时,刘传银的表现却给他们迎头浇了一盆冷水:整整6天,办案人员无论制定怎样的讯问方案,刘传银就是不说一句话。调查取证也进展缓慢,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案子一时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压力就是动力,困难就是挑战。那段时间,所有办案检察官都保持着高度紧张的状态。不管是晚上下了班,还是节假日,都有人在办公室加班。他们办公室的桌子上、墙角甚至地下,都堆满了厚厚的材料,因为账本数据字体很小,他们就趴在桌子上一点一点地去看、去对比,脸都恨不得贴到账本上。

这样紧张高压的状态持续了半年多,在办案检察官的缜密侦查下,八家银行、几十本存折、近十年的收支数据,刘传银犯罪的证据一条条地浮现了出来。

面对铁证,刘传银的心理防线彻底瓦解。

据刘传银交代,这些钱他是想留给女儿的,想给她一个好的物质环境。但直到案发,他这些钱大部分并没有给女儿,也没有挥霍掉,而是存在银行里。

这些年,刘传银最大的一笔开支就是在德州市一处中高档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并进行了精装:180多平方米,耀眼的水晶吊灯、大理石地板、雕花的电视机墙……装修的豪华程度堪比五星级酒店。但这间搭上了党纪、国法和他自己良心的房子,刘传银却一天也没有住过。

反思:流失的岂止是钱

2016年10月12日,德州市中级法院经公开审理后宣判:被告人刘传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刘传银服判,表示不上诉。

值得注意的是,审理过程中,刘传银一遍遍回头望去,但旁听席上却始终空无一人。此时,眼泪成了刘传银无声的忏悔。

从2005年到2015年,整整十年的时间,这只“硕鼠”侵吞着国家的财产,对当地的官场风气和群众心中的干部形象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对此,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这种“小官巨贪”的情况存在了10年却始终没有被发现呢?是制度的缺失还是监管的缺位?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在“办案礼记”中写道:刘传银作为乡镇一把手,对其监督不力、权力过于集中,大权独揽、独断专行,财务管理混乱,工程审批权责不清,是刘传银开始实施犯罪后10年以上才得以案发的主要原因;刘传银本身素质不高、道德失范是该案案发最直接的原因。

至此,这起案件最终尘埃落定,刘传银也将在高墙之内悔过他的罪行。

除去个人贪欲,我们也应该反思,一些“小官员”能做到“大腐败”,就在于他们掌握的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绝对权力必然导致绝对腐败,加之身处基层,距离上游还有空地,因此便滋生了腐败的蛆虫。既然他们能从制度中寻求漏洞,那我们不妨也从制度入手,使得官员不能利用漏洞获利,使他手中的权力能够受到强有力的监督和有效的约束,从而消解所谓的权力魔杖效应,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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