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比率的有效性研究

2017-05-18 10:08胡安幸戴亮
时代金融 2017年12期

胡安幸+戴亮

【摘要】哈罗德·埃文斯基在其著作《财富管理》介绍了三个衡量基金的业绩表现的指标:夏普比率、特雷诺指数及阿尔法-詹森差额回报指标。本文针对夏普比率,理论部分分析了当资产收益率并不完全满足正态分布时,夏普比率可能带来的偏误,运用上海證券交易所主板开放式基金的数据,使用夏普比率评选出最优基金,结论为我国主板开放式基金市场存在夏普比率陷阱,直接运用夏普比率评选最优基金并不合适,夏普比率比较适合作为一个辅助指标,衡量基金的业绩还需要结合其他的方法。

【关键词】夏普比率 平均收益率 基金业绩

四、结论

仅仅依靠夏普比率来评选出最优基金是不准确的。一方面,从理论角度考虑,夏普比率直观地反映出了投资组合单位风险带来的期望收益,但进一步考虑,夏普比率其实并不直观。对不同的投资者,他们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统一用方差衡量风险有失偏颇,若只是单纯比较风险大小,方差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只是进行序数的比较,但当把方差作为分母,将要进行定量分析时,问题就出现了,风险并不是均匀分布在方差之中;对一个投资者而言,在风险不同时,单位风险的边际风险报酬不同,所以说夏普比率提供的单位风险带来的期望收益对一个投资者而言,指导意义并不大,也就是说,当两种不同的投资组合,具有不同的收益和方差,但具有相同的夏普比率,夏普比率反映的信息是,这两个投资组合具有相同单位风险报酬,但实际上对同一个投资者而言,这两个投资组合的单位风险并不一样,因为风险不能像收益一样,能简单地进行加总或者同比例扩大。

另一方面,从实际角度考虑,用夏普比率进行比较需要事先确定一个收益的范围,否则,若某一基金A的均值和方差都很小,其最大值都比另一基金B的最小值要小,但因为基金B的波动很大,导致其夏普比率比基金A的小,致使最优基金为基金A,但理性人会选择基金B,因为即使以方差计量的基金B的风险更大,但基金B在任何时刻的收益都要高于基金A。也就是说,在考虑用夏普比率评选基金的时候,首先要对平均收益进行比较,再运用夏普比率,不能盲目地运用夏普比率直接比较,毕竟投资者关注的是自身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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