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社会”的国民性初探

2017-05-18 13:29王金芙
青年文学家 2017年11期
关键词:乡土中国国民性

摘 要:《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对于中国社会的内在肌理和基因研究的重要作品之一,他对我国传统社会的构成要素和伦理价值进行了深刻解析,展现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关于我国乡土社会的特点在书中作者进行了深刻剖析,这成为我们探索国民性的重要来源和依据。

关键词:《乡土中国》;乡土社会;国民性

作者简介:王金芙(1990.4-),女,汉,吉林人,黑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研究。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11--02

一、乡土社会的内涵

何为“乡土社会”,费孝通并没有明确作答,但根据《乡土中国》,可以找到一些根据。“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1]可以理解为乡土中国理论,实际就是为了回答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是什么,而对此问题的回答是:“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2]那么,在此首先要弄清楚的概念就是何谓中国基层?事实上,在费孝通认为,“基层”是一个具有特定指向性和规定性的范畴。传统中国社会是依靠双轨制来维系的,即上层的王权统治和基层的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是士绅阶层主导下的社会自主空间。因此,“基层社会”是针对王权统治而言的,由此推断,基层社会在理论上是不排斥城镇社会的,只不过乡村在其中占主导而已。

其次,要清楚什么是乡土性。可以借助费孝通给予乡土社会的三个维度来分析。一是社会主体的非流动性,二是社会空间的地方性,三是社会关系的熟悉性。梳理一下,由于乡土社会的主体——农民主要靠种地谋生,他们依赖又受制于土地,所以,乡村里的人基本是不流动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但这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3]事实上,这种非流动性所反映的是农民的生计模式,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社会与文化生活形态。乡土社会空间的地方性是由农民聚村而居的现实决定的,乡村就是乡土社区组织的基本单位。乡土社会的地方性一方面反映农民受限制的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地方性还表现为因限制而产生较为闭塞的社交网络,网络,也就是农民的聚居之地。如果说农民扎根土体体现的是他们“土生土长”的 “土”的特征,那么,农民聚居而形成的“熟人社团”,则构成了农民乡土本色下“乡”这一生活空间的面貌了。从社会关系来看,乡土社会是熟悉的社会,在熟悉的基础上,信任关系得以形成。从这种关系中衍生出两个乡村社会的核心规则。一个是内在的规矩,它是伴随乡土社会逐渐生成的自发性规则,可以理解为“礼制”,村民在熟人之间依靠“礼法”而非“法理”来协调各种问题;另一个是外在规则,这是一种后天学习而来的规矩,但并不是学习法律而是沿袭礼俗,它不依靠教育机构,而是在日常生活中耳濡目染得来的。

综上所述,简要概括一下乡土社会的内涵,即它是中国境内与王权政治相对的社会空间,其中既包括乡村又包括城镇。这个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上的社会空间,拥有两个特征,即内在的礼治规则和外在的差序格局。

二、中国人的国民性格

国民性也就是一国民众所反映出的主要性情和格调,它是一国之民在日积月累的历史洗礼中逐渐培养起来的特性,它与本国的历史文化、人情风貌、社会熏陶等方面有着深刻的羁绊和关联。国民性可以说是对一个国家国情的基本反映和综合。中国不仅是一个文明古国,还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我国的生活主体,农业是我国的生存支柱,农业生产催生的乡土文化自然也塑造了中国的国民性。我国的国民性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因循守旧

在农业为主的社会中,土地就是人生存的根本,土地的不流动性决定了农民生存空间的局限性,所以人们安土重迁,迁移被视为是变态,定居才是常态。久而久之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都很难轻易改变。在固守旧习的前提下,生产经验显得尤为重要。经验是一种需要经过长久训练和积累才能形成的,尤其是农业生产经验更是得来不易,正因它的宝贵和累积不易,才导致了中国人的刻板和念旧。另外,中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产模式长期占据主导地位,致使交流受阻,长此以往就导致国人的闭塞和守旧。

但是,在社区之内,大家还是熟人,彼此之间十分了解,这种熟稔导致他们文字能力的薄弱,并不是由于他们的愚笨而是因为不需要,从而进一步导致基层社会长期的文字缺失,文字的缺席,使国人缺乏了良好的开蒙机会,这使国人走出思想的藩篱更加困难重重。在经年累月的影响之下,狭隘主义和保守主义自然占了上风,深深烙印在国人心中。

(二)有私无公

“自私”几乎成为国内外对中国人性格特点的一致意见。我们本国的思想家梁启超和儒学家梁漱溟,也毫不留情的批判中国人的自私自利和因私忘公。外国学者自是不必赘言,对此更是强烈批判,指摘中国人因私废公,漠视公共利益,甚至就是没有公共意识,说白了就是不讲公德,只重私欲。

但这些评价对于中国人来说未免太过苛责,所谓自私并不是中国人骨子里的品质,决定这一切的其实是乡土社会的社会关系和行为交往原则长期作用的结果,更确切地说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这种“差序格局”是以每个个体为核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和行为标准,逐渐由内向外扩散开去的关系。我们每个人在其中都不是独立的个体,我们身处在份额中网格化的关系之中,每层关系都是我们的亲戚或熟人,我们实质上就是生活在私人关系网之中,在这个叠加的网格中,自私实在是身不由己。这点上我们与西方社会有着本质的不同,他们的社会是由公民个体组建的集体,每个人都是相对独立的,他们的社会关系相对“单纯”,在“生人社会”他们更加重视平等和民主,但我们不行,“熟人社会”给了个人太多考量和顾虑,所以西方的社会道德只能退居其次。

(三)以和为贵

乡土社会的社会秩序是一种礼治秩序,这与现代社会依靠法治来维持社会秩序是不同的,法治是依靠国家权力,强迫实施的统治秩序。身处在基层的乡村之中,法律对于大家来说那是国家的,自然是不敢违抗,但是对于全社会有约束力的法律,面对乡土社会时常是不具有公信力的,因为人们通常更愿意执行其内部约定俗成的“礼法”。这种“礼法”是熟人社会极为推崇的,它对于解决熟人之间的种种矛盾非常有效,重要是“不伤和气”。农业生产养育了这种“以和为贵”乡土文化。农民附着在土地之上,土地的不可流动相使得农民不得不安土重迁,小农经济的上产模式埋没了合作的重要性,使得原本就闭塞的活动空间更加局促。他们存活的区域只有简单的季节变化,时代对于他们没有多大影响。这种长期的封闭空间导致他们对于传统和经验的重视,年复一年的时间使得“道德”在其中自有一套体系,并且祖祖辈辈都在传承者,与它一起流传下去的还有“礼法”的权威性,逐渐发展为“礼教”使人们不断敬畏和捍卫,这种顺从是发自内心的敬意,它教会人们忍耐、顺从,从而自然而然地塑造了中国人以礼服人,以和为贵的核心品行。

(四)重名轻实

在中国人的生活中,“面子学”可是一门大学问。亚瑟·史密斯指出“中国人具有强烈的爱演戏的本能,戏剧几乎可以说是通行全国的娱乐活动”。在中国人的价值观中有一位十分重要的观念——“面子观”。这种观念之所以深刻的影响中国人实际上也是社会发展的结果。乡土社会虽然是相对稳定的社会,但还是缓慢变化的,对于重视传统的乡土社会来说,面子观就是礼俗社会中企图维护和谐,维护长老权力的折中办法。这种名实分离的做法,通过对“名”的重新理解和诠释这种虚构的手法,既在脸面上保全了长老权力,又在现实中应对了变化的社会,所以这种名实分离无可避免也就成了必然。

三、結语

以上这些关于国民性的分析,只是提炼《乡土中国》文本中的主要方面,并不全面,而且国民性的分析,只是作者寻找的《乡土中国》这部著作中众多方面中的一个小的方面,还有很多值得挖掘的内容和空间。

参考文献:

[1][2][3]费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第6页,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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