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现代服务行—业税负的影响

2017-05-18 08:06刘万军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计税进项税额营业税

刘万军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意味着运行20多年的营业税要退出历史舞台,原缴纳营业税的现代服务业将在遵守税法的情况下如何合理筹划,降低行业税负,已是目前财务工作的重心。

税制调整、计税方法变化对现代服务业税负的影响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纳税人税负轻与重,要从适用税率和计税基数两方面考虑,现代服务业原营业税税率为5%,而“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方法计税的纳税人适用3%的税率;营业税计算方法=营业额x5%,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销售额/(1+6%)x6%-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和采用简易方法计税的增值税=应税服务:(税率或征收率)=应税服务÷(1+3%)x3%。“营改增”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较原营业税税率直接减少2%,减负效果显著,对于一般纳税人,税率较之前高出1%,因计算方法不同,减负效果直接取决于纳税人索取进项税额发票的情况。以年销售额(含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酒店为例(假设成本费用率为60%),将其归为一般纳税人。原应纳营业税=500x5%=25(万元),现增值税=500÷(1+6%)x6%-500x60%x6%=10.3(万元),而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都可以获得进项发票抵扣,总体上看,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年销售额(含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酒店,将其归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500÷(1+3%)x3%=14.56(万元),与原5%的营业税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相比,其税收负担直接下降约40%。从上述例子看出,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在“营改增”后均有所减轻,充分体现了增值税税不重征、避免重复征税等优点,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

现代服务业在“营改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难以取得,因无法抵扣致使税負增加,如无法核算进项税额的企业,或者人力成本占成本比重较大的企业,实际上将无法达到减负的目的;对规模较小的纳税人,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意味着现金流出加大,造成生产经营资金紧张,而同时中小企业又面临融资难的现实。

“营改增”后纳税人采取的违规行为

由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不同,税负差别较大。难以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的纳税人在销售额达到足可认定一般纳税人标准时,仍不愿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究其原因为:一是一般纳税人纳税操作流程复杂,二是可抵扣进项税额发票较难取得,若购进商品劳务无法取得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予以扣税,那么整体税负就会大大增加,加重纳税人负担,违背政府减负政策的初衷,三是取得发票将导致更多现金流出,加重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上述因素会促使纳税人另辟蹊径,采取“账外账”等方法进行财务核算,规避纳税,侵蚀税基,同时加大了税务监管成本。

为降低行业税负,现代服务业采取主要措施

加强纳税筹划。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在税率上差异,现代服务业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经营规模选择适当的税率,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可再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

尽量从正规途径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扣税。对于购进农产品,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可以抵扣13%的税额;对于无法取得购货发票的符合代开条件的可选择从税务局代开发票进行抵扣,作到应扣尽扣。

熟悉税收法律规定,为企业减负提供法律依据。

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用以减轻税负。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为降低行业税负,政策建议

“营改增”的目的是为了调整经济结构,减轻税收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要合理减轻企业税负,保证税负公平,保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税务部门提高服务意识,一方为企业解决税收政策方面的问题,帮助纳税人学习和掌握“营改增”政策规定,另一方面解决增值税扣税发票取得困难的问题。

渐进完善增值税抵扣制度。由于各种社会经济和技术因素,增值税的抵扣不可避免地存在不充分性,未来的进项税额抵扣制度需要进一步贴近真实交易情形,尽可能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做到“能抵则抵”,将增值税制度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解决与管理者、劳动力等人员有关的费用支出的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问题。现代服务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工资、社会保险、劳务费用占比较大,这方面不允许抵扣,对降低税收效起递减作用。

加大财政补贴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鼓励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解决因经济结构调整及“营改增”对现代服务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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