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鉴赏与评论四题

2017-05-21 08:19程宏宇
文教资料 2017年7期

程宏宇

摘 要: 当今文艺鉴赏与评论文艺品评应心仪“文本”,体验“文本”,切忌由虚而虚,不接“地气”;应在其中融入论者的情感,将理性美与激情美融合升华;应关注“亦此亦彼”的审美“模糊体验”,在默契神交中把握“非此即彼”的作品明晰形态;应在“全球化”背景下,立足“民族”,放眼“世界”,由传统审美鉴赏经验走向审美创造。

关键词: 文艺鉴赏 文艺评论 当下审视

文艺鉴赏是文艺欣赏的深化。文艺评论是评论家的鉴赏,并付诸传播,引导阅读。当下的“品”、“评”,出现了一些新的状况,值得关注。

一、品评者的审美经验首先源于文本

越来越多的文艺鉴赏和评论由“虚”而“虚”,天马行空,脱离文本。这种审美“经验”,缺乏源头,不接地气,玄之又玄,诚不可取。

“审美经验”作为当代美学研究的基础命题,是一个缺乏严格内涵限定、有着宽泛外延的概念范畴,包容度很大,极具弹性。然而,这绝不意味着审美经验是一个虚无缥缈的能指符号。事实上,作为人类总体经验中一种更富于人文精神意义的经验领域,审美经验具有基本的内在逻辑和独特的规定性,是具有相对稳定性的经验形态。

审美经验是不断丰富和衍化的,是与美的艺术、美的自然、美的生活紧密相连的独特经验,代表了所有经验类型中最具灵气的呈现方式。

审美经验既是审美对象结构和实践结构内化的产物,又是主体内省和概括的结果,不但具有个人感悟性,而且具有社会共通性。

当前,关于审美经验的研究氛围和语境有了很大的改变和拓展,外来的理论言说为其基础。但说到底,它最后仍将汇聚到文艺创作和欣赏活动中,因为审美经验的生动体现,归根究底仍在文艺创作和鉴赏领域。将审美经验研究与文艺的“创”、“读”实践重新紧密联系起来,并不意味着重回窠臼、固守旧营,也不是摒弃审美经验与社会新潮、文化市场接轨。

联系“创”、“读”的,只有文本。审美经验总是体现在文艺作品的文本中,它让创作者的审美体验获得坚固的依托和外壳,亦让文艺鉴赏与评论产生鲜活而持久的影响力。

在文艺评论中,要注重与审美对象的默契神交,这是点亮文艺评论家心灵的灯盏,它唤醒沉睡的自我意识,使原创者的内在潜能再次得到自由的伸展与迸发,进而得以凝聚、生发,转化为读者和评论家孕育、分娩的新的艺术形象。文艺鉴赏作为一种二度创作,没有接受者的足够体验介入和能动参与,是不可能还原文本蕴涵的意义并获得创造性审美愉悦的。审美经验的发生只在体验中发生,审美体验促成了读者理解视域和文本既有视域的彼此融合,成为文本阅读和接受的最根本、最核心的主导性体验。心仪文本,体验文本,使文艺评论审美形象化,方能发挥文艺的潜移默化作用,使评论的文字起到净化灵魂和引导艺术实践的作用。

总之,对文本的审美体验,不仅成为文艺批评的基础,为文艺批评提供独特的评价体系标准与研究视角,而且成为文艺鉴赏审美形象化的对象范畴。

二、理性品格美与激情美的双向统一

好的文艺作品皆缘情而作,写山则情满于山,状海则情溢于海。当今一些文艺评论过于炫耀“理性”,作品中的“情”一经某些评论家“蒸馏”,顿时淘汰出局,呈示的是那些干巴巴的冷漠的“理论”,这应当引起关注。

文艺理论研究,首先运用的当然是理性思维,理性思维包容量较大。

以往,我们惯于将思维方式分为三种,即形象思维、灵感思维和抽象思维。有人将形象思维称作直观思维,將抽象思维称作逻辑思维;还有人将灵感思维称为“爆发式思维”。以上三种思维方式,由古至今,实际上均在不断交叉与渗透,形成了“交互思维”。于是,有人将思维方式归为两大块,即理性思维与感性思维,并相互结合。

文艺评论著述应是理性思维与感性思维的结合,个中存在着“灵感思维”(感情爆发式思维)。高明的评论者,往往将两种单向思维灵动地加以贯通与融合,实现双向思维的统一。

这一类文艺评论著述,充盈了丰富的哲理性,一些论段有时就是哲理名言,激发读者去思考人生、世界与社会,进而启迪人们的审美理性思维。认真观照这类文艺评论著述,你会发觉其中有着相当高的哲理品位,理性思维之光烛照了人类的内宇宙,外化出至情至性的内涵。

这不是“坐而论道”,而是将纯净的哲理性上升到美学的巅峰,创造出“丰实空灵,像一座灿烂的星天”[1]的哲理品格之美,如闻一多的《唐诗杂论》、宗白华的《美学散步》、蒋和森的《红楼梦论稿》等。

何谓哲理品格美?用通俗的语言表述,就是将哲理品格与审美品格上升到总体文化平台,经过有机结合,焕发出充实而富于光辉的大美。

引导读者进入全新的审美文化境界,从哲理品格美的视角研究文艺,必将给文艺鉴赏与评论带来新的生命力与创造力。

诗人需要激情,文艺理论研究亦然。一部纯理论文艺学专著,若高明地融入作者个人的情感,就如同诗歌一般,形成感性化、情绪化的文学性语言表述。读者往往被其中的诗化语言所感染,为优美流畅的哲理语言所打动,并深深折服。这种上升到美学高度的激情,就是激情美。

理性与激情本来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概念,两者似乎相互排斥。然而,若将两者相生相得,让理性与激情融合而天成,不仅是将理性与激情从一般视角沟通,更是充分调动著者的美学积淀和审美文化观念,即可生成哲理品格美与激情美双向统一的文艺评论精品。

从这个意义上说,文艺评论家应适当“下水”,从事一些文艺创作活动,涉足小说、散文、诗歌、戏剧乃至传统诗词。有了比较丰富的文艺创作体验,其论著就自然而然地含蕴文艺创作的激情美,再加上本来就具备的专业理论视角,其激情美与哲理美的融合升华就显得相当自然。

三、文艺品评中的“模糊美学”

文艺作品需要“意会”。意会,往往是“模糊”的。曹雪芹著《红楼梦》,采取“烟云模糊”法,用“假语村言”,将“真事隐去”,至今人们仍在“意会”。所以真正美好的文艺鉴赏和评论,从不纠缠和拘泥“本事”,不在“对号入座”中讨生活。

文艺作品的内涵,是纷纭复杂的。欣赏者的“观察点”更是“山形步步移”。于是形成了文艺作品的“多义性”。这种多义性,常常“乱花渐欲迷人眼”,产生一种“醉眼中的朦胧”。故文艺鉴赏和评论,不应当只求“点”上的“精确”,而应当跳出“此山”,从总体上体察和把握“山”之气势与神韵,求得“面”上的通达。这样做有利于把握审美对象本来就有的不确定性和确定性、近似值和精确值、偶然性和必然性、稳定性和变化性、固定性和随机性,从而获得一个总体的、复合的印象(《红楼梦学刊》1986年第4期《论红楼梦模糊体验》)。譬如面对“烟云模糊”的《红楼梦》,我们不必细较大观园究竟在哪里,书中是不是暗示了清廷的宫闱秘事?我们需要的是一种“不求甚解”的“解”,一种面对艺术“星空”所感悟到的“今夜星光灿烂”。这种奇妙的“模糊体验”,可以加深对这部伟大作品的理解,有助于获得更自然、更精确的审美感受和审美判断。

当今的文艺作品,有趋于“纪实”、“写真”的倾向,有的带有“自传”因素,鉴赏和评论者的审美视线不应当“月亮走,我也走”,囿于人物和事物的原型,只登“东山”而不登“泰山”。恰恰相反,必须更上一层楼,雄视四野、感受氛围,引导人们把握全境的充实、阔大与鸿蒙。这就要求在认真考核各种具体因素的前提下,再搞一番“模糊识别”,以求得由局部而整体的审美感受的升华。这是治疗文艺鉴赏和评论中“小家子气”和“瞎子摸象”的一种良方。

当今的文艺作品,多有人物“意识流”的展示,往往如“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面对这一种迷离恍惚,评论者的审美判断不能舍本求末,抓住次要的,忽略主要的,而应当留意构成情感“流水”的诸多活蹦乱跳的“浪花”,看它们是怎样彼此呼应、碰撞与交融的,只有敏锐地把握这一种“模糊美”的集合,才能真正评说作品的主旨和神韵,从而使审美评论扬帆击水,渐臻“江入大荒流”的审美佳境。

在文艺鉴赏和评论中运用“模糊美学”,是为了追摄文艺作品中人物情感与生活画面的“模糊集合体”。要从识别大体轮廓、产生模糊感受起步,引导读者调动自己的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走出“隔雾观花”的朦胧,在“亦此亦彼”的模糊感受中顺乎自然地把握“非此即彼”的明晰性形态,从而诗意地鸟瞰文艺作品的整个形象体系,获得豁然开朗的顿悟,接受艺术星光的启蒙。

四、从传统审美鉴赏经验走向审美创造

在“现代”、“后现代”的全球背景下,当今文艺鉴赏与评论的“路子”有时比较“野”,令人目眩。其实,真正的审美创造总是由本民族的传统审美鉴赏经验起步的。

审美,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历史的产物,它所构成的审美经验首先来自本民族的社会文化。由这种审美经验升华而成的审美观念、审美趣味、审美理想,更直接地与特定地域和民族的社会生活、社会价值取向相联系。因此,渗透着这种审美价值意识的审美心理经验,必然随着各民族社会生活、文化心理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带有鲜明的时代和民族的情调与色彩。所以,文艺鉴赏和评论的审美创造,首先是“民族”的,然后才是“世界”的。

审视中华民族的社会历史文化语境,文艺鉴赏与评论具有“情”、“境”和谐的优良传统。当具有审美性质的“境”符合主体之“意”,并进行灵动的审美观照时,景中含情、情中见景的完整的、充满意蕴的感性世界便油然而生,这是一种融合了屈骚、唐音、宋韵的令人心驰神往的“意境”。

有这样一种观点,认为“美”是“客观”的。其实,不同时代、民族的人们对美的看法是千差万别的,“美不自美,因人而彰”。文艺鉴赏和评论的审美创造,应得今人的“人气”。

当今神州,人们的审美活动在深化改革的大潮中捕捉美的意象。这个意象世界不是一种物理实在,也不是抽象的理念世界,而是一个鲜活的潮涨潮落、云起云飞、追逐“弄潮儿”、问谁主沉浮的感性世界。

传统的“意境”,必将随着这种变化而变化。这种变化,必然受到外在的影响,但首先受制于当今人们的生活欲望和情感节奏,而且千差万别。文艺鉴赏和评论的创新,应当于“多”中求“一”,而不是以“一”约“多”。不同的欣赏者由于个体审美理想、审美趣味的差异,即使面对同一个“象”,也会产生不同的“审美之意”。

应当在社会历史性的高度,将当今中国的个体差异性放到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高度加以考察,在新的“意境”中阐释“美”。

传统审美经验的“风骚”,必须因发展变化而变化。昔日的“意境”和谐,因其烙上了当时年代的印记,已经烟云模糊。当今的民族生活习惯、思想文化传播、心理及感情等,正在新的境遇中产生“振荡相转”的新的和谐,文艺鉴赏与评论应当摄取和阐释这种“和谐”,柳暗花明又一村。

“意境注重的是表现性”[2],这不仅肯定了审美活动中“情景交融”的重要性,而且强调了审美关注的当下性。将主体的审美情感放到现实社会环境下加以考察,才能真正说明美是属于历史性范畴的,是历史进步的产物,从来就没有静止的美。今日的中国文艺创作实践,正在挥霍经济潮汐中人们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我们的文艺鉴赏和评论应当休戚与共,歌哭同声,从理论的高度评说并引领这种别开生面的美。何谓“创造”?这就是创造。

这种“创造”的实质,是将现实中的审美对象,经由审美主体的活生生的观照,生成万紫千红,而不是主观先行、请生活之美屈尊就范。否则既失去“传统”又失去“当下”,既失去“民族”又失去“世界”。

值得欣慰的是,一些富于审美鉴赏经验的文艺评论家,既珍惜传统审美鉴赏经验的“天然印记”,又在高丘号角的鼓舞下,从传统起步,固本开新,走向更高层次审美创造。他们的著述,呈现出一种新的理论格局,美学包容度较大,汲取了古今中外一切可以“拿来”的审美鉴赏经验,出神入化地進行审美创造,正视“新潮”,又引领“新潮”,采菊东篱,又突破籓篱,显示了蒸腾的文艺评论活力。

参考文献:

[1]宗白华.美学散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25.

[2]胡经之,李健.中国古典文艺学[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06: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