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鲷鱼让我打嗝》,这是一种犹太式的幽默

2017-06-15 01:55孙若茜
三联生活周刊 2017年24期
关键词:艾森伍迪杰西

孙若茜

“好吧,我是美籍犹太人,这就是我观察世界的角度。”——杰西·艾森伯格

“吃鲷鱼让我打嗝”是一个9岁男孩对餐厅的点评簿,像是一本日记,收录了他的各种用餐经历,最后给出评分。他的满分是2000星,但没有任何一家餐厅能拿到这个分数,野泽寿司馆甚至只拿了16星。食物的味道,用餐的环境,服务人员的态度,虽然这些有时还是会被当成考量的对象,但绝对不是关键因素。我们很难一下子掌握他的评分标准,但同时又知道他的判断绝非没有逻辑或者毫无意义。

杰西·艾森伯格和他的作品《吃鲷鱼让我打嗝》

比如男孩打出过一次接近满分的评价,1954星,给了一家名叫“天使冰王”的冰淇淋店,理由是“既然天使冰王那么想拥有最好的酸奶冰淇淋,竟然把自己的想法作为饭店的名字,那么他们的酸奶冰淇淋也许就是最好的”。更重要的是,他的妈妈正好是天使冰王的反面。她从来不说她是个好母亲,更不会说自己是最好的母亲,因此,她“也许就没有任何压力这样做了”。这样一来,男孩的打分理由虽然“鸡汤”,却不仅瞬间成立,还变得让人心疼。

大部分的餐厅都是妈妈带他去的,这位单亲妈妈有着成人惯有的虚伪和刻薄,尽收男孩眼中,他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去参加读书俱乐部,毕竟她在家什么书也不读,还在俱乐部要到他家里聚会的前夜,爆了很多次“我操”这样的粗口。他不明白妈妈为什么要去将“摒弃你的虚荣,放弃你的财产,重新学习如何生活”作为宗旨的静修堂,他知道这三件事情妈妈都不会想做,因为她为了去那儿,整个星期都在疯狂购物,买性感的瑜伽训练服。他知道妈妈并不喜欢吃撒满巧克力棒碎末的酸奶冰淇淋,之所以点它,完全是出于一种对店家不能紧跟时尚的嘲弄之心……

“大多数孩子很可能因为自己的妈妈说这么多谎话而生气,但是出于某种原因,我只是为她感到伤心。”他认为当他妈妈说谎时,“她并不说她心里不想说的话,只说心里想说的反话。”他知道小孩子们的想法和大人们是不一样的。“大人们花了那么多年的时间去思考,想法和别人越来越趋同,因为你与别人生活的时间越久,你自己独特的想法就越少,与别人的想法就越像。但孩子们是新人,所以,我们的想法仍然更加正常一些。”有时候,他的成熟似乎已经超出了年龄,但有时候,你又会清楚地看到这是分离焦虑下的敏感和小心翼翼。

在整部《吃鲷鱼让我打嗝》(Bream Gives Me Hiccups)的短篇故事中,男孩对餐厅的点评被认为是全书最引人注意的部分,它基本上完好地呈现了作者的风格、语调、有关幽默的趣味以及似乎有那么一点点神经质的特质。但它不是这本书内容的全部,毕竟,作者杰西·艾森伯格并不是一位惯用儿童视角的写作者。

事实上,很难断定他惯用什么视角,或者什么文体写作,在这本书里,有太多的书写形式:电子邮件、短信、药物说明、不平衡的对话、诗歌……所有这些集合在一本书中,就像一场关于书写形式的实验,其中的内容大都关于现代人的陋习,虚伪、自恋、对互联网依赖等等。始终如一的只有作者对幽默的把握,讽刺、俏皮,有些好笑但又十分尖利的姿态。

评论者常常喜欢将作者的这种写作风格和他曾经饰演的角色联系起来,认为气质相近——是的,作者杰西·艾森伯格是一名演员,且很有些名气。那个常被用来比较的角色,就是他在大卫·芬奇的电影《社交网络》(The Social Network)中扮演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艾森伯格还因为这个角色获得了第83届奥斯卡金像奖最佳男主角的提名。

作为一个年纪轻轻就小有成绩且拥有一大票“粉丝”的演员,艾森伯格的书注定会受到他这重身份的影响,影响销量,也影响读者对作品本身的判断。他自己非常清楚这一点。他知道自己在人气上的优势,也知道不管他的作品实际如何,都可能被认为是拥有演员身份才得以成书的。在电影《旅行终点》(The End of the Tour)中,他饰演的一名记者问华莱士:“是不是感觉超级棒?所有人都读你写的文章,大家都觉得你聪明绝顶。”回答是:“并没有,越多人说喜欢你,越多人怀疑你是徒有虚名。”这句话大概让他感同身受,他告诉自己多加小心,只在书中放入自己觉得满意,且被朋友、家人一致认同的作品。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也确实拥有足够多的作品供自己筛选,这可能已经完全有别于一般意义上玩票似的明星写作。实际上,艾森伯格从十几岁开始就已经在有意识地写作,作家、剧作家如今已经成为他的主要身份。

最开始他写笑话,喜欢脑筋急转弯、俏皮话。但这种写作很难被认可,连他自己也发现其中那些笑料的价值很快就会消失。“给角色设置的一些笑料,时常就把角色深层次的悲伤掩盖住了。”二十几岁,他读到《纽约客》(The New Yorker)上的幽默版块,像很多新手一样,“我之前不知道还可以这样写作”。幽默、机智又基于人物塑造的短篇故事,甚至还可以加入一些对当代社会的,以及政治等等的评论,这为他打开了新的视野。他发现他的朋友作家西蒙·里奇这样写作,伍迪·艾伦也是这样的风格,于是,他开始尝试更长时间地关注故事中的角色,即便最终的落点在于“幽默”,这种幽默也要基于人物的塑造,而不是制造笑点本身。

但他还是被不同的出版商拒绝了很多年,直到六七年前,才终于找到了最适合的表达方式。他创作的戏剧剧本在舞台上上演,他的文章持续地在《纽约客》和《麦克斯》(McSweeney's)杂志等处发表。后者作为美国知名的文学杂志之一,在上世纪80年代成立之初,就是一本离经叛道的杂志,鼓励各种创意写作,经常被看作聪明、反讽式写作的代表阵营,也被视为当代小说范本式的杂志。除了吸引一批青年作家供稿外,很多成名作家也在其名单之上,比如乔纳森·弗兰岑、乔纳森·勒瑟姆、丹尼斯·约翰逊等等。对艾森伯格的写作来说,这是气味相投的归宿,也是对其写作水准重要的肯定。直到现在,他作品的风格依然。

可能是因为他不止一次参演了伍迪·艾伦的电影,如《爱在罗马》(To Rome With Love)、《咖啡公社》(Café Society),因而提醒了更多的评论者:“(艾森伯格的写作)有点儿像伍迪·艾伦的早期作品,这是一个很有希望的标志。”艾森伯格从来没有否认过伍迪·艾伦对他的影响,尤其他同样也是美籍犹太人,因此,对人物的塑造、对幽默的偏好等等很大一部分也被他划归为“文化使然”。

艾森伯格曾谈道,他的写作大部分是按照犹太写作传统进行的,而伍迪·艾伦正是这一方向最成功的领头人。他觉得在幽默写作,以及这种小说里,有一种东西能真正地跟美籍犹太人,或者说是跟普通犹太人的经历相吻合:“犹太人既能与人同化,也可以保持住自己的风格,而且,他们能把两者的转换掌握得很好。他们在欧洲是这样,在美国也是这样的。這并不是马基雅维里式的狡猾,只是种习惯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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