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安大股东陷爆仓危机 国金证券资管惨亏打官司

2017-06-26 07:20
中国经济网
关键词:高级人民法院国金委托人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6日讯(记者关婧)*ST中安的大股东与国金证券因一个资管产品打起了官司。6月24日,*ST中安公告,国金证券起诉要求其大股东中恒汇志公司补交资管产品差额支付金共2.03亿元。

目前还在停牌的*ST中安在6月21日就曾披露,国金证券此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中恒汇志公司在 19.97亿元范围内的财产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因此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有的4.09%股份被司法冻结。

2015年二季度和四季度,*ST中安的第一大股东中恒汇志公司展开了两期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国金证券为该员工持股计划设立专项资产管理产品。同时,*ST中安实际控制人涂国身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同样委托国金证券为此次增持成立了资管产品。

而这三只资管产品自入场以来,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截至2016年一季度,三只资管产品仍持有共计2018.20万股。截至6月23日,*ST中安收盘13.48元,账面亏损总计约3.42亿元。

*ST中安的市值从600亿跌到170亿,国金证券的三个资管计划完完整整享受了这个过程。可以说受伤最多的除了持有*ST中安的股民,就当属国金证券,由此打起官司也不难理解了。

不过*ST中安大股东的麻烦还不止于此。目前中恒汇志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89.74%都被质押,占*ST中安总股本的37.34%。而在经历5月31日到6月6日五个跌停板后,大股东股权质押已触碰预警平仓线。

国金证券追讨2亿元

*ST中安6月24日发布的公告披露,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根据《应诉通知书》,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披露的信息,2015年4月,国金证券(管理人)与浦发银行南京分行行(托管人)、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级 C 份额委托人)签署了《国金中安消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并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大股东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差额补足合同》。

该资管计划已于 2017年5月11日到期终止,并于2017年5月12日完成一次清算。根据一次清算结果,该计划现金类资产不足以全额支付优先级A份额委托人和中间级B份额委托人本金和预期年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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