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军机再次“危险接近”背后

2017-06-30 08:44王宏亮
航空知识 2017年4期
关键词:领空空域南海

王宏亮

南海空情的“击落”风险与管控模式

随着中国在南海空域巡航行动的常态化,中美两国军用飞机相遇的机率大增,虽然双方都不存在冲突的主观意愿,但仍存在摩擦升级酿成突发事件的可能。这要求中美双方在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框架下,达成充分有效的沟通机制和突发事件协调应对机制。 景树明/绘

   在中国装备第三代战斗机以前,中国难以在南海保持常态化存在,面对美国的抵近侦察更是难以实现有效应对。图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国南海海域监视伴飞美机的中国海军航空兵歼7III战斗机,请注意该机腹部携带的720升副油箱。

2月11日,五角大楼发言人戴维斯向媒体表示,最近美中两国军机在南海上空的危险接近“并非故意之举”,当时“美国P-3巡逻机与中国KJ-200预警机在1 000英尺(300米)距离上相遇,中国预警机穿越了美国巡逻机的航线,美国飞行员被迫立即改变航向,但是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中国军机的)靠近是故意为之。”戴维斯还称,“两架飞机之间进行了电台通话,飞行员的行为非常专业,而且最近很少发生类似事件。”

就在三天前的2月8日,中国国防部官员曾指出,“一架美军军机近距离接近正在中国黄岩岛附近空域执行例行性任务的中国军机,中方飞行员采取了合法专业的措施予以应对。我们希望美方着眼两国两军关系大局,采取切实措施,消除产生两国海空意外事件的根源。”

反差

从中美双方的上述表态来看,有几个问题非常值得关注。首先,美方特别强调双方的相遇“并非故意”,换言之很可能是“偶遇”。从逻辑上讲,中方似乎没有理由派遣一架不具备拦截能力的预警机去执行拦截任务。但要说这是一次“偶遇”则更加荒诞,KJ-200是搭载有大功率相控阵搜索雷达的预警机,而P-3(美方没有明确指出具体型号,可能是P-3C反潜巡逻机,也可能是 EP-3电子侦察机)并非隐身机型,且体积大,速度慢,除非出现设备故障,否则KJ-200怎么可能“看”不到已经近在咫尺的美机。

   2007年11月22日,美國空军F-22A“猛禽”在空中监视伴飞俄罗斯进行战略巡航的图-95战略轰炸机。由于俄罗斯战略巡航途经境外空域全部为国际空域,不存在争议空域问题,所以这种伴飞监视导致摩擦冲突升级的可能性并不高。

其次,假设KJ-200的雷达工作正常,也就是说中方机组与地面指挥所早已发现并掌握美机航迹,则相遇就肯定不是偶然。使用KJ-200直接对美机实施反制很可能是考虑到对方同为非作战机型,两机相遇敏感度较低,且几乎不可能“擦枪走火”,事态容易管控。

再次,黄岩岛位于“九段线”内中沙群岛的最前沿,与菲律宾海岸线近在咫尺。KJ-200出现在黄岩岛空域巡逻,表明中方已经可以对南海全境的海情空情实施有效监控。这无论是在战时还是平时都显然具有重大意义——美军不仅深入南海腹地甚至抵近中国大陆海岸线的侦察与挑衅活动会遭到拦截反制,即便是在过去相对安全的南海边缘,其侦察行动也将不可能不受限制。

最后,美方非常难得的指出中方机组的应对措施“非常专业”,且“最近很少发生类似事件”,这与过去美方在类似事件中对中国或俄罗斯飞行员的无端指责反差巨大。笔者认为,这番表态其实与“专不专业”并无直接关系,恐怕更多的是出于政治上的“降温”考虑,并为之后美军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抵近侦察行动创造一种“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容错环境。相比而言,中方的态度似乎更为强硬直接——毕竟不管美方态度如何,事件发生在南中国海而不是墨西哥湾。

总的来看,2月8日的空中相遇事件是一次非典型事件。两款机型都不具备空战能力,美方的低调表态更是有些“反常”。要知道,仅仅在不到一年前的2016年3月8日,美国太平洋空军司令洛里·罗宾逊上将还宣称,“尽管中国在南海部署地对空导弹和战斗机,且中美双方对南海问题仍在进行讨论,但美国空军将持续在南海上空执行日常飞行任务,并鼓动其他国家在南海地区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权,否则恐将失去整个区域。”

值得注意的是,当被问到“美方飞机如被中国击落,美方将如何报复”时,罗宾逊婉拒回答。

显然,随着北京在南海防务问题上的立场与措施日益明确,尤其是相关填岛、机场建设与军力部署行动的加速推进,外界已经开始担忧中美在南海诸多“要塞岛屿”上空“擦枪走火”的风险。

而对于记者尖锐的提问,事实上罗宾逊上将除了“婉拒”,似乎也不可能有更明确的回答。今年2月8日的事件已经证明了南海的空中对峙正朝常态化方向发展,“没有明确回答”背后,双方对局势的管控手段似乎与一年前相比,也都变得更加娴熟,更加有信心。

   2015年11月24日,土耳其F-16击落据称进入其领空的俄罗斯苏-24战斗机。在俄土之间并不存在激烈矛盾的背景下,选择击落行动让土耳其事实上在善后问题上处于被动。

“擦枪走火”

的预案与反预案

不过必须高度警惕的是,罗宾逊上将被问到的问题在今天仍然存在。危机并非总会得到完美解决,瞬息万变的空中“猫鼠游戏”存在巨大的偶然性与不可测因素,一旦击落事件发生,如何“善后”无疑将是对当事各方的巨大考验。

我们相信,作为经常侵入、抵近别国领空、领海的“惯犯”,包括太平洋空军司令部在内的美国军方一定有各种应对突发状况的军事预案,白宫和国务院也同样如此。不过,这样的预案一旦对外公布即相当于亮出底牌,则必然让自己在外交及军事上陷入被动。

理论上看,视“飞机被中方击落”的实际情况,美方的反应不外乎以下几种:一、迅速即时的武力报复,在实现有限的报复目标后,即通过外交和军事威慑手段管控局势不致失控;二、不实施武力报复,只在军事威慑支持下施加强大的外交压力,以换取其他博弈筹码;三、利用该突发事件,在准备充分的前提下,对中方南海重要军事和战略目标实施闪电式突袭,摧毁相关目标后,再管控局势不致滑向全面战争。

具体采取哪种应对模式,其在事件发生之前对于外界来说都是不确定的。在美方看来,也正是这种不确定保障了相关挑衅行动的顺利进行。举例来说,如果罗宾逊上将明确表示美军将按照第一种模式做出反应,中方在击落行动之前就必然会做好充分的外交与军事准备,美方随后的有限报复行动将很难达成目标。那么之后怎么办?扩大战争还是认输收场?

如果罗宾逊上将公开第二种模式,等于将美军不会武力报复的底线告诉对手,按照美方视角,等于鼓励中方可以不受惩罚的采取武力反介入行动,而之后外交谈判则由于缺乏可信的军事后盾,美方自然也捞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筹码。

第三种模式仅存在理论上的可能。美方的行动几乎必然会导致全面战争,任何管控手段在这样的局面下都是无力的。全面战争对于目前的中美两国来说,既难以承受也无必要。因此该模式如果被公开透漏,除了在外交上让自己广受“好战”、“武力恫吓”指责外,美方既不太可能实施,对方也根本不会相信。

   上世纪60年代国土防空作战期间,中国曾多次击落入侵中国领空的美军飞机。歼6战斗机就创造了多次击落“火蜂”无人侦察机的经典战例。但这些行动的发生地点与中美之间的关系,与今日有很大的不同。 张磊/绘

什么情况下击落

正因为在回应方式上存在不确定性,才更有利于美方在南海或中国周边其他热点区域的挑衅行为。而北京在面对美军越来越无理、越来越频繁、越来越触及底线的挑衅时,也必须做好各种应对预案,其前提则是对美军意图与可能反应的及时准确判断。

一般来说,在两个成熟的大国之间,罗宾逊上将被问到的极端情况是很难发生的。中美空军之前在南海上空的确不止一次交过手。冷战年代,尤其是上世纪60年代的越战高峰期,美军有人和无人侦察机曾多次在南海上空被中国空军击落。然而当时的双边关系与现在完全不同,两国自朝鲜战争结束以来其实一直处于外交对立、军事对峙的“准交战”状态。美军战机当时入侵的并非只是“九段线”内空域,或其他所谓“争议领空”,而是经常侵入中国国境内被国际普遍承认的领空,在此情况下,中国空军击落美军飞机在国际法上没问题,由于双方本来就处于“准交战”状态,因此击落行为也不存在道义污点。

如今的中美关系盡管矛盾不断,但仍是受双方认可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既没有武装对峙,也无发动战争的动机。在此情况下,至少在双方政军高层的主观意愿上,相信并不希望发生“中国击落美军战机”事件。而防空拦截也并非只有击落一途,面对美国空军的抵近侦察,按照冷战时期逐渐形成,后来“约定成俗”的国际惯例,中方地面、海上与空中防御力量一般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还包括:雷达监视、照射、无线电警告,战机伴飞、干扰航路、甚至挤压、警告性航炮射击、碰撞等。这些措施可以逐渐升级使用,也可以选择配合使用。

我们从一些相关案例中可以看到,“软拦截”手段一般就足以将“入侵”飞行器驱离。美俄日等曾经的冷战一线国家在这些方面可谓经验丰富。如俄军轰炸机与侦察机对日本列岛的绕飞,对阿拉斯加北美防空识别区的“入侵”,以及对北约北海防空识别区的“挑衅”,一般都会有北约或日本战斗机伴飞,该类飞行远离领空,双方一般相安无事,一线飞行员与地面指挥人员甚至视对方为“老朋友”。

而一旦“入侵”方飞行器接近或进入领空,则“软拦截”手段也会随之升级。1987年9月13日在巴伦支海发生的苏联防空军苏-27“切割”挪威空军P-3B反潜机事件,辛巴尔上尉即采用了挤压、碰撞等手段(也有分析认为碰撞属于意外,但贴身挤压确是事实),迫使受伤的P-3B逃离;同年12月9日,一架苏联图-16轰炸机进入日本冲绳附近领空,航空自卫队的F-4EJ两次发射曳光弹警告射击,最终逼离苏联轰炸机;2001年4月1日的南海撞机事件中,歼8飞行员王伟在贴近监视时与美军EP-3侦察机相撞,歼8坠毁,受伤的美军侦察机则迫降海南陵水机场。

在防御方认定被侵入领空的情况下,防御方在国际法上的确可以选择击落——尽管一般不会这么做。如按照日方说法,仅在1987年苏联军机就曾20多次侵入日本领空,但只有一次受到了警告性射击。如果两国之间外交关系未破裂,“硬拦截”肯定会付出巨大的外交与道义代价,在国际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往往得不偿失。这样的案例不多,但都很有名:1978年和1983年,大韩航空的波音707和波音747两次进入苏联领空,均被国土防空军的苏-15截击机击落;最近一次类似事件发生在2015年11月24日,一架疑似进入土耳其领空的俄军苏-24战斗轰炸机被土耳其F-16击落;而自叙利亚危机爆发后,土耳其与叙利亚均曾以对方进入本国领空为由击落过对方战机。

在上述实际击落案例中,韩国及其盟友没有采取任何军事报复行动(有传言称1983年击落事件后美苏曾在白令海峡爆发大规模空战,但这一说法没有任何可信资料证实);2015年俄军机被击落后,莫斯科只采取了间接报复行动;土叙两国频繁发生的击落事件则不具典型意义,实际上安卡拉和大马士革早就处于军事对峙状态,相关案例与冷战时期的中美南海空战情况类似。

规则缺失导致的决策争议

国土防空领域的“软对抗”,“擦边球”等情况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既司空见惯,同时也是一项非常考验操作技巧、应对机制和心理博弈的重大挑战,毕竟与海防不同,速度快得多的飞机导致空情瞬息万变,应对难度也更大。处理得当可以不战屈人之兵,处理不当要么利益被蚕食,要么将“擦边球”搞成正面撞击。好在上述历史案例与国际惯例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

总的来说,如美军机未直接进入中国无争议领空或极为敏感的军事目标上空,则击落事件发生概率很低,“软拦截”一般即可奏效;就算进入领空——这也是小概率事件,击落也不是优先选择。当然,对美方反应的判断也可能影响到具体决策,如果迫不得已决定击落或出现意外击落,按照美军一贯风格,指望美军完全不报复恐怕也是不现实的,因此中方任何果断的决策都必须有做最坏打算的军事准备。

此外,我们还必须看到南海空防斗争的特殊性。对于外界来说,中国在南海的主权主张似乎并未明确界定领空范围,换言之,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美机侵入了外界所谓的“争议领空”。中国从未声明“九段线”内海域为本国领海,那么整个南海空域就不全都是中国领空。按照中国目前相对明确的主权主张,“九段线”内的岛屿均为中国领土组成,岛屿及岛屿周围12海里领海上空空域在法律上应属于中国领空。然而,既然在相关声索国和背后的域外国家看来南海岛礁的归属权本来就存在争议,相关领空在他们眼里自然也就成了所谓“争议领空”。

由于中国至今未划定南海防空识别区,导致在外界所谓的“争议空域”,解放军缺乏可以对外明确宣示的安全飞行规则。美机如进入这部分空域,则北京按照自身对岛礁归属的理解自然有权击落,且不违反国际法,但美国和部分南海问题相关国家肯定不会这么认为。这恐怕才是管控南海上空发生“击落事件”最大的风险。

责任编辑:武瑾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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