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王阳明的“致良知”修养功夫

2017-07-01 16:37于謇
魅力中国 2016年44期
关键词:知行合一王阳明

于謇

摘 要:王阳明以“致良知”作为其道德修养和道德实践的最高准则,使儒学在宋之走上了一个新巅峰,并使阳明心学成为晚明时期的显学。其构建的“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的心学本体论体系与儒家传统的道德实践观有机结合在一起,奠定了王阳明作为心学集大成之儒学大家的地位。

关键词:王阳明 知行合一 致良知

王阳明是明代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军事家,其重倡心学,在继承了陆九渊的“心”本体论思想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构建了“心即理”、“知行合一”、“致良知”有机统一的心学本体论体系,构成对朱熹建立的绝对客观的“理”本体论的挑战,使心学取代理学独尊的地位,成为晚明时期之显学。

王阳明曾为实践朱熹的“格物致知”,下决心穷竹之理,格了七天七夜的竹子,但未有所得。正是其早年受到格物问题的极大困扰,王阳明对朱熹的“格物穷理”产生极大的怀疑,为他后来创建心学体系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参照实践路径。其后,因政治原因,王阳明被贬至贵州龙场。在山区中,王阳明全心治学,仿佛是在一夜之间,恍然大悟,认为心是万事万物的根本,世界上的一切都是心的产物。认识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史称龙场悟道。龙场悟道与王阳明当时的处境和心态有极大关系,是在特定的時间、地点和条件下迸发出来的思想之火。龙场悟道对于王阳明的一生至关重要,从此,它奠定了王阳明心学体系的基石,并在晚年提出犹如画龙点睛般的学说宗旨“致良知”,就此也把其心学思想体系推极到了最高境界。

一.“致良知”的理论基础——知行合一

要深刻体会阳明先生“致良知”修养功夫,就不得不谈谈他所提倡的“知行合一”的认识论。“致良知”实际上就是“知行合一”的逻辑延伸,因此,两者是一脉相承的。

王阳明的“知行合一”,是说一个主体的道德活动从意念、动机的方萌未萌之际到付诸实践的过程乃至完成,是一个整体统一的过程。简而言之,道德意念的动机世界与道德实践的现实世界,应是一个和谐完整统一的世界。道德意念,特别是出于心性体认的道德意念一旦萌动,即是行;而采取多种形式、措施将道德意念转化为具体行为,则是主体道德活动的业已完成。即王阳明所说的“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知行本为一体,之所以分开说是一种不得已而采用的思维方法,目的是为了加深主体的体认体知,提高主体的道德修养。

二.“致良知”之“格物”义

王阳明将“格物致知”改造为“致良知”,在“致良知”的过程中,既包括了认知意义,也包括了实践意义。“致良知”使行与知达到了合一。由于良知就是心本体,是天赋的,“良知只是一个,随他发见流行处当下具足,更无去求,不须假借。然其发见流行处却自有轻重厚薄,毫发不容增减者,所谓天然自有之中也。虽则轻重厚薄毫发不容增减,而厚又只是一个;虽则只是一个,而其间轻重厚薄又毫发不容增减,若可得增减,若须假借,即已非其真诚恻怛之本体矣。此良知之妙用,所以无方体,无穷尽,语大天下莫能载,语小天下莫能破者也。”所以认知过程成为发现良知的过程,实践过程也成了道德践履的过程。道德修养与道德行为具有内在统一性。人皆有“良知”,但人同时也有私欲。“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圣贤,虽常人亦无不如此。若无有物欲牵蔽,但循著良知发用流行将去,即无不是道。但在常人多为物欲牵蔽,不能循得良知。”这意味着,两者总是处于惊心动魄的搏斗中。显然,“良知”内在人心并不意味着“良知”一定彰显,更不意味着“良知”普遍显现,因为私欲可能遮蔽“良知”。因此,所谓“格物致知”,就是要克制私欲,就 必需诉诸道德主体的自觉与努力:“吾教人致良知,在格物上用功,却是有根本的学问。日长进一日,愈久愈觉精明。世儒教人事事物物上去寻讨,却是无根本的学问。方其壮时,虽暂能外面修饰,不见有过,老则精神衰迈,终须放倒。譬如无根之树,移栽水边,虽暂时鲜好,终久要憔悴。”王阳明反复强调的,正是这种不断积累的“格物”工夫。“随时就事上致其良知,便是格物;著实去致良知,便是诚意;著实致其良知而无一毫意必固我,便是正心。”

王阳明通过“致良知”的解释,使“格物致知”以心学为基础有了全新的意义。显然,王阳明对“物”的解释,是以他的心本体论为基准的。所谓“物”在他看来,是引起意识产生的原因,是意识所指向的对象。既然事与物都在意识之中,那么格物只需要格自己的内心就可以了。所以,“格”不是研究考查客观事物的本质,而是纠正自己内心的标准,使之符合一定时期的道德规范,也就是去恶扬善的过程。王阳明还说:“但知得轻傲处,便是良知;致此良知,除去轻傲,便是格物。”知道自己有不符合道德标准的地方,就是良知在起作用,去掉这些缺陷,从而达到道德标准的要求,就是“致良知”。

三.“致”的修养功夫

“致”有达到的意思,所以“致良知”是认知的过程;“致”又有推行的意思,所以“致良知”也是实践的过程。由此,王阳明通过“致良知”说,将知与行统一起来。王阳明说:“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人的行为是在自觉而清醒的理性指导之下的,而且在行动的过程中,会不断修正人的认识,使之更加“明觉精察”;认识不是一个纯粹的思维过程,而是一个实践的行为,所以才能“真切笃实”。王阳明说:

“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

格物已不是认识自然事物的意思,而是要正心,亦即建立或端正主体的内在尺度与范式,这就是所谓“穷天理”、“明明德”,在此基础之上,方能赋予对象以道德意义。这样一来,“格物致知”这一认识范畴,在王阳明处完全成了道德修养的过程。

传统儒家思想是建立在道德基础上的成圣成贤之道,王阳明继承了这一根源,把其“心”学思想发挥到儒家的另一个高峰,可以说是意义深远的。而他心学思想体系中的“致良知”说,更是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致良知”说不仅是一种修养功夫,更重要的是通过“致”这一道德实践活动,达到了“良知”这一本体所要求的境界,可以说,本体、功夫和境界在王阳明思想中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而且通过“致良知”这一要旨概括了其“心”学思想的全部。

四.结语

“致良知” 就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王阳明说:“格物致知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天理也。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事事物物皆得其理也。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让人性变得更美好,让世界变得更美好,是“致良知”的终极目标。王阳明坚信:“良知”是“智的直觉”,一念发动,无须分析、判断、推理,便知善恶,便有是非。“良知” 转移一切,鉴别一切,成为一切经验事物的本质和存在根据:任何东西,无论是物理还是人情,无论是规范还是观念,其价值都没有自明性。它是否有价值,必须经过最高权威“良知”的审查。“良知” 具有绝对性、神圣性,“良知”是价值之源。

“良知” 既是本体又是主体,既是实存又是发用,既是标准又是价值,只要“致良知”,我们的一切问题可以迎刃而解,一个美好的世界必将展现在我们面前。

参考文献

[1]王阳明.传习录[M].北京:中国画报出版社,2012.

[2]傅小凡.宋明道学新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作者简介

出生年月: 1983年10月,性别: 男,民族:汉,籍贯: 贵州,当前职务:专职教师,当前职称:讲师,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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