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问题分析

2017-07-12 16:42袁留雷
中州建设 2017年9期
关键词:停车位郑州市停车场

袁留雷

郑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问题分析

袁留雷

据了解,我国大城市小汽车与停车位的比例约为1∶0.8,中小城市约为1∶0.5,而发达国家约为1∶1.3。更严重的是分布不均,在城市中心区停车位缺口很大,市区外围车位闲置很多。停车难问题多集中在市中心,特别是商业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和老旧小区等,加之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普遍,严重阻碍城市交通。2014年,全国36个大城市的交通违法处罚中,针对不按规定停车的处罚量占比高达13.89%,居各类交通违法处罚之首。随着郑州市城市框架不断拉大,机动车保有量在中部六省省会城市中名列第一,与广州等一线城市持平,据高德地图联合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权威数据机构发布的《2017年第一季度中国主要城市交通分析报告》,郑州拥堵程度在全国排第8名,解决城市行车难、停车难刻不容缓。

一、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现状

2017年4月,郑州市机动车保有量327万辆,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超过154万辆。按照一车一泊位和100辆车需15个公共停车位国际标准计算,中心城区共需177万个停车泊位,现已建有车位约56万个,缺口121万个。2016年,郑州市新增公共停车位9.16万个;2017年,计划新建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

2011年以来,郑州市陆续出台《关于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停车场的若干意见》《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实施办法》《关于印发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优惠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利用价格政策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通知》《关于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郑州市停车场建设工作效能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旨在调动社会各方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的积极性。2015年8月,国家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上述文件从简化审批、加强停车管理、土地供应,奖励补贴、税费减免、吸引社会资本等方面,明确了引导和鼓励性优惠政策,政策红利很多。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郑政〔2015〕39号)“市政府成立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具体负责停车场建设管理的组织协调、计划统筹、政策研究、联审联批、运营监管、督查督办、考核奖惩等工作的统筹推进”“行政许可权委托市公共停车场建设行政主管单位,以便于统筹考虑谋划全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实现建管统一”的规定,停车场建设由市区两级统筹,办事处主导,以区为主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实施停车场管理许可权、收费权相分离,市城管局负责城市停车场建设管理的协调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停车场建设普遍存在资金投入大、收费标准低、审批手续繁琐、成本回收周期长等问题。郑州市停车场还存在数量不足、分布不均匀、多头管理协调不畅、市场手段运用不充分等问题。具体表现为:

1.多头管理,协调效果不佳,监管不到位。城乡规划、停车管理中心、建设、市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交通和物价等部门多头管理,审批、建设、管理等分散在不同职能部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主体不一致,市停车场管理中心负责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及管理,非机动车停车场郑州市停车场管理中心仅负责中原区及管城区的停车场规划管理,二七区由区城市管理部门管理,金水区、惠济区由办事处管理。政策很多,但落实效果不佳。新建项目配建的停车位建成后的验收监管不到位,或少建或被占用。有的存在开发商只售不租,售价过高,导致停车位长期闲置和占道停车现象严重二者并存。

2.规划滞后。原有城市区域的规划不够超前,停车位配比较低,在老城区以及周边沿街商业、市场、居民小区等范围内,停车位配比严重不足。

3.政府过分关注总量缺口,增加停车位供应,未能统筹考虑如何解决郑州市区不同区域对停车位的差异化需求。

4.政府部门没有厘清公共停车场的经营理念,没有充分发挥市场化手段效果。停车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上已引入市场手段,但停车位收费仍然延续行政手段。

5.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低,执法查处不严格、没有常态化。道路交管部门未能全面履职尽责,对非机动车管理、车辆乱停乱放、乱闯红灯等情况管理不到位,不能严格执法。

三、对策分析

1.拓展资源,增加供给。(1)相关部门应统筹规划,以桥体为依托,规划建立双层、多层停车场,充分利用市区立交桥下的空间资源。(2)鼓励企事业单位、居住区实行错时开放,支持为实行错时停车而进行必要的改造建设,实行市场调节价。合理利用地面资源进行错时停车,选择部分不影响通行的背街小巷和路段,设置临时停车场,按时段(晚21时至次日7时)开放、收费。(3)探索共享车位,摸清路侧、小区内和一些地下车库停车位存量,将城市闲置停车位汇总归纳,对其空置时段进行分解,借助市场化运营手段,市民通过手机客户端实时查询某个时间段空置的停车位,方便市民群众选择、停车。

2.改革管理方式。解决停车场建设、管理权分散、职责权限交叉的问题,转变工作思路,制定合理的停车发展政策、停车设施规划以及相关法规,并严格依法实施管理,由被动地增加停车位,转向主动地控制和管理停车需求。实施停车场经营权市场化,放开收费定价,引入价格机制,利用价格杠杆来调整停车需求与停车位供应的问题。

3.优化相关政策。不断规范停车场机动车存放差别化收费政策,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区域划分,并在交通特别拥挤的区域、地段实行超时递增、停车可变收费、累计收费的政策,提高市区公共停车位使用率、周转率。

4.发展公共交通,畅导慢行交通。坚持停车场建设总量调控,通过控制核心区停车位总量,局部限制小汽车进入。将公共交通作为一项长线的战略,完善路网和交通体系建设,加大政府对于公共交通的资金投入,促进多种公共交通体系无缝对接,实施“公交优先”和“公交优质”,鼓励公交出行。加强出租车行业监管,打破行政垄断壁垒,探索出租车行业市场化运营模式,鼓励、规范、引导城市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经济发展。

5.加大管理力度,交通管理部门应坚持机动车停车管理常态化,根据停车需求和供应状况,在保证城市道路通畅和交通秩序良好的前提下,对路外停车场(库)一定范围内禁止路内停车,在停车率低的路外停车场周围200m内坚决取缔路内临时停车场;完善停车诱导设施,依托主要道路的交叉口交通标志设置光电停车场指示标志,减少驾驶员寻找停车位的无效交通,减少违章停车行为,促进现有停车场的有效利用。严管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加大违章停车的处罚力度,引导市民群众规范停车,保障道路通行功能发挥。

6.探索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认真总结之前“咪表”泊车管理设施失败经验教训,有序推行电子收费。电子收费变人工收费为智能化收费,实现“人钱分离”,有利于解决停车收费议价、收费资质等问题,有利于让有限空间得到更多利用,促使人们节约时间,节省成本。

综上所述,科学规划、统筹布局、有序管理是解决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问题的关键。着力发展成本低、空间省、效率高、使用方便的停车设施,实施规划先行,综合协调,对车辆停放实施科学有效管理,切实处理好路边、路外停车与道路通行的动、静态关系,结合城市布局的结构调整,建立和完善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停车系统。

(作者单位: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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