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家笔下重找对保姆的悲悯

2017-07-12 02:23阙政
新民周刊 2017年27期
关键词:佣人女佣保姆

阙政

即使“小奸小坏”,也不过是人性的正常范围,并不因为身份地位卑下就动了邪念,起了杀心——这个放火杀人的锅,应该由个别的阴暗人性来背,而不是由保姆这个社会分工角色来背。

在“家政服务员”“钟点工”等名词诞生之前,“保姆”在现代社会还曾经有过许多种不同的称呼——奶妈、奶婆、乳母、娘姨、女佣……这些身份地位卑下的女人们,如今还得以跨越数十年的时空栩栩如生地回到我们眼前,要感谢那些被身边的保姆们影响良多的作家们:艾青、鲁迅、丰子恺、张爱玲、林海音……

奶婆:被物化的女佣

最有名的莫过于艾青笔下的名诗《大堰河,我的保姆》。在诗人笔下,这个和她出生时的村庄同名的女人,是个童养媳,也是自己的奶妈,会为他搭好炉台的灶火,煮熟喷香的米饭,要给全家洗衣服,含笑切碎冻成冰的萝卜,晒好大豆和小麦,也会把他用厚大的手掌抱在怀里。所谓的“天伦之乐”,在诗人看来,并不是描述自己和父母的感情,而是自己和保姆的相处。

“有奶就是娘”,话糙理不糙,谁养的孩子和谁亲,这是得到过美国心理学家哈里·哈洛“恒河猴代母实验”证实了的。

然而这个几乎包揽了一切家务的女人,死时却只带走了“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给别人拉扯大了孩子,自己的五个小孩却是当土匪的当土匪,战死的战死,剩下的也仍然地位卑下,“在师傅和地主的叱骂声里过着日子”。

而在吴组缃的小说《官官的补品》里,一个出生于体面人家的小孩官官——放到现在应该算是富二代,暑天和姑娘开着汽车兜风玩耍,不小心出了车祸,损血太多,虽然补了血,却变得瘦损。于是母亲给他安排了补品——这补品不是“派克牛奶以及卡伯勒乳白鱼肝油之类”,而是雇了奶妈给五尺高的成年人官官“吃点人奶”。请来的奶婆“有一身典型的家乡妇人的调子:身体上粗下细,蓬着一头槁色头发像麻雀窠;小小的脚,隆起高脚背,歪放在‘剪刀口的鞋里;滞钝的眼睛,小鼻子,一只暗红色的口唇镶着些干裂灰白脏东西在两角;枯黄的脸子,汗酸的气味,自然也不缺少。她穿件庞大的破旧蓝布褂,两只大奶子在胸口隐约晃动,和她蹒跚的步子合着节拍……”这样的奶婆背后总有一段凄苦的故事:不是老公家暴,就是老公残疾,穷到没有办法了,才出来像卖身一样地做保姆——可巧了,这个奶婆的老公,正是官官出车祸时卖血给他“补血”的“瘸腿老陈”。

如此种种,是当年保姆、奶妈、娘姨或者无论何种称呼的女人悲惨的命运。也正是这几乎等于奴隶一般的命运,让诗人大呼不公。然而,那个时代依然有大量的妇女默默忍受下来,不仅任劳任怨,还一腔真心地爱着自己带大的主人家的孩子。

丰子恺:要把她当自己人

在林海音的小说《城南旧事》里,小英也有自己的保姆,叫“宋妈”。宋妈是从乡下进城来打工赚钱的,为了“一个月四块钱,两副银首饰,四季衣裳,一床新铺盖”来到了英子家,一呆就是四年。在英子眼里,宋妈就是家里的一员,她会讲故事、做鞋子、做棉袄,也会给孩子们唱童谣:“鸡蛋鸡蛋壳壳儿,里头坐个哥哥儿……”

但是宋妈也有自己的孩子“小栓子”和“小丫头”,“小栓子他爸爸没出息,动不动就打我,我一狠心就出来当奶妈自己赚钱。”然而四年未归,小栓子死了,小丫头卖人了。失去了亲生孩子的宋妈万念俱灰,最终离开英子家,跟着家暴的老公回了乡下。留给英子的,只有那被滚滚的黄尘淹没的佝偻的背影。

在许多故事里,主人家并不是加害的一方,甚至大多数主人都通情达理。丰子恺曾经记述自己的父亲,“对待家中的保姆,一点也没有架子。父亲自己从来不要保姆伺候。叠床铺被,收拾房间,都是亲自动手,还主动关心保姆的生活。凡来我家做保姆的,都喜欢留在这里,除非我家迁居到别的城市去,或者她自己家中有事必须辞职。有一位保姆在我家做了17年之久。当父亲知道她有高血压病时,马上叫她每天午睡,还包下了她的一切医药费。但她在‘文革期间中风去世,那时父亲正好自己也生病,可还是为她租用了殡仪馆的半面大厅来举行遗体告别仪式。这位保姆健在时回乡去,总是对乡亲们说:‘先生待我这样好,我是今生今世难忘的。”父亲曾经对丰子恺说:“人家抛弃了自己的家庭来为我们服务,我们要把她当自己人!”

张爱玲:

苏州娘姨最是要强

成名后的张爱玲写过一部短篇小说《桂花蒸·阿小悲秋》,主角正是一位苏州娘姨“阿小”。

在张爱玲笔下,这个苏州娘姨“最是要强,受不了人家一点点眉高眼低的,休说责备的话了”。阿小给一户洋人做佣人,洋人哪怕是朝她小孩吃剩的面包瞟上一眼,阿小都会觉得主人家在疑心自己偷了面包票,马上要解释清楚面包的来源。但是看到洋主人请客抠门得要命,买一磅牛肉要先煨汤再捞出来炸一炸又是一个菜,摊鸡蛋饼连面粉都没有只有纯鸡蛋……阿小反而“一心软,给他添上点户口面粉,她自己的,做了鸡蛋饼”。

这个现代化的非住家女傭,被张爱玲描述为:“阿小是个都市女性,她梳辫子头,脑后的头发一小股一小股恨恨地扭在一起,扭绞得它完全看不见了为止,方才觉得清爽相了。”

这样的印象,很可能化生于张爱玲小时候自己家用过的保姆。在她的散文《私语》里,记述了小时候带大她和她弟弟的两个女佣,带她的姓何,就被叫作“何干”,带她弟弟的姓“张”,就被唤作“张干”。两个女佣都裹着小脚,伶俐要强,尤其张干,因为带的是男孩子,处处占先,而何干自觉带的是个女孩子,心虚,凡事都让着张干。佣人对张爱玲的第一影响,说起来有趣,居然是女权的启蒙——“张干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

在这个母亲经常缺席的家里,因为张干何干的在场,张爱玲甚至不因此感到任何的缺陷。母亲临出洋那一天,孩子们看着痛哭的母亲手足无措,最终还是佣人进来,牵走了两人。后来,家里新来了姨太太,天天晚上带着张爱玲到起士林去看跳舞,凌晨三四点钟睡着了,还是佣人把她再背回家。再后来,姨太太打她嘴巴,也是老妈子过来打了圆场。被父亲关禁闭的时候,何干对她再三叮嘱:“千万不可以走出这扇门呀!出去了就回不来了。”可是在禁闭期间,她生了很重的疟疾,差点死掉,也是先跟何干打听了楼下巡警换班的时间,终于从家里逃了出来。

有趣的是,后来的张爱玲在《公寓生活记趣》里倒把“不需要佣人”当作公寓的一大优点来写:“恐怕只有女人能够充份了解公寓生活的特殊优点:佣人问题不那么严重。生活程度这么高,即使雇得起人,也得准备着受气。在公寓里‘居家过日子是比较简单的事。找个清洁公司每隔两星期来大扫除一下,也就用不着打杂的了。没有佣人,也是人生一快。抛开一切平等的原则不讲,吃饭的时候如果有个还没吃过饭的人立在一边眼睁睁望着,等着为你添饭,虽不至于使人食不下咽,多少有些讨厌。”

鲁迅:她懂得许多规矩

而在鲁迅家里,女佣“长妈妈”也并不一直都是家人般的存在:“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的母亲和许多别的人都这样称呼她,似乎略带些客气的意思。只有祖母叫她阿长。我平时叫她‘阿妈,连‘长字也不带;但到憎恶她的时候,——例如知道了谋死我那隐鼠的却是她的时候,就叫她阿长。”

“虽然背地里说人长短不是好事情,但倘使要我说句真心话,我可只得说:我实在不大佩服她。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些什么事。还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手或自己的鼻尖。我的家里一有些小风波,不知怎的我总疑心和这‘切切察察有些关系。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的母亲去了。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在《阿长与山海经》里,鲁迅如此写道,“但是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所不耐烦的。一年中最高兴的时节,自然要数除夕了。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然而她进来,又将一个福橘放在床头了。总之:都是些烦琐之至,至今想起来还觉得非常麻烦的事情。”

不过,当鲁迅心心念念绘图本《山海经》的时候,长妈妈又会给他弄来:“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只是,直到长妈妈39岁就去世,鲁迅也终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在《百草园和三味书屋》里,鲁迅再一次提到这位“长妈妈”:“长妈妈曾经讲给我一个故事听:先前,有一个读书人住在古庙里用功,晚间,在院子里纳凉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人在叫他。答应着,四面看时,却见一个美女的脸露在墙头上,向他一笑,隐去了。他很高兴;但竟给那走来夜谈的老和尚识破了机关。说他脸上有些妖气,一定遇见‘美女蛇了;这是人首蛇身的怪物,能唤人名,倘一答应,夜间便要来吃这人的肉的……”

这样的故事,直到现在都还在续写:前不久传遍朋友圈的《我是范雨素》,就出自一位从湖北到北京打工、做育儿保姆的女佣范雨素之手:“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得极为拙劣。”“我运气真好,我做育儿嫂的人家是上了胡润富豪排行榜的土豪。男雇主的夫人生的两个孩子,已是成年人了。我是给男雇主的如夫人看护婴儿的。”……来到帝都的新时代保姆和从前几乎没有多少两样:生活困难,缺少技能,丈夫没出息,不能忍受乡村生活的艰苦枯燥,自己的孩子撇在一边只能偶尔兼顾……如范雨素所写:“小婴兒睡觉不踏实,经常半夜三更醒来。我跟着起来给孩子喂奶粉,哄她入睡。这时,我就想起我在皮村的两个女儿。晚上,没有妈妈陪着睡觉,她俩会做噩梦吗?会哭?想着想着,潸然泪下。还好是半夜三更,没人看见。”

在作家笔下,在现实生活里,保姆仿佛都是这样的女性——她们像母亲一样无微不至照顾自己,却乐于传播家族邻里间的小道八卦;她们懂得许多规矩礼俗野史奇闻,并不能教会自己许多知识,却像是少年时的第一间社会学堂;她们同样大多有自己的小孩,常要背井离乡,抛夫弃子,其中辛苦不为人知;她们往往没有被生活那么地善待过,却多数善心一片,对待乳儿如同己出,即使“小奸小坏”,也不过是人性的正常范围,并不因为身份地位卑下就动了邪念,起了杀心——这个放火杀人的锅,应该由个别的阴暗人性来背,而不是由保姆这个社会分工角色来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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