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以上老人可自愿随子女迁户《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发布

2017-07-14 16:05
中国报道 2017年7期
关键词:迁入地服务项目高龄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从我国国情出发,立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明确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意见》明确了20项重点任务,包括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策落户外,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鼓励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免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平有序开放等。

北京大学健康老龄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陸杰华

这是一项重要的利好政策,未来国家或将随着政策的实施在年龄上有所放宽。老人迁入后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这就解决了老人的就医问题。

南京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林治芬

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迁户的意愿和必要性会远远低于刚退休的低龄老年人,建议国家层面降低年龄门槛,让更多的老年群体享受到这一惠老政策。

新华网

《意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地在制定相关政策细则时,要充分站在老年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只要用实际行动落实好这些任务,一定会让更多的老年人感受到政策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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