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初探

2017-07-20 17:09张琳
科教导刊 2017年13期
关键词:税务会计课程标准微课

张琳

摘要 文章基于微课探讨课程标准,明确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建设的基本原则,融入最新财税政策,探讨高职税务会计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教学目标等,为构建基于微课的新型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内容框架及课程实施奠定基础。

关键词 微课 高职 税务会计 课程标准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7.05.027

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均发生了重大改革,特别是从2012年1月1日推行营改增试点开始,历经4年多的区域和行业扩围,2016年5月1日进入全面营改增时代,税收政策的诸多变化致使目前税务会计课程教材内容普遍滞后,以往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已不再适应现行财税政策,不能满足教学需求,不能满足行业企业发展及用人需求,在当今微时代,微课已经开始进入学校的课程教学,将微课的新思想、新经验、新方法引入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构建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创新高职课程标准对于深化高职院校信息化课程改革,提升高职课程教学质量,改变教师的教学方式,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1微课与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

微课又名微课程,它是指以10分钟左右的微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个知识点或技能点而开发设计的一种情境化、碎片化,支持多种学习方式,使学习者自主学习获得最佳效果的新型在线网络视频课程。微课支持移动学习、碎片学习、混合教学、翻转教学等诸多形式,具有短小精悍、知识点精细、设计完整、资源共享等特点。1993年美国北爱荷华大学教授LeRoyA.McGrew提出的“60秒有机化学课程”和1995年英国纳皮尔大学教授Terence Kee提议的“一分钟演讲”是微课的雏形。2008年,美国胡安学院的DavidPenrose正式提出微课这一概念。2010年,广东佛山教育局研究员胡铁生在我国率先提出微课的概念,并于2011年,发表了第一篇有关微课的文章《“微课”:区域教育信息资源发展的新趋势》,文中论述了微课的内涵、构成及特点,总结了微课资源库开发路径,展望了微课在教学中的应用前景。至此微课开始进入国内学者的研究视野,并在六年的时间里,发展迅速,纵深面广。在中国知网以“微课”为篇名进行检索(检索时间2017年1月2日),2012年发文7篇,2013年137篇,2014年976篇,2015年3472篇,2016年5929篇。可见,微课已成为当前我国教育领域的一大研究热点。2012年和2013年的研究多集中于微课理论综合性研究及微课设计与开发研究。2014年开始,研究者更多地关注于微课的实践和应用研究,且多应用于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学科。在中国知网以“微课”“会计”为篇名进行检索,已有涉及基础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课程的微课研究,可见微课已经开始应用于课程教学实践,但是基于微课对高职课程标准的研究尚未发现,因此基于微课探究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对于信息化课程教学的课程标准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高职课程标准是课程教学过程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高职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教材编写、教学实施、考核评价和考试命题的依据,可以全面反映某课程教学的整体设计过程及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计划,包括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实施建议、考核评价五个部分。较以前的教学大纲,在课程的目标及实施等方面阐述更为详细,更加强调以学生为主体的课程教学,更加突出学生的职业性。课程标准的建设会参考《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企业的用人需求,明确课程教学内容,对学生通过该课程的学习,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及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明确教学实施要求。营改增以来,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快,税务会计课程教材内容普遍跟不上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理实脱节,当前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课程内容部分普遍滞后,落后的课程标准不仅不能顺应互联网时代,更难以满足一线教师和学生的实际需求,严重影响了课程教学质量。借助微课的“碎片化”和“共享化”,教师可便捷地将最新的税法和会计相关政策纳入微课程适时更新传输,保证课程教学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因此,微课将有效解决目前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问题。

2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建设的基本原则

2.1科学性原则

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掌握学习理论等科学理论依据为指导,探索出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学习过程中学习者的主动性、建构性,提出合作学习、情境性教学等;人本主义学习理论提倡有意义的自由学习观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认为教师的任务是为学生提供各种资源,提供一种促进学习的气氛,让学生自主学习;掌握学习理论认为“所有学生都能学好”,即只要给予足够的时间和适当的教学,所有的学生对所有的内容都可以掌握。

2.2职业性原则

从职业需要出发,针对税务会计职业岗位的实际需要选择实用有效的教学内容,并将职业标准引入并指导税务会计课程教学内容的整合,注重学生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的培养,定位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性质和课程目标,确定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内容框架。

2.3创新性原则

打破传统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模式的束缚,将课程内容碎片化(分解成5-10分钟的视频)、情景化、项目任务化、案例化,课程教学移动化,提出融合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型的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教学实施建议。

2.4可操作性原则

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应尽可能具体化、可度量、可检验,便于教师参考执行。

3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的课程性质

税务会计是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与财务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一般开设于第三学期,周课时4节,前修课程有基礎会计、财务会计、财经法规等课程。该课程融税法、财务会计、税费计算与申报、纳税筹划课程内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课程内容与之也有交集,因此,税务会计课程是一门融税收和会计知识于一体的综合性实用性很强的职业技能课程。通过毕业生的实习或就业反馈,均提及税务会计在实际工作中的重要性和急需性。该课程按税种分为六个项目,依“各税种的计算一各税种的核算—纳税申报”这一主线,系统地介绍了如何根据业务资料计算应纳税额,如何根据业务资料进行各税种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何根据业务资料准确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完成纳税申报工作。基于微课借助税务教学软件所提供的虚拟仿真纳税会计岗位工作情景,将知识碎片化,实操情境化,项目训练教学做一体化,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4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的课程目标

基于微课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总目标是面向各行业税务会计岗位人才需要,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熟知最新税收法规及会计制度准则,能对涉税业务进行正确的计算、核算,具有较强地纳税申报能力,与税务会计岗位零距离对接的税务会计人才。也就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成为既懂税法,又懂会计,还能够降低企业纳税成本、规避税务风险,追求税收利益的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会计人才。

目前,微课已成为我国教育教学改革的一大热点,将微课引入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既是当下信息时代的创新要求,也是解决目前税务会计课程标准问题的有效路径,本文仅从高职税务会计课程的课程性质、课程教学目标等方面对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标准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对课程内容框架和教学实施方面还需深入探究,以完善高职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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