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探讨

2017-07-31 20:10邓珂
现代经济信息 2017年15期
关键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谐

邓珂

摘要:随着社会节奏的日益加快,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各种不同类型的公司大量的产生。与此同时,公司法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核心,其管理模式的效率直接决定了公司发展的步伐。因而其治理结构对现代企业快速发展、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高都有重要影响。然而从目前的整体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仍存在明显的问题。所以,本文主要针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展开讨论,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帮助企业稳步发展。

关键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效率;积极性;和谐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5-0-01

引言

最近几年,公司大规模的产生,对于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发现若是没有一套完善的法人管理机制,那么公司很难长久的发展下去。因此,目前很多的企业为了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要,都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以此构建公司的管理体系。现阶段,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还存在很多的问题,容易造成权利被少数人控制、股权太过集中、没有约束机制、激励机制不健全等多方面的缺陷。为了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度,保障企业的平稳发展,需要出资人在多方面进行共同的商议。所以,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加以完善是值得深入思考的一个话题。

一、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实际控制人与预期不符

通过大量的调查发现,许多公司的法人虽然有设置,但是经常会由公司的内部其他非核心人员控制。因此,目前来说,民营公司同国有公司有所区别,特别是国有公司将经营权和所有权相互抽离,使得公司的管理者既是公司权力代表,又是公司财产的代理,这样权力很容易被一小部分人群控制,对于公司的决策和计划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同时监督部门也无法起到相应的监督作用。而内部人员控制也会造成公司内部管理的不协调,管理模式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1]。

(二)股东的利益无法获得保证

股权制度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不同数量级别的股东,而小股东往往是人最多的部分。所以,作为公司来说,在现代化的管理体制下,公司通常会优先保护大股东的产权。同时,若是股权大部分都集中在大股东上,那么中小股东的权益很难保障。当然,最重要的大多数中小股东多出于投资原因购得公司的股份,所以对于手中持有的股份都是灵活处理,并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方面给予太多关注和帮助。此外,部分小股东很难参与股东大会,甚至需要自费,所以很难有表现和建议的机会,因此,参加股东大会的人都很少,甚至有的公司规定只有拥有一定份额股权的股东才能参加股东大会,门槛较高。因此,对于中小股东来说,维护其应有的权益是一件较为困难的事情。

(三)监管部门无法实施应有权利

除了中小股东权利难以保证之外,在目前大多数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通常监事会和董事会并行存在,且一般由股东大会所选出和产生,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从目前的整体情况来看,在许多大中型企业中,国有股的比例很高,对股东们的表决权没有限制,使得监事会的实施变成了多人控制,不能发挥应有的责任;其次,我国对公司监事会相关的政策制定较少,使得监事会很难独立客观的存在,其相应的监督职能受到一定的限制。而监事会不能发挥监督作用,那么容易导致监事会和董事会无法制约,容易产生决策的失误;此外,企业的监事会的任免制度不完善,使得人员的配制通常层次较低,不具备专业化的管理知识,工作效率低,也限制了监事会的职能作用。

(四)激励制度不健全

除了法人治理的基本制度不完善之外,对于法人或者說公司所有员工的激励制度也并不是很完善,所以说,若是一直沿用以前的制度模式,但是传统的激励制度不适应于日益变化的社会节奏,很难发挥出激励制度真正的价值。换句话说,激励制度执行的好坏对于公司效益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不公平的激励会导致公司效益受损。而股权制度的问题,会使得公司管理者为了自身权利,容易钻一些制度漏洞,不仅不利于公司内部的团结,同时也会阻碍公司本身的发展。

二、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议

(一)改善和优化股权结构

对于一个公司来说,股权若是过于集中,则容易对少数人有利,而造成大多数人利益受损。因此,想要尽可能的保障中小股民的利益,则急切需要改善我国企业的股权结构,进行股权的平衡和分散。具体来说,需要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完善公司的股权结构,尽量减少一家独大的股份控制存在,增加股权的多样化,增加民营企业的股份比例,独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事项;另一方面,保证上市公司公有股的流通,只有股份自由的流通,才能减少股份集中带来的危害,增强公司的活力[2]。

(二)完善相应的激励制度

公司的法人作为公司责任的承担者,应该享有一定的权利,能够合理的支配使用公司财产的剩余权力。但是,一些公司的法人容易滥用自己的权利,谋取自身的利益,导致公司的发展受到影响。因此,为了防止这些现象的出现,必须要建立和完善一套激励制度。此外,应该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合理的根据员工的表现提高一定薪酬,也可以利用股票权益激励的措施,是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举措[3]。

(三)充分发挥监事会的职能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管理体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法人治理结构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公司保持平衡和制约的重要途径。监事会的职责就是对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运营处在正确的轨道。要保障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能够充分发挥,需要几方面工作的共同努力:首先,确保监事会职权的正常运行,正确起到相应的监督作用;其次,提高监事会办公人员的工作能力,机构人员要精简,合理控制相应人数,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提供运行效率;最后,保证监事会的独立性,才能够最大化发挥监事会的作用。

三、结语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管理体制中的重要部分,对于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影响。所以,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公司法人治理机构应该完善相应的董事会、监事会议事制度,保障股东的权益,才能够最大化的确保公司的利益能够最大化,保证公司获得长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平莎娜,田海霞.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的对策[J].企业战略.2013,2:32-33.

[2]刘奕岩.浅议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现状及问题分析[J].商品与质量.2012,3:78-80.

[3]李勇.探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实证分析.2015,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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