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阅读:在自然中

2017-08-11 00:21薛巍
三联生活周刊 2017年32期

薛巍

已经连续三个夏天,我们邀请读者一起,在“夏日阅读”中寻找清凉和自由。

2015年,我们在夏日阅读专题中试着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不以实用为目的,我们为什么还需要阅读?对于很多人而言,阅读的魅力在于灵魂的自由感。书里面有远方的人和事,有不曾看过的风景,有石破天惊的思想,也有润物无声的抚慰。阅读能使人们突破个体的局限与社会束缚,去接近自由。《夏日阅读:让灵魂自由》围绕着智慧、身体、成长、行走和食物这五个话题探索了阅读带来的生命体验。

2016年,我们邀请了25位作者,试着打开《世界的另一个入口》,一起来聊了聊阅读经验的另一面:有时候,我们在意的或者需要的,也许只是阅读行为本身,是它在生活某一时刻带来的变化、愉悦和抚慰。阅读通向伟大的思想,同样重要的是,它也连接我们自己的世界——关于行走、想象、发现、情感和美。

今年,我们想要让身体和思想都“在自然中”。“我们自幼就爱大自然,它是神奇、游戏、自我发现和自由的王国,被大自然放逐,将会为我们带来孤寂。”——自然并非只存在于荒野大漠,名山大川。厨房里的一把芹菜,窗外的一畦菜地、花园,或者就不过是隐匿于手中的一本书里。借助那些文学、哲思、博物和行旅的文字,我们可以比平日更细致地感受科学和诗意,也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

除了邀请《三联生活周刊》的记者和作者来分享阅读体验,这个夏日加入我们的,还有哲学家陈嘉映和诗人西川,在这期刊物中,他们撰文谈到对自然的日常思考。正如西川所说,“讨论自然,这实际上是一个关于人的话题——人的生活方式是什么?”

大自然的治愈作用

苹果公司的新办公楼“苹果公园”耗资50亿美元,是全世界最昂贵的办公室。这些钱都花在哪儿了呢?《金融时报》专栏作家露西·凯拉韦说:“苹果公园不再执着于有趣,相反它追求的是美丽。这座建筑还有另外两个值得赞赏的地方:民主和绿植。苹果公园只有4层,在环形建筑内工作的所有人都看到同样的景致——树木,这也是最适合员工凝视的。这里将种植约9000棵树木——差不多人均一棵树。”

我们亲近自然往往是在工作之余去放松身心,一般不会还惦记着工作。而美国作家戴安娜·阿克曼在《心灵深戏》一书中说:“相比只能呆望着城市建筑和停车场的病人,医院里那些能看到树木的病人恢复得更快。给那些在没有窗户的隔间里工作的上班族提供显示自然景观的景观窗,结果这些人变得更加健康快乐,工作效率也高于那些没有配置虚拟景观窗的同事。然而,与那些拥有真正的窗户,可以直面自然风光的人群相比,他们的情绪、健康、创造力的水平仍显不足。”如果以后苹果再推出什么革命性的产品,其中也都有那9000棵树的功劳了。

如果接触自然有那么多的好处,对那些没机会多接触自然的人类来说,就有些不公平了。电子产品、电子手段让人们外出的时间减少了。阿克曼说:“现代人用动物印花图案装点居室,让孩子看动物卡通、阅读动物题材的故事。我们用宠物的名字称呼对方,穿印着动物图案的衣服,对屏幕上的某种动物或植物眉目传情。我们越是远离自然,就越是渴求这个带来奇迹的源泉。技术打造的自然还是不能完全满足这种亘古不变的渴望。理查德·罗威描述了自然缺失失调症,这种病症广泛出现在极少外出的儿童身上,这类儿童出现注意力障碍、肥胖、抑郁、缺乏创造力等症状。一位小学生说,他喜欢在家里玩,因为所有的插座都在那儿。”“儿童与自然网络”主席理查德·洛夫说,为治疗儿童的自然缺失失调症,应该给他们多服用维生素N——N代表自然(nature)。他曾戏言:“想让你的孩子进哈佛大学是吗?叫他们走到房子外面去。”

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森在《万物皆奇迹》一书中,为了接触自然,不是非得费时费力地去什么名山大川。“如果你是一个对自然兴趣淡薄的家长,你还是可以为孩子做很多,不论你身在何处,所拥丰寡,你都可以陪孩子观赏天空,朝晖夕阴,云兴霞落,星河璀璨。你们可以听林莽之风深沉庄严,檐下之风嘤咛唱和,心随风远,如得解脱。你可以任雨点滴落脸颊,想象它们每一滴都经历千山万水,从遥远的海中蒸腾而上,在空中飘行千里,最后落向大地,落向你。即使你一直居于都市,你也可以在公园或高球场里看见迁飞的鸟群,四季的更替。甚至在厨房窗下的一撮尘土里看见种子的萌芽,和孩子一起沉思其中的神奇。”

美国作家戴安娜·阿克曼

戴安娜·阿克曼认为,亲近自然要有更深的体悟,最终要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她写道:“在大自然中嬉戏不但能使你重振精神,而且能强化你的洞察力。我们可以如赫拉克利特一般,了解万事万物都有冲突,斗争乃是公理,一切都在斗争中形成存在,并流逝死去。人可以在这其中达到某个立足点,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将有限的自我减到最小,而和终极不可见的最高力量合二为一,崇高而神秘,却又完全非理性。我们自幼就爱大自然,它是神奇、游戏、自我发现和自由的王国,被大自然放逐,将会为我们带来孤寂。我们需要健全、繁茂、喧嚷的大自然的世界,让我们得以健全、得以圆满(whole)。圆满是人类想表达的第一个观念,意味着万事万物之间健全的关联。我们常称地球为大地之母,若地球是我们的母亲,那么其他许多动物就是我们的手足,其他许多地方就是我们的房舍。”

英美富裕阶层的博物热

前阵子,看到一位文艺青年在朋友圈说:“爱死雨天了。城市人对自然的感知機会太少,雨雪天气是少有的觉得自己是生物而不是机器人的时候。”我立刻想到印象中康德的美学理论:人能欣赏崇高、壮美的东西,是需要一定的条件,要在你能够感到安全的情况下,你才能欣赏暴雨、瀑布。农业社会的人也不是天然就能欣赏自然的,英国人的博物学历史悠久,最开始兴盛起来的是植物学,这是因为许多植物有药用价值。

在西方,对自然美的欣赏跟浪漫主义大有关系。阿克曼说:“对欧洲人来说,‘荒野这个词常常用来表示野蛮、贫瘠、混乱的地方,那里满是困境和伤害,很容易让人无法忍受、失去理智。在浪漫主义重新挖掘出自然粗粝之美以前,人们心中的自然是多么丑陋。在19世纪早期,作家们发现荒野的怪异——不仅危机四伏、阻碍重重,还遍布嗜血的猛兽,充满了罪恶。而如今荒野的形象刚好与之相反:它是庇护所,是平静的象征,一派天真无邪。”

我们都知道英国人喜欢园艺。英国博物史学会前主席大卫·埃利斯顿·艾伦在《不列颠博物学家》一书中说:“18世纪初,(在英国)出现了在历史上很新的一种现象:所有人都陶醉于自然景观之中,为了自然本身而欣赏它,欣赏原原本本的自然。对自然的赞赏并不新鲜。在西方文明中,它至少可以追溯到15世纪,甚至一路追溯到古希腊和克里特文明。在古代中国,对自然的赞赏水平高到,演化出了正确观赏风景、帮助沉思的一套规则。当文明成熟到一定地步,就会出现对自然的喜爱。一旦人们有了足够的知识和安全感,把自己从古代的恐惧中解放出来,不再把自然视为不可见的、有威胁的存在,就会开始喜爱自然。启蒙运动最终带给了人们信心,它驱散了迷信,让人们习惯于以一种超脱之眼看待自身和周围的环境,它带来了态度上的根本转变。被科学剥去了外在的神秘之后,自然逐渐斩获了一种全新的神秘感,诱人的缥缈,愉悦的陌生,不仅挑动着人们的智识,也挑动着人们的感官。自然对象开始褪下令人胆战心惊的粗野直接的力量,并以一种远为微妙的效果取而代之,成为人类内在努力与直觉的外在反映:变得不那么强势,变得能够掌控,甚至能够选择,但也绝未丧失吸引力和影响力。人们受到了显露在外的自然光华的打动,即骤然闪烁的光彩带来的兴奋、完美造型带来的平静的愉悦、鼓动的翅膀带来的激动等。”

普通人对博物学感兴趣,这让博物学家又喜又忧,而且担忧多过喜悦。“一战”后,汽车的问世使人们能够前往更远的地方。买了车,如果放着不用,就太浪费了;而且此时,乡村正方兴未艾;如果不能把汽车用在乡村之上,便会被视为死板,受到嘲笑。由此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物种定位成了一种流行病。在大卫·埃利斯顿·艾伦看来:“这本质上是一种倒退,这只是一种没有收获的收藏,是一种大体盲目的条件反射,只有从它如今在战利品前悬崖勒马这一点来看,代表了一种进步。过去蠢蠢欲动的双手上,如今都抓着望远镜、铅笔或照相机;尽管如此,它们依然蠢蠢欲动,需要付出极大的努力保持它们的繁忙。更热心的科学人士很难不去谴责那些暴发户,那些成百上千的野生动植物通勤者,他们不停地往返于乡村之间,用无穷无尽的休闲时间从一座保护区或珍稀物种出没的地方前往另一座保护区,不停打包新鲜的体验,就像转场下一家夜店一样。用这样的方式对待博物学,就是把它贬低成了一种无聊的活动,将它等同于高跷或牛津包。这似乎是对大量优秀头脑的惊人浪费,他们本可以从事一些更具建设性的工作。”

好的一面是,这些机动化的猎人的确具备了一定的知识储备,因而指出了一些否则很难发现的事情。“在这种对于自然的放任采样之中,存在着某种非常贵族的元素:浅尝辄止、不做深究,以及一定程度的颓废。他们所追求的不是科学层面的理解,而是一种对于乡村的欣赏。上流社会再次爱上了乡村生活,而对博物学的喜好则构成了这一乡村热情明确而体面的组成元素。”

弗兰克·斯图尔特在《自然文学的自然史》中说,在1870年到1900年之间,美国迅速从一个农业经济转化为工业经济。人口倍增至7600万,主要是因为移民的涌入。到1900年,大部分移民都不是在人烟稀少的地方工作,而是在人口拥挤的城市工作。随着城市情况的恶化,美国东部城市的居民看着窗外工厂的浓烟,渴望更清洁、更健康的生活。他们记得或想象一个几乎已经逝去的和谐、美好的世界。在他们的记忆中,它位于乡下或者遥远的农场。

斯图尔特说:“这场回归自然的运动往往把消逝的农村加以神话,好像如果没有真正的农业活动它就不会消失,小溪欢快地流淌,懒洋洋的牛不需要照料,盛开的鲜花无须培植。人们责怪科学破坏了美国的景观,需要一种对待自然的新态度,有别于无情的、还原主义的科学那种机械的宇宙观。约翰·巴勒斯说,美国人需要的是带感情的科学,需要一部心灵的自然史。梭罗提出的跟自然交流的观念能够消除这种绝望情绪。1900年左右,梭罗的著作经历了一场复兴。美国人对各种针对精神和身体的疗法产生了兴趣,水疗、顺势疗法、素食等等。更多美国人为了蓝天和干净的水而走出城市,前往乡村游玩。有钱的商人在树林里打猎、骑行、打高尔夫球。虽然美国人努力建造绿地,但他们担心自己对自然的感情来得太晚了,救不了那些栖息地和物种。亚利桑那麋鹿在1906年灭绝,大角羊1908年在巴德兰兹灭绝。天空中曾有几百万只羽毛漂亮的鸟儿,因为给女性制作帽子、有人收集鸟蛋而灭绝。最后一只北美旅鸽于1914年被击落。”

对自然的好奇心

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主人公霍尔顿老是问:到冬天的时候,中央公园里湖里的野鸭子都去哪儿了?塞林格并没有给出这个问题的答案。许多评论家分析了野鸭的象征意义,比如有人说野鸭跟麦田里的孩子一样,都是霍尔顿守护的对象。也有人说,作者只是用这个问题来表现一个中学生的好奇心。美国一位物理学家说,好奇心有两种。一种是当我们看到某种让我们惊讶、困惑、拿不准的东西时,它不符合我们已有的或者假定的知识;另一种好奇是对知识的热爱,它推动了科学研究。第一种好奇心会让我们感到厌恶,是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我们要努力去消除它,它甚至会激活大脑中跟冲突、饥渴有关的区域。第二种好奇心反映了对知识的渴求,跟令人愉悦的状态有关。到冬天湖里的野鸭到底去哪兒了?据说它们有的迁徙去了南方,有的留了下来,抱在一起取暖。

文学作品中不时会提到一些动植物,深究下去的话也许更能理解其象征内涵,也许会发现,作者搞错了。纳博科夫曾抱怨爱伦·坡对鬼脸天蛾的象征性使用,说爱伦·坡“不仅不认识鬼脸天蛾,而且还完全错误地认为该天蛾存在于美国”。

美国生物学家马琳·祖克在《昆虫的私生活》中说:民众不知道,它们见到的绝大多数蜜蜂和蚂蚁,其实是雌性的。19世纪中叶英国诗人查尔斯·斯图尔特·卡尔弗利被誉为学院派幽默之父,他在《飞离》中写道:“当他的腿上满载着甜蜜,从草场的方向,蜜蜂归巢。”富兰克林、卡尔弗利,以及迪士尼、皮克斯等电影工作室的人,都追随着一种从古阿拉伯与古希腊时期延续至今的传统观念。他们认为有一只蜂王,或者说蜂父,掌管着整个蜂群,而蜂王的追随者大概也都是雄性。古希腊人无法确定雄蜂的性别,这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古希腊人已经意识到蜜蜂蜇人的能力,而他们无法接受拥有如此武器的动物会是雌性。在《亨利五世》中,莎士比亞提到“慵懒地打着哈欠的雄蜂”和蜂王时,也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巢群里不干活的成员其实是雄性。

约翰·巴勒斯说:“大部分人认为,蜜蜂从花里得到蜂蜜,但她不是那样做的:蜂蜜是蜜蜂的产品;它是花蜜和蜜蜂添加的东西。蜜蜂从花里得到的是甜的水:她要做一系列处理,把它自己的特质加进去;她减少其中的水,加进一小滴蚁酸。正是她自己的这一滴,才产出美妙的蜂蜜。因此,蜜蜂是真正的诗人,真正的艺术家。她的产品总是反映她的环境,反映她的环境不知道的东西。我们尝到三叶草,尝到百里香、菩提树、漆树,也尝到了这些花以外的东西。文学化的博物学家不是随意对待事实;事实是他赖以为生的东西。事实越多、越新鲜越好。没有事实就写不了,但我必须赋予它们我们自己的风味。我必须给予它们一种特质来提高和增强事实。解释自然不是去提高自然:是去引出自然;跟它发生情感关联,吸收它,带着精神色彩去重现它。”

中国古诗中有许多作品写到花。叶嘉莹女士说:“花之所以能成为感人之物中最重要的一种,第一个极浅明的原因,当然是因为花的颜色、香气、姿态,都最具有引人之力,人自花所得的意象既最鲜明,所以由花所触发的联想也最丰富。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花所给予人的生命最深切也最完整的缘故。风、云、月、露的变幻,虽或者与人之生命的某一点某一面有相似而足以唤起感应之处,但它们终是无生之物,与人之间的距离,较为疏远。至于禽、鸟、虫、鱼等有生之物,与人的距离自然较为切近。但过近的距离又往往会使人对之产生一种现实的利害得失之念,因而乃不免损及美感的联想。而花则介于二者之间,它一方面近到足以唤起人亲切的共感,一方面又远到足以使人保留一种美化和幻想的余裕。”

所以,在欣赏中外诗歌时,你并不需要知道:我们的处方药里,有四分之一含有开花植物的某个部位或者其合成物。民间医学里,马达加斯加的长春花是治疗糖尿病的药方。研究者着手研究这种花时,发现它的萃取物可以降低白细胞指数,抑制骨髓的活动。实验分理出了两种化学物质,可以对抗儿童白血病。有了这些药物,患病儿童的存活率由百分之十增加到百分之九十五。我的四周全是跟人体有关或有治疗效果的植物。毛蕊花是一种温和的镇静剂,它的根则会增加膀胱的张力,避免尿失禁。患扁桃腺炎时,可以试试锦葵、鼠尾草;被晒伤了,就轮到吊钟柳和蓟罂粟派上用场。

而且我们今天看到的花跟古人看到的同样名字的花可能并不一样。美国作家沙曼·阿普特·萝赛在《花朵的秘密生命》中说:“多数在私人庭院和公共造景用的花,都经过杂交育种,以期看起来更美丽、更大、更高、开得更久、站得更直,看起来积极乐观,而且面露微笑。(微笑!)大部分矮牵牛或凤仙花的颜色,在原野或森林里都是看不到的。依照一位育种者的说法,有些颜色根本是为搭配人行道的砖头或非白色的边框而特别培育出来的。我们把想要改变的植物,施以另一株也许是近亲植物的花粉,希望得到的杂交种能有我们想要的特质,成为更受市场欢迎的吊钟柳或黄色凤仙花。光是美国人,每年在开花植物和灌木上的开销就高达数十亿美元,大部分都是花在杂交种上面。园艺家一直鼓励突变的发生,让不同的玫瑰杂交育种,制造出为数壮观的多余花瓣、新的色彩,还有能够获奖的形状。我们满心欢喜地拿玫瑰的生殖能力换取欣赏价值。但我们因此失去了香味,大部分的玫瑰闻起来再也不香甜了。因为要通过杂交育种还原花香比较困难。”

热带生物学家詹曾提出了一个理论,解释为何人类喜欢花香。他说,人类从喜欢吃野果的灵长类祖先经过长时间进化而来。植物花朵中所利用的色素和精油也标示了果实的成熟过程。熟透的果实中酯和醇的香味通常与花的香味一致。人类对花的喜爱不过是进化在一个幸运的副产品,是我们需要寻找并选择成熟香蕉这种感觉的一种精心安排。可以说,“妇女往身上洒香水并用化妆品涂抹面部,并不是在模仿一支散发着性诱惑的怒放的玫瑰。她们实际上是在模仿一只散发着维生素C味道的丰满多汁的蔷薇果”。

美国小说家弗兰岑是一位观鸟爱好者,他可能知道,人们极易混淆不同鸟类,因为很多鸟类长得极为相似。事实上,大部分鸟都是LBJs,这是观鸟家们对它们的称呼,意思是“小棕人”(little brown jobs)。

许多人都觉得大熊猫很萌,阿克曼说:“人类总是迷恋黑白色的动物,像虎鲸、大熊猫和企鹅。我们人类生活在灰色世界里,到处都是未知数,充满不确定性。所以,单调纯粹的事物可能会使我们感觉良好。就是黑色和白色。”她还说,透过蜜蜂的眼光,一切都会放慢速度。蜜蜂处理影像的速度是人类的五倍,因此人类漫步的电影,在蜜蜂看来就是一连串静止的相片。

自然文学是科学还是艺术?

程虹教授翻译过美国自然文学的经典《醒来的森林》。她在该书的“译者序言”中说:“自然文学从形式上说是非小说的散文体,主要以散文、日记等形式出现。从内容上来看,它主要思索人类与自然的关系。简言之,自然文学最典型的表达方式是以第一人称为主,以写实的方式来描述作者由文明世界走进自然环境那种身体和精神的体验。”所以,自然文学中包含客观的科学知识,也包含作者的主观体验,既要告诉读者只有用科学方法才能获得的真知,也要用文学艺术手法来打动人。弗兰克·斯图尔特在《自然文学的自然史》中说:“自然作家们知道,客观性和主观性本身都不足以准确地描述自然、满足我们的情感和理智需要。好的自然文学既像自然科学一样严谨,忠实于事实,也是文学,作为文学艺术家,自然作家要用审美语言解释和生动地再现他们的观察,他们知道讲故事和戏剧化的叙述对我们内心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然文学作家追求的是使我们的理性和情感再次成为一个整体。他们相信,当我们观察自然时,我们主要是观察自己。自然写作寻求的是可见和不可见的东西。它努力让玉米、野草和大气发声,让不能说的来发言。”

自然文学中,如果个人感情太多就会显得空洞玄虚,如果科学太多就会比较枯燥乏味,而目前欧美流行的是前一类写法,作家理查德·史密斯在《自然文学崇拜》一文中说:“靴子上沾着泥巴的观鸟人过时了,现在走红的是高洁的爱默生主义者。”对这些作者来说,仅仅去写自然的某一个方面是不够的,他们必须对某种动植物或某个地方着了魔,跟它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纽带才行,这种纽带也许在童年就形成了,或者直达灵魂深处。“当那些特别会说、受教育水平很高、高度自信的人有了某种强烈的情感体验之后,他们就会写书。幸运的话,这些书的主题足够坚固和迷人,能担负起其文字的重量;当主题很弱或不够明了时,我们就不够走运了。长期以来宗教是这类空洞的书籍挑选的主题,现在则变成了自然。”

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森认为,追求科学与艺术的统一应该是顺其自然,而不是去矫饰。她说:“风、大海和移动的潮水是它们所是的东西。如果它们身上有奇观、美和庄严,科学会发现这些特质。如果没有,科学创造不了。如果我关于海洋的书中有诗意,那不是我有意放进去的,而是因为任何忠实地描写海洋的人会忽略掉诗意。”

《纳博科夫的蝴蝶》一书中说:“审美与科学互相交织是不可避免的,纳博科夫就是个典型案例。他曾说过:‘观赏蝴蝶,其美丽让我们无法抗拒;做科学研究,当我透彻了解它是怎么一回事时,我的快感更是难以言表。所以对我而言,我的确不能将两者分开。在自然中总能发现我在艺术中寻找的毫无功利性的欢愉。两者都具有同种魔力,都像一场有着错综复杂吸引力和欺骗的游戏。纳博科夫对鳞翅目分类学的热情渗透甚至塑造了他的文学作品,还有他的全部人生。”1921年他写了一首诗,名叫《生物》,主要描绘解剖昆虫以及用显微镜观察昆虫过程中的乐趣。

两位作者说,纳博科夫从蝴蝶翅膀上的斑点中窥探到了这个世界的全部奇迹。他写过22篇关于蝴蝶的文章,《新北区珠灰蝶属种类》发表在《比较动物学博物馆通报》上,《怀俄明州蝴蝶收集》发表在《鳞翅目昆虫学家报》上。每天在显微镜下观察6个、10个,甚至14个小时。“能和纳博科夫一样在学术和文学方面颇有造诣的,恐怕要追溯到一百年前的伟大诗人和学者A.E.豪斯曼。”

蝴蝶是所有昆虫中,甚至可能是整个世界的生物群中被收集得最多的生物。蝴蝶始终是科研比较方便的研究对象。人们已经迷恋蝴蝶超过一千年,从旧石器时代晚期到约公元前1万年,人们在石头、獠牙或贝壳上发现了蝴蝶的雕刻图案,此后这种迷恋更加不可抑制地增长。昆虫如蝴蝶、蛾类最吸引人的不仅是它们的精美,它们还是力量的象征。它们从低级的仅能爬行的幼虫变态为可以在天空中飞翔的成虫,这个循环常年往复,代表着希望、再生和复兴。

英文“蝴蝶”(butterfly)这个词是怎么来的,有一种猜想认为昆虫滋生于温暖的环境里,恰好当时还是生产黄油的时间。在民间传说中,蝴蝶(或者变为蝴蝶样子的女巫)会偷牛奶和黄油。Butterfly和better fly谐音,后者的意思是说,蝴蝶就是相对别的昆虫个头儿更大、外形更加闪靓。而科幻小说通过运用昆虫的变态来制造邪恶效果。一些蛾类被冠以罪恶的象征,提到它,我们脑海中会显现那种陌生、未知又神秘、离奇的恐怖形象。《沉默的羔羊》中那个杀手饲养的是鬼脸天蛾,利用它来制造恐怖。

我们一般以为对文学成就的评价较为主观,对科学成果则能做出客观的评价。吊诡的是,“在文学界,人们一直想当然地认为纳博科夫拥有极高的智慧,是超高的抽象思维者、天才。然而在科学界,人们对他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在他的科学论文写作中没有文学影响。在他的科学作品中,到处都是令人难忘的措辞,甚至是描述的瑰宝,但是总体来说他主要的分类学专著都是极其枯燥乏味的。当他坐在显微镜之后时,他刻意把文学的影响置于身后,努力去做一名合格的科学家。”

1900年左右,在美国自然图书的销量很大,出版的种类也很多,包括儿童动物故事、荒野小说、游记和自然指南。但有些书美化动物,说它们有一些以前被认为人类特有的美德,如狗很忠实、狮子高贵,把野生动物描绘成不过是长了毛或者有翅膀的人类。1902年,威廉·朗出了本书叫《丛林中的学校》,美国博物学家、《醒来的森林》的作者约翰·巴勒斯(1837~1921)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了一篇批判文章,题为《真实的和虚假的自然史》,他说虽然自然书籍在美国非常流行,但其中只有很少的对自然史文学做了有价值的贡献,大部分都是为了挣钱而写,不含任何真正的对自然界的知识。

巴勒斯认为,优秀的自然作品要求具有文学感受力,有主观风格的发挥空间,但有人为了文学化的描述而走了极端,放入了太多感情、太多文学。朗的著作中还有很恶劣的谎言,声称他见证了巴勒斯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如观察到动物像人类一样教自己的孩子。巴勒斯说:“乌鸦没有城堡、学校、大学,没有毕业证书、荣誉勋章,没有医院、教堂、电话之类的东西。野生动物不需要有人教它们,从一开始自然就教了它们。”

巴勒斯说:“梭罗的目标主要是道德的,跟爱默生一样。吉尔伯特·怀特的《塞尔伯恩博物志》的目标主要是科学的。我自己的目标完全是艺术的。我不太关注事物单纯科学的部分,完全不关注其道德的部分。我不会布道。我为了其本身而描绘鸟、鳟鱼或者风景。”巴勒斯认为,那些自然史权威没有超出他们看到的东西,没有把握到可以得出的更大、更重要的推论,不但要看到鸟和植物,还要看到它们表达和代表的大自然的精神。应该把鸟类从科学家的手里解放出来,“诗人对大自然的追求是唯一真正的追求”。

斯图尔特说:“自然作家不管他们是科学家还是诗人,让我们意识到单靠生物学或者想象力都不能阐明美国林狼的呼唤、暴风雨中山上野草的摇动、在深海中巡游的生物、一只畫眉鸟甜美的歌唱。但这两个学科联手也许能给我们带来一个更强大的透镜。”

阿克曼“自然与我”系列——

“人类篇”

《感觉的自然史》

《爱的自然史》

《纤细一线》

《心灵深戏》

“自然篇”

《稀世之珍》

《鲸背月色》

《栽种之乐》

作者:[美]戴安娜·阿克曼

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

出版年:2017年4月

《不列颠博物学家》

(The Naturalist in Britain:A Social History)

副标题: 一部社会史

作者:[英]大卫·埃利斯顿·艾伦

译者: 程玺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17年6月

《纳博科夫的蝴蝶》

(Nabokov's Blues:The Scientific Odyssey of a Literary Genius)

副标题: 文学天才的博物之旅

作者:[美]库尔特·约翰逊

[美]史蒂夫·科茨

译者:丁亮、李颖超、王志良

出版社: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出版年:2016年5月

《花朵的秘密生命》

(Anatomy of A Rose)

副标题: 一朵花的自然史

作者:[美]沙曼·阿普特·萝赛

译者: 钟友珊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出版年: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