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咱们的网络安全,国家放过哪些大招

2017-08-15 02:10
东西南北 2017年13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个人信息诈骗

网络空间正全面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我国近年来出台不少法律法规和文件,放出大招,打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空间。

自2017年6月1日起,一部关系着广大网民切身利益的律法正式开始施行,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法律进一步界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范围,对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境外组织和个人规定相应的惩治措施,增加惩治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规定等。条文明确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该法律施行。

这部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其中重要的一方面,就是要打击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被非法获取、泄露或者非法使用。而在此之前,国家为了打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空间,保护咱们的网络安全,也是操碎了心。

国家安全法:

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2015年7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升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能力,加强网络和信息技术的创新研究和开发应用,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窃密、散布违法有害信息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网络安全法:

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

2017年6月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是我國网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打击网络诈骗。

《网络安全法》的九大看点简单说就是:一是不得出售个人信息;二是严厉打击网络诈骗;三是以法律形式明确“网络实名制”;四是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五是重大突发事件可采取“网络通信管制”;六是网络运营商要担责;七是确认“被遗忘权”;八是提高犯罪成本;九是惩治攻击破坏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组织和个人。

以上条例违者都将承担相应责任,甚至刑罚。

针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毁损其收集的个人信息;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针对网络诈骗多发态势,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

保障网络空间安全的“防火墙”

2016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这一指导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将为保障我国网络空间安全铸造一道“防火墙”。

战略提出,健全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对现行法律的修订和解释,使之适用于网络空间;加快构建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网络治理体系;鼓励社会组织等参与网络治理;鼓励网民举报网络违法行为和不良信息。

同时,我国将采取包括经济、政治、科技、军事等一切措施,坚定不移地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加强网络反恐、反间谍、反窃密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网络恐怖和网络间谍活动;严厉打击贩枪贩毒、传播淫秽色情、黑客攻击等违法犯罪行为。

有专家表示,网络空间的主权不仅包括对我国自己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保护的权利,同时包括抵御外来侵犯的权利。这项规定,不仅符合国际惯例,而且表明了我国维护国家网络主权的坚强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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