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食品安全何以更好保障

2017-08-21 06:13王霁平
中国报道 2017年8期
关键词:网售网购商家

王霁平

近年来,网售食品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热点。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国家有关部门应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消费者、商户、电商平台也需协调参与,共同维护网售食品安全。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购食品正成为一种时尚而便捷的消费方式。本刊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消费者虽然对这种方式非常推崇,但也会感到不安,生怕自己买到临近保质期或以次充好的产品。

消费者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公安部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破获食品安全犯罪案件3500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80余起,其中涉互联网犯罪案件占40%以上。在过去的几年中,网售食品欠安全的案例也曾一次次重返公众视野。

那么,网售食品为何频现问题?在监管上,有关部门该如何进行进一步努力?消费者又该如何行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呢?

网售虚拟性加剧监管难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线索,本刊记者浏览某知名网购平台发现,输入“奶油蛋糕”“手工”等关键词后,确实能检索出一些小作坊式的店铺。

随机进入某家店铺,记者看到,除了产品介绍中显示的“本店所有商品均为下单后制作,请放心购买,绝不添加添加剂”等类似品质承诺的字样,页面无官方检验检疫认证。在与记者的交谈中,卖家也没有给出回应,甚至无法说出店内销售的奶油蛋糕究竟产自哪里。从网友晒出的照片中,记者看到,蛋糕在包装和储存上比较简单,大多采用“塑料保鲜盒+冷藏袋”的方式。当记者追问“这些保鲜盒是否为食品专用”时,商家再次选择沉默。

此外,消费者赵女士向记者反映,随着各路“网红”的涌现,她的朋友圈里总能出现各种跨境而来的“网红”同款零食。待买到产品后,赵女士却发现包装上并没有中文食用说明,也找不到生产日期。“保险起见,只好放弃食用了。心塞。”赵女士说。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对本刊记者表示,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不合格网售食品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近年来规模大、外显性强的食品制假、售假行为已显著减少。特别是在2016年10月,《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正式实施之后,有关部门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法律责任进行了细化,对不法商家进行了批量式的清查。

但姚建芳坦言,光靠实施查处办法,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假冒伪劣食品低成本、高利润的特点是吸引不良商家动歪脑筋的主要原因,而网络交易的虚拟性、隐蔽性、不确定性、多样性则帮他们打起了掩护,加剧了网售食品的监管难。此外,一些电商专供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代工现象的普遍以及‘海淘的风靡,也让监管和处罚过程变得更为复杂。” 姚建芳说。

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对此表示认同。他对本刊记者表示,早在2013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开始对网售食品进行多种形式的监管。2015年10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网售食品做出了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说,从国家层面来看,在食品安全领域,我国一直在严厉而密切地监管,相关法律也已比较完备。”董毅智说,“为此,我认为,网售食品问题频现的原因还在于各地方执法点、消费者、网店商户、电商平台等缺乏自觉性和协调互动性。”

多方配合 共同努力

那么,各地方执法点、消费者、商户、电商平台应如何约束自己的行为,让力促网售食品安全的目標得以更好地实现呢?

董毅智认为,相较于其他不合格产品,考虑到不合格食品的特殊性——可能对人体的健康造成直接、严重损害,甚至危及人们的生命,各地方执法点对网络食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要继续加强、密切监测;要结合地方特点,对当下出现的主要犯罪形式予以严厉打击,对可能出现的行为及时遏制。“互联网技术手段迅速发展,不法商家选择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方式会呈现快速更新或是循环往复的特点。我们可以看到,销售方式从普通的PC端到手机APP,再到微店和朋友圈转发、推销,发展得非常快。这需要各个网点加大技术性监控,与网络销售模式紧密结合起来。”董毅智说。

此外,他指出,电商平台须负起监督责任,与有关政府部门主动配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予以把控,“只有把自身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结合起来,才能实现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负责任且渴望做大、做强的电商平台必须有这个意识。”

姚建芳则建议,针对同时拥有实体店的商户,有关部门还应加大抽样检查力度;对于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商家,电商平台要有所警惕,必要时可考虑设立“黑名单”,帮助消费者从源头将这些商家屏蔽,“特别是一些从事进口食品销售的平台,应督促在其平台上开店的进口商如实标明所售食品的中文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或进口批号、出口商名称及其联系方式、保质期、配料等信息。这既保证了消费者购物时的知情权与公平性,也有助于日后该产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进行维权。”

她同时强调,作为食品的最终消耗者和使用者,消费者的网购意识也要提升,一定要有“产品须从正规渠道购买”的意识。现在消息传递迅速,无论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亲自走入社区的讲解,还是通过媒体宣传,消费者都应该对不合格食品的危害性有一定了解。因此,网购时,消费者更应该有意识地避免贪便宜的心理。

“消费者不去购买,不良商家就没了市场,自然也会逐渐销声匿迹。”姚建芳说,“总之,无论是网购食品还是其他的产品,绝不能只靠国家或是电商平台监管,应该是多方努力,共同促使网购环境保持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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