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带给我永不褪色的梦想

2017-09-03 10:57◎顾
哲思2.0 2017年4期
关键词:搓衣板鹿鼎记秋千

◎顾 颖

谢谢你带给我永不褪色的梦想

◎顾 颖

大约五六岁时,我第一次见到罗宾汉。他是一个比我大一岁的小男孩,他儿时的长相我有点记不清,应该还不错吧,否则我不会跟他一起玩。我们相识的场合很优雅大气上档次,是在博物馆。嗯,因为我爸爸和他妈妈都在博物馆上班,放了暑假就把我们带到单位里放养。他比我大一岁,所以他早来一年,已经对地形非常熟悉。我不太懂那个年龄的男孩心理,反正我觉得他很喜欢我,他几乎立即接受了我,把他探索一年的成果毫无保留地与我分享。

他的热情勇敢,让我受宠若惊,因为小时候我是个丑丫头,在幼儿园这样桃花盛开的地方,也没有小男孩愿意和我牵手。当然,现在看来这可能不是坏事,人的桃花是有限的,幼儿园这种阶段,没必要放大招。总之,他的毫无保留使我感动,事实证明,除了这个时期的罗宾汉和我爹,在之后的漫漫人生,再也没有男孩对我毫无保留过。

我蹲在地上伸出手,罗宾汉背对我,拉着我的手,一圈一圈在光滑的大理石上疯跑。这是他发明的游戏,叫拉黄包车。他发明这个游戏有段时间了,直到我的出现才有了实践的可能。手拉手一起做喜欢的事,不管是6岁还是60岁,总是让人心底柔软又喜悦。这个游戏使他一跃成为我最好的朋友。那年暑假就像个童话,我们奔跑,穿梭,探险,整座博物馆都是我们的领地。

忘了从哪一年起,我爸不再把我带到单位去。可能是因为我长大了点,已经不再适合在博物馆里疯跑,我和罗宾汉就这样断了联系。我爸是个粗心的人,他甚至没想过应该让我们有个告别仪式。所幸,小孩是最忠诚的却也是最健忘的。上学后,一个叫“同学”的名词进入我的生活,罗宾汉就像一本合上的小说,每一个字都很精彩,只是被遗忘了。

再见罗宾汉是一个午后,他从房内睡眼惺忪地走出来,懵懂地望着我和我爸。他妈妈笑着说:“几年不见,不认识了吗?这是和你小时候一起玩的妹妹啊。”他看了我几秒钟,转过身,走进屋关上了门。

“呀,这孩子,害羞了吧。我去把他叫出来。”“不用不用,我们就是过来看看,祝贺乔迁之喜啊,以后就是邻居了。”

我和罗宾汉从博物馆同盟降到弄堂玩伴,场所变化极大,但我们适应得很好。我家楼顶是一个很大的晾晒露台,有一个小花房和许多不知名称的植物,星星状的红色小花爬满每一根能攀爬的架子。露台离外滩很近,能听到黄浦江上船只孤单的汽笛声,鸽子从天空中飞过。罗宾汉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卷尼龙绳,我则贡献出我妈的搓衣板,我们竟在露台上捣鼓出一个非常成功的秋千。那时候我有点早熟,才小学五年级就已经在读《红楼梦》了,放了学就坐在秋千上读书,颇有文艺少女的风范。他则在读《鹿鼎记》,笑得乐不可支,他翻到韦小宝第一次出场的那章对我说:“前面不好看,你就从这里开始读。”

从此我脚踩言情武侠两道,后来我把《鹿鼎记》翻来覆去看过好几遍,而他说的不好看的那部分,我至今也没有读过。初夏的风重新吹开那本合上的小说,雪白的书页在风中起舞。“林妹妹”在汽笛声中泪流满面,罗宾汉与再也未读过的那几章《鹿鼎记》一起,交错在记忆里。

作为一个有悲观情怀的少女,我曾经考虑过这个秋千会以什么样的方式坏掉,想来想去,都觉得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被我们坐坏了。于是我暗暗希望,一定要坏掉的话请在罗宾汉坐着的时候坏掉,而不是我,怎么说他也比我皮实些。但我没猜中开头,也没猜中结果,有一天秋千坏了,只剩下搓衣板躺在地上,谁也没有坐坏它,是我奶奶看中了那股尼龙绳,把秋千拆了。孩子眼里亲手搭建的梦想,在大人看来只是一卷尼龙绳,一块搓衣板。

第一次梦想的陨落,使我对在露台上看书这件事有点阴影,我走下露台,走入弄堂,和女生一起玩体力游戏,跳橡皮筋。那时,罗宾汉也已经有了自己的群党组织,便很少和我一起玩了。没多久,我也升入了初中。我和他不在一个学校,或许是学业,或许是距离,总之我很少看到他。偶尔一瞥,只有匆匆而过的背影和书包的一角,快得让我来不及开口叫住他。

梦想

那时拆迁的事越来越确凿,连我这样的小孩都知道不久这一片就要拆迁了。而我和罗宾汉也许就以这样的方式告别平凡又绚烂的童年,我们都不是彼得·潘,到了该长大的时候,毫不犹豫,毫无选择地长大了。

某天的傍晚,我和两个男同学一起放学回家。自从进了初中,我才对学习这回事有了新的认识,之前我以为头脑简单才四肢发达,反过来说,四肢不发达的人头脑就好。直到期中考试成绩单下来我才树立了正确的观念,正视了自己四肢不发达,头脑同样不发达的事实。

和我一起回家的同学其中一个是学霸,一路朗声笑语,这是他一贯的做派,在这个以学习成绩论输赢的年纪,赢家都是这么过日子的。作为双料学渣的我,则习惯低头走路,这倒使我整个初中时代,捡过好几回钱。

学霸高亢的笑声回荡在放学路上的空气中,以傲慢自信的波长越过我低垂的头顶,在空中散发着舍我其谁的勾股定理。忽然间,一个身影后来居上,一脚踢在学霸的书包上,学霸的笑声戛然而止。罗宾汉从他身旁头也不回地走过,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学霸到底是学霸,他居然没有吵吵嚷嚷或报复寻仇,只是很平静地低下头继续往前走。这种对情势的迅速判断注定我永远成不了一个学霸。

而我傻呆呆地站在街角。关于那天是什么季节,怎样的天气,我早已忘记。但记忆是有修改功能的,在我的记忆里,那是一个流霞千里的黄昏。夕阳的斜晖落在罗宾汉背着书包的肩上,拖出一道瘦削纤长的影子。没有语言交流,但有音乐,音乐是我心跳的频率,第一次有了全新的节奏。

拆迁毫无悬念地开着推土机碾入我的生活。仿佛一个光怪陆离的梦,邻居、玩伴们就像被橡皮擦去的字迹,前一天还热热闹闹,转眼就灰暗寂静。我和罗宾汉已经太久没有说过话,他比其他人更有理由凭空消失,所以当他站在废墟堆上喊我的名字时,被拆迁生活搞得神经质的我一度怀疑他只是个虚像。

他从废石堆上跳下来的姿势不太潇洒,踉跄了一下,站稳了,耳根被夕阳照得有点红。他把手从裤袋里抽出来,可能就是因为手插裤袋才使他刚刚飞跃而下的动作失去了平衡。他向我伸出那只手,就像小时候无数次向那个丑女孩伸出手一般,“给你的”,他说。我摊开手,一枚纪念币掉落在掌心。他拍了拍裤腿,掉头而去。我明白,他不会再回头了,这是他的告别,但不是我的。我对着背影大喊:“罗宾汉!”

他转过身,遥遥而望。我挥着手说,“再见。”他望了一会儿,走了,背过身挥了挥手。我在废墟丛中笑得灿烂。他是香港电影看多了吧,这样做一点也不帅。

我没想过我和罗宾汉的告别是永别,我太年轻,还不懂得什么是永别。我以为我们就如那句“再见”般总有再见的一天,但是我们再也没有相见。偶尔我会从我爸那里听到他的消息,他考上了什么学校,成绩好不好,仅此而已。

深夜,我打开电脑,想为这个故事写下一个新结局。

“Hi,罗宾汉,好久不见。你在地球上还好吗?那天我在肯德基门口看到你了,穿着白衬衫,走得那么快。如果你不是向左走,而是向右走,就能看到我,看到最美的年纪里最美的我。让你看了这么多年的丑姑娘,真是抱歉,却连一次补偿的机会也没有。想想还是有点遗憾。

你搬走后,弄堂的地下挖出了宝藏,名副其实的宝藏。假如那天你也在,我想我们会有办法偷出一枚金币,然后奔向我们的秘密基地,把它塞进密道的缝隙。虽然你没有遵守承诺,没有和我再相见,但是我没有怪你,也没有失望。那枚纪念币将在我的回忆里闪着永恒的微光。

谢谢你带给我充满想象力的童年,永不褪色的梦想,和不会随着时光销蚀的浪漫。”

还有,我曾经喜欢你,就像喜欢一朵云,一阵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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