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规划入河排污口布局 严格纳污总量控制

2017-09-03 10:13周涛贾利
治淮 2017年8期
关键词:入河淮河流域排污口

周涛贾利

合理规划入河排污口布局 严格纳污总量控制

周涛贾利

淮河流域水资源短缺,水资源年际年内及地区间分布极不均匀,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入河排污量大、入河排污口分布不合理等问题已成为淮河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对入河排污口布局进行合理规划是实施流域及区域水资源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的重要环节。

此次规划以水功能区划及其纳污限排总量为依据,合理规划入河排污口的空间布局,全面整治现有入河排污口,着力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力争用5~10年时间,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入河排污口布局,实现与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相适应的污染物合理排放方式。

规划以2015年为规划基准年,入河排污口现状调查规划范围为国务院及省人民政府批复的1020个水功能区,其中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中的淮河流域394个水功能区为规划重点。

一、入河排污口现状

淮河流域五省规划范围共调查入河排污口1773个,按省统计,湖北省4个,河南省470个,安徽省342个,江苏省508个,山东省449个。根据调查监测,2015年淮河流域1020个水功能区废污水入河量为67.36亿t/a,化学需氧量57.06万t/a,氨氮6.27万t/a,各省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详见表1。

二、入河排污口布局

根据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及其纳污限排要求,将规划水功能区分为禁止设置、严格限制、一般限制3种类型,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分类管理。新建、改建和扩大入河排污口严格执行分类管理要求,并按排污口布局规划对现有入河排污口逐步实施改造,有效促进陆域科学有序控源减排。按照从严的原则,淮河流域1020个水功能区共划分禁止区254个、严格限制区482个和一般限制区284个,详见表2。

1.禁止设置水域

该类水域内禁止新建、改建及扩大入河排污口。对已设置的排污口,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须拆除的,应按要求限期关闭或调整至水域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未作要求的,也应视条件对排污口采取关闭和调整等整治措施,以保护水域。

禁止设置排污口的水功能区河长共计6955.0km,占规划总河长的26.2%,主要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跨流域调水水源地及其输水干线、区域供水水源地及其输水通道、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的禁止开发区等禁止污染物排入、水功能保护要求很高的保护水域。

2.严格限制水域

该类水域内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对污染物入河量已削减至纳污能力范围内或现状污染物入河量小于纳污能力的水域,原则上可在不新增污染物入河量的控制目标的前提下按照“以新带老、削老增新”进行排污口设置。对现状污染物入河量尚未削减至水域纳污能力之前的水域,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大入河排污口。

严格限制设置排污口的水功能区河长共计12024.1km,占规划总河长的45.3%,主要为与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水域联系较密切的一级支流及部分二级支流、长远具有保护意义的保留区、省界缓冲区、现状污染物入河量超过或接近水域纳污能力等保护需求和迫切性较高的水域。

3.一般限制水域

上述水域之外的其他水域为一般限制水域,其现状污染物入河量明显低于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尚有纳污空间。该类水域内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一般控制。一般限制设置排污口的水功能区河长共计7564.3km,占规划总河长的28.5%。

三、入河排污口整治

入河排污口整治措施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排污口综合整治,第二类是排污口跨区迁建,第三类是污染源控制。

此次规划按照“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区别对待、分步实施”的原则,对目前具有实施条件的现有入河排污口采取排污口关闭、调整、改造与深度处理及规范化建设等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在入河排污口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根据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分解方案,综合考虑河道管理、岸线规划等要求,提出包括排污口净化生态工程、排污口合并与调整工程、污水经处理后回用等综合整治方案。

淮河流域1020个水功能区,现状共有1773个入河排污口,本次规划整治的入河排污口为1524个,整治率为85.96%;394个重要水功能区有入河排污口1065个,整治957个,整治率为89.96%。湖北省入河排污口4个,此次规划无整治;河南省现状入河排污口470个,整治418个;安徽省现状入河排污口342个,整治342个;江苏省现状入河排污口508个,整治489个;山东省现状入河排污口449个,整治275个。

淮河流域禁止区现状入河排污口298个,整治233个,其中河南省现状入河排污口21个,整治16个;安徽省现状入河排污口12个,整治12个;江苏省现状入河排污口132个,整治129个;山东省现状入河排污口133个,整治76个。

淮河流域严格限制区现状入河排污口1202个,整治1049个,其中湖北省现状入河排污口4个,此次规划无整治;河南省现状入河排污口386个,整治347个;安徽省现状入河排污口282个,整治282个;江苏省现状入河排污口245个,整治235个;山东省现状入河排污口285个,整治185个。

淮河流域一般限制区现状入河排污口273个,整治242个,其中河南省现状入河排污口63个,整治55个;安徽省现状入河排污口48个,整治48个;江苏省现状入河排污口131个,整治125个;山东省现状入河排污口31个,整治14个。详见表3。

四、结语

此次规划通过提出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的禁止区、限制区,提出全面整治的意见,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纳入有序管理的轨道,逐步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对保护水资源、恢复水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233001)

表1 淮河流域各省入河排污口现状情况表

表2 各省水功能区入河排污口布局一览表(单位:个)

表3 各省入河排污口布局现状与整治情况一览表(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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