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政府普法宣传教育的思考

2017-09-04 16:28朱娟
新西部·中旬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基层政府问题对策

朱娟

【摘 要】 基层政府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针对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基层政府应改变普法观念,提高对普法宣传教育的领导,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完善普法宣传方式方法,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创新普法形式,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高普法宣传教育成效。

【关键词】 基层政府;普法宣传教育;问题对策

普法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培育全民法治理念、推进全民守法的重要途径,基层政府在农村普法宣传教育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基层政府及其普法职能部门的努力,当前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基层政府应建立更严格的普法工作标准,明确普法工作方向,提高农村普法宣传教育的成效。

一、基层政府普法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部分基层领导重视不够

农村普法宣传教育是基层党委、政府工作的一个方面,近年来,各级政府虽然将普法工作纳入乡镇考核范围,但少数基层领导干部认识不足,没有看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发展经济的保障作用,对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促进作用,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作用。在实际工作中,一些乡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在管理上有缺失,有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检查时,就突击安排应付检查,把普法宣传教育当成走形式过场,农村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到了村一级就很难落实到位,导致普法宣传教育未能真正深入农村。

2、力量薄弱,普法宣传队伍需加强

基层政府在普法宣传教育中,普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普法队伍专业培训少,对法律知识理解不深,专业人才缺乏,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普法具体工作由司法所牵头,各乡镇普法办挂靠司法所,普法组织机构和人员往往有名无实,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也存在问题,由于经费紧缺,工作人员少,工作起来顾此失彼。面对农村地广人多,居住分散的情况,如果没有一支强大的普法骨干队伍,只靠乡镇司法所和法律工作者等少量的普法人员,很难完成基层政府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3、形式单一,普法宣传教育方法简单

目前基层政府的普法宣传教育习惯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来进行,普法教育新办法不多。一些基层政府普法宣传教育依然沿用出板报、拉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方式,很难激发广大农民参与普法活动的积极性。一些执法部门和乡镇利用“12·4”及部门法制宣传日,开展法律咨询等,也由于活动时间短、次数少,受教育的范围窄,不能适应农村人口众多、分布广泛的特点。对条款式、会议式、文件式的法制宣传形式,缺乏实用性和趣味性,农民群众难以全面理解普法宣传的内容,使普法宣传教育难以发挥最大的效能。

4、供需矛盾,普法内容缺乏针对性

农村不同的主体对法律需求不同,农民关心的法律存在差异,基层政府由于对农村普法的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全面,群众到底需要什么不很明确。有的基层干部只普及与农民履行义务有关的法律条文,对群众参与村务管理、行使民主权利等法律知识及法规内容很少宣传。有些部门单位则侧重于宣传适用本部门、本单位的专业法,使农民群众在一些基本法的学习上有差距,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不够全面,遇到问题不能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普法宣传的内容没有与农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相匹配。

二、加强基层政府普法宣传教育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的领导

基层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提高对普法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一是纠正认识偏差。基层领导干部对普法教育要有一种战略眼光和现实紧迫感,要从思想上认识到我国普法教育任务重,要把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来对待,通过多种方式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二是加强组织保证。農村普法宣传教育必须依靠基层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的支持来实现,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强化领导责任,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对在普法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普法工作持续发展。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汇报,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将考核纳入领导干部任职目标管理,保证普法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2、整合资源,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

队伍是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保证,基层政府必须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普法宣传队伍。一是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农村普法教育仅仅依靠普法主管部门和乡村干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把政府主导与社会化运作结合起来,以政府资源为基础,以部门资源为主导,以社会资源为补充,动员全社会力量,使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壮大普法宣传队伍。基层政府要做好普法员的选聘工作,动员思想好、作风正的领导干部,特别是法律工作者加入到法制宣传队伍中来,以乡镇领导、政法干警等为骨干,宣讲法律知识、开办法制讲座,保证普法宣传教育有充足的理论队伍和师资力量。三是加大普法人员培训。保证必要的培训时间,建立相关的培训制度,根据不同层次普法人员,开展有针对性培训活动,乡镇负责抓好村委会主要干部的法律培训,重点是基层干部和普法骨干,村委会负责抓好农户的培训,满足村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3、注重实效,完善普法宣传方式方法

基层政府必须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手段和方法,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和切入点。一是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基层政府要运用简洁易懂、鲜活生动的方式宣传法律知识,如编演法制文艺节目、放映法制题材影片、组织旁听审判等,也可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开辟法制宣传专栏节目,使普法过程成为广大农民群众享受法律的过程。二是运用新兴宣传形式。基层政府通过普法网、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等贴近群众的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运用新兴传媒手段传播法律知识,通过现代化的宣传工具把法律知识传播到千家万户。三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基层政府可在乡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农村普法书屋,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做好日常的宣传教育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主管部门应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农村生产劳动的特点,掌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时机,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态势。

4、围绕需求,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基层政府普法内容的确定需要因地区而异、因人而异,使普法内容与农民的法律需求相适应。一是围绕农民的维权意识普法。集中学习宪法、劳动法、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注重学习与劳动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消费权益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途径,通过普法学习使农民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利益。二是围绕农村生产经营普法。集中学习经济法、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注重市场经济方面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做好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农民在生产交易中的守法观念和意识。三是围绕农村和谐稳定普法。集中学习刑法、婚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注重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法律法规,带动广大农民学法用法,克服因不懂法而导致的家庭暴力、买卖婚姻等问题,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

【参考文献】

[1] “七五”普法学习问答,中国法制出版社.

[2] 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论与实务,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3] 农民学法用法读本,中科院法学研究所.

【作者简介】

朱 娟,任职于重庆市南川区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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