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联动”的内涵拓展、运行逻辑与推进策略

2017-09-09 15:06叶南客
理论探索 2017年5期
关键词:个体化社会治理

〔摘要〕 个体化变迁深刻改变着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使得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新的形势。“三社联动”作为近年来我国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探索,是指通过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工作现代化体制,形成“三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政府与社会之间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三社联动”的协调机制主要体现在街道-社区两级主体之间,协作机制主要体现在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之间,合作机制主要体现在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各主体间的联动过程。推进“三社联动”,要求通过政府体制创新,加快社区的本质重构;专业社会组织导入与本土组织培育并举,实现社区的再组织化;双向整合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升社会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

〔关键词〕 “三社联动”,个体化,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175(2017)05-0030-05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过程中出现了巨大的社会关系变迁,其中个体化是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迈向现代工业社会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大趋势。个体化变迁中,社会个体从传统的社会制度框架脱离,而日益基于自我选择重新建构个体身份与社会认同,这深刻改变了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关系与治理规则。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党和政府关注的紧迫课题, “三社联动”作为近年来我国在深化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内的探索实践,如何在社会个体化的背景下澄清其概念内涵、运行逻辑,对于进一步深化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一、 “三社联动”的时代背景

(一)个体与社会呈现流变的动态关系

在社会个体化变迁中,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发生了明显变化。社会个体化是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面向,意指与西方社会现代化同步发生的“人的解放”过程,即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全球化机制作用下,个人从阶层、宗族、社区等传统、封闭、同质的地方共同体中解脱出来;通过现代教育体系、劳动力市场、福利国家等制度安排,成为对自己负责、为自己作主的个体。德国社会学家贝克从四个维度阐释了社会的个体化变迁:去传统化,个体的制度化“脱嵌”与“再嵌入”,被迫追寻“为自己而活”,系统风险的生平内在化 〔1 〕27-34。就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而言,个体化意味着个体与社会之间权利边界的重新调整—— 在个体化语境下,个体根据自我需求进行个体身份与社会认同的建构,个体与社会处于流变的动态关系之中。

与西方社会类似,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变迁也是社会现代化的伴生物。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伴随着中国在建设现代民族国家所作的种种努力,个体开始挣脱家庭、宗族社区等传统社会结构的制约,而直接与革命运动与民族国家建设联系在一起。这样,个体先走出“祖荫”,而后又嵌入“个体 - 党和国家”的轴线,与国家直接面对面 〔2 〕356。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中国社会的变迁呈现出从“总体性”到“个体化”的转变趋势 〔3 〕 。就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而言,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国家与社会中心基本同构,并几乎垄断着全部重要资源;以这种垄断为基础,国家不仅对政治、经济、社会生活进行全面干预和控制,个体的私人生活也必须在国家“给定”的有限空间里实现。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单位制的衰弱、社会流动性的增加以及伴随着市场经济和城市化快速推进而来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和方式的多元化,传统的总体性的社会关系纽带被逐渐撕裂,个体与社会的关系逐渐由单一走向多元,个体从先前的被国家所控制的状态中崛起,获得了空前的自由度,个体与国家及社会的关系日渐呈现出松散、游离甚至背离的状态 〔4 〕 。个体化变迁深刻改变着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使得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新的形势:首先,个体化变迁极大挑战了传统的社会整合力。随着个体化变迁的深入,个体日益基于自我中心和自身需求建构身份与社会认同,传统的权威日渐式微而失去对个体的整合力。具体而言,在“总体性社会”中,国家通过人民公社和单位实现对农村和城市基层秩序的管理;然而,随着人民公社和单位制度的式微,我国的基层社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权威真空,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治理与整合愈发呈现出“有心无力”的状态。其次,个体化变迁使得社会个体出现严重分化。个体化变迁过程中,个体的自由度和可选择机遇空前增加,且主要基于自我认同与自身需求决定个体定位。如此,原本受到同质性共同体制约的个体被分化成一个个有自身诉求的主体,极大增加了社会治理的难度与成本。

以往的基层社会治理研究更多集中于对“国家- 社会”二元结构的探讨,而随着社会个体化趋势的发展,国家与社会、国家与个体、社会与个体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迁, “个体”无疑应该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必须正视的要素之一。本文著眼于“国家 - 社会 - 个体”这一多元结构的多边互动,思考如何在既有的“强国家”和崛起的“强个体”现实状况下,通过“三社联动”这一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提高国家对基层的渗透力、个体在基层的参与度,从而有效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

(二)“三社联动”的内涵拓展

“三社联动”作为近年来我国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探索,是指通过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培育和社会工作现代化体制,形成“三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政府与社会之间互联、互动、互补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5 〕 。笔者曾较早对国内各地“三社联动”的实践经验进行总结,并对“三社联动”的概念内涵、模式选择与策略研究进行过思考。回视笔者此前的思考及其他学者的既有研究,都普遍将“三社联动”定义为社区、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队伍(社会工作者)三者之间的联动,并分别强调了“社区”的平台角色、 “社区社会组织”的载体角色以及社工队伍的支撑角色 ① 。但随着个体化变迁的深入,仅从平台、载体和支撑属性来认知“三社联动”中各主体的内涵与联动机理显然是不够充分的,必须对其内涵进行拓展。endprint

1. “三社联动”中“社区”的角色。在我国“三社联动”实践中,各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组织关系虽不尽相同,但总体上维持了“一委一居一站一中心”的组织架构,在社区场域内存在多重复杂关系。因此社区的主体性意涵不仅只有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组织、社区志愿者,甚至是所在地企事业单位都应该包含在内 〔6 〕 。因此,对于“社区”角色,应该从多个维度进行考察,例如有学者在研究中就注意到了“三社联动”中“社区”作为社区居民和基层政府的“双重代理人”的主体性特征,以及“社区”作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进行合作互动的特定场域的平台性特征 〔7 〕。具言之,以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等主体代表了行政区划意义上的“社区”,意指管辖某一地域空间的主体;社区服务中心等活动、服务平台代表了平台意义上的“社区”,是一个参与社区建设的平台;除此之外, “社区”还具有生活、精神共同体的维度,这个层面上的“社区”具有整合社区内各行为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建设的功能。

2. “三社联动”中“社会组织”的角色。学界对“三社联动”中“社会组织”的载体角色有着普遍共识。但是,鉴于政府主导型、项目引领型等嵌入式“三社联动”模式仍是当前各地“三社联动”实践的主流,既有研究中往往将“三社联动”中的“社会组织”认定为具有合法资质的法人社会组织,而并未正视法定意义以外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中的组织、整合功能。然而,在个体化社会中,极具主体性的个体虽然从传统的社会结构中脱嵌,但同时也会在新的组织结构中实现再嵌入。这些新的组织结构往往是维护居民个人权益、实现基层自我治理的重要载体。因此,突破对社会组织的单一狭隘理解,通过更广泛、更具动态性的社会组织来实现新的时代背景下基层社会团体的重建,是理解“三社联动”内涵的应有之义。

3. “三社联动”中“社会工作者”的角色。以“以人为本、助人自助”为宗旨的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本是“三社联动”的重要发展背景。但是,通观我国社会工作的发展情况,由于现有的社会工作实践过于强调(西方意义上)所谓的社会工作专业性 〔6 〕 ,却未能很好地与长期从事基层社区工作、以街居干部为主体的社区工作队伍形成良好互动,以致当前由高校社工专业毕业生和通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产生的社区工作者组成当前的社会工作者,这支队伍虽然能够提供专业的社会工作服务,但是在参与社区治理方面的成效并不显著。“三社联动”作为创新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模式,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不仅仅是提供专门化的社会服务,而应该同时具有较强的在地化能力,为社区内不同群体和个体的整合作出应有贡献。

二、“三社联动”的运行逻辑

(一) “三社联动”的逻辑动因

1. “三社联动”的目标指向。关于此问题笔者曾作过如下思考: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通過各主体之间所建立的高效联动机制参与到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中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形成相互配合、互为支持、共同推进和开展社会管理改革工作的新局面 〔5 〕 。这一认知如果放在个体化发展趋势下“国家 - 社会 -个体”的多元主体结构中进行检视,笔者认为其实还有待进一步澄清。多元主体虽然以“联动”的方式共同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但在更具象的社区治理实践过程中可以发现,不同的主体其实有着不同的诉求与目标指向:就社区内的居民个体而言, “三社联动”的意义在于实现社区福利水平和居民自治能力的提升;就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而言,其目标具有较强的一致性,即在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的同时,实现自身的永续发展;而社区由于其具有多重属性,其目标主要包括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内部的团结与整合,并通过以上两个目标的实现,保证内部秩序的和谐稳定。基于此目标指向,有学者也将“三社联动”定义为“在政社分工与团结机制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外在机制,激发社会活力(以“三社”为主体)参与社会建设,促进政府与社会力量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的目标过程” 〔6 〕。

2. “三社联动”的内外动力。在“三社联动”过程中,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内部需求和政府、社会等外力作用下,各主体间互相咬合、紧密联系、优势互补,共同实现“三社联动”系统的运转。首先,社区需求是带动“三社联动”系统运转的内部动力。社区需求来源于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诉求,是社区居民的意志与愿景的体现。社区居民通过个人或其他自治组织将意见、诉求反映到社区居委会,并通过居委会将不同个体、群体的诉求上升为社区的集体需求;居委会根据社区需求的具体情况,选择专业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介入并提供服务,并通过政府或其他社会力量提供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由此形成最典型的内生型“三社联动”模式。由于在现实的基层社会治理组织体系中,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等主体都是处于社区场域;同时,社区是聚居在特定空间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多重属性决定社区成了“三社联动”系统中最重要的主体,它既整合着社区居民的诉求,同时也传递着国家(政府)的要求。

其次,国家(政府)和社会是“三社联动”的外部推力。通过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引导社工机构进驻社区的嵌入式“三社联动”模式,是当前我国“三社联动”实践探索的主流。国家(政府)虽然不是“三社联动”的主体之一,但是,却一直是我国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国家(政府)作为“三社联动”的外部支持,一直为“三社联动”提供资金保障、政策支持、专业人才等。社会组织的先进理念与目标也是带动“三社联动”系统运转的外在推力,且常见于“理念践行型‘三社联动模式”。因为理念践行型联动的价值理念一般源自专业社会组织的倡导,甚至是国际组织对社区的援助与试点工作 〔8 〕 ,其中大量高层次优秀的社会志愿服务人员,通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和专业服务活动,对增强社区内居民和各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具有引导和榜样作用。需要强调的是,不论是国家(政府)还是社会,它们作为外部推力不可能源源不断地为系统运转提供动力,他们往往在系统运转的初期提供启动力,系统后续运转的动力取决于外部的动力能否有效激发社区内部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就对初期介入的社会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仅要提供专业化的社会服务,更要通过有效的在地化,促进社区内部各主体的整合、互动与合作(见图1)。endprint

(二) “三社联动”运行机制

“三社联动”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探索,具有实践先于理论的特点。上海、广州、南京、嘉兴、苏州等地先后开展过“三社联动”试点,并形成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 〔9 〕 。梳理、对比各地推动“三社联动”建设的具体做法,可以归纳出各地“三社联动”主体框架和运行机制的共同之处。需要强调的是,由于“三社联动”系统的运转既有源自社区需求的内部动力,也离不开国家(政府)和社会所提供的外部推动力;而且在社区治理改革的实践层面, “三社联动”的有效推进往往也需要街道甚至区一级政府进行顶层架构和区域统筹。因此,本文对“三社联动”主体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分析,也纳入了街道层面的部分主体。

1. “三社联动”的协调机制。“三社联动”的协调机制主要体现在街道 - 社区两级主体之间。如图 2所示,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街道办事处和区工作站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因为两级主体存在行政层级上的区别,故而在“三社联动”过程中需要运用协调机制进行工作指导。具体而言,一是需要充分坚持党组织对社区工作的领导,加强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指导和引领作用,从而将党的建设与“三社联动”科学衔接,不断扩大党在基层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组织在联动过程中的凝聚作用。二是需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的协调机制。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工作站是街道专门成立的派出机构,两者性质虽各不相同,但都在工作业务上需要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需要街道通过政策性协调手段,按照政事分开、政社分离的原则,厘清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的工作职责。

2. “三社联动”的协作机制。“三社联动”的协作机制主要体现在社区居委会与社区工作站之间。如图 2 所示,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都是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即居委会在街道指导下依法协助、监督街道办事处各项工作落实;反映社区居民意见、诉求等;社区工作站是为了实现居委会的去行政化而由街道派出的承接各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专门机构;二者基于“居站分离”的原则厘清各自的责任边界。一方面,明确社区事务的分类,社区行政事务交由社区工作站处理,社区自治事务则由社区居委会处理,切实强化居委会的社区自治功能;另一方面,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践行协商民主,对涉及社区重大自治事务进行民主协商,切实促进社区治理与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同时,尽可能地将“三社联动”中的社会组织也纳入基层协商民主的范围,切实调动个体化社会中居民个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与积极性。

3. “三社联动”的合作机制。“三社联动”的合作机制主要体现在社区、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各主体间的联动过程中。“三社联动”所指向的目标就是通过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之间紧密联动,形成“三社”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从而实现社区资源的有效整合,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以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各项需求。在具体的合作联动上,需要在社区内搭建多层次的服务平台,最大限度地实现三者的聚集效应。具体包括:(1)搭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社区服务中心),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的为老服务、助残服务、妇幼及家庭服务、青少年服务、优抚对象服务、流动人口服务等;(2)搭建承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服务的对接平台,并以项目化運作为纽带,切实推动“三社联动”的有序运行; (3)搭建社区服务需求反馈平台,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及 QQ、微信等现代通讯手段,及时、主动接受社区居民的意见、诉求,并以最快的速度满足居民需求,让居民切实感受到“三社联动”给社区治理带来的高效率和获得感。

三、“三社联动”的推进策略

目前, “三社联动”已成为我国探索和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但是,从各地的社区治理改革创新的现实境遇看, “三社联动”仍处于探索阶段。而且,由于当前基层社会组织发育不足、社会空间活力有限与政府权力的长时序退出过程互为因果,以致不少地区的“三社联动”探索已经凸显出不少深层次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推进策略。

(一)通过政府体制创新,加快社区的本质重构

我国长期以来“强国家、弱社会”的特点,以及社区作为地域性和体制性凸显的国家治理单元的属性,使得“社区”成了继单位制解体后国家进行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而“社区”原初意义上的居民自治共同体在社会的个体化变迁过程中日益式微,原子化、碎片化、公共性衰落是当前社区公共事务治理面临的普遍问题。面对这种情况,需要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中,切实围绕“社区”的本质意涵及其在基层社会治理结构中的定位,加快社区的本质重构。核心策略在于严格落实社区准入事项清单,以社区“减负”和“去行政化”为契机,确保社区回归居民自治共同体属性,让社区在社会个体化背景下实现再联结、再整合和再组织化。

(二)专业社会组织导入与本土组织培育并举,实现社区的再组织化

在当前“三社联动”的探索实践中,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模式已经日益成熟并成为主流。在社区内生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不足、社会服务供给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这一模式以购买的形式成功导入专业社会组织,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服务需求。但是,从社区外部导入的社会组织往往存在与社区内工作人员、居民的“疏离感”,很难真正实现对社区居民的组织、整合。因此,通过社会组织实现社区再组织化的核心策略,应该在于坚持专业社会组织导入与本土组织培育并举,这样既能促进有效整合社区外的专业社会服务资源,同时也能有效激发社区内部的活力与社会服务资源。endprint

(三)双向整合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升社会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

在“三社联动”过程中,政府职能转移的真正落地,关键在于双向整合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这样才能让社会工作者成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社区服务、促进社会建设的生力军。一方面,专业社工队伍在运用专业理念、方法要素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因此,需要以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积极引入外来专业社会组织,发挥专业人才队伍优势,使之成为社区公共服务生产、供给的重要构成之一。另一方面,社区内原有工作人员在扎根社区、运用社区内部资源方面则更具优势,因此,需要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加强社区原有工作人员能力的提升。双向整合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工作者这两支社工队伍,关键在于通过制度上的创新,形成“专业性与本土性”相结合的人才整合效应。

注 释:

①参见叶南客、陈金城: 《我国“三社联动”的模式选择与策略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10 年第 12 期;顾东辉:《“三社联动”的内涵结构与逻辑演绎》, 《学海》2016 年第 3 期;王思斌: 《如何理解“三社联动”》, 《中国社会工作》2015 年第 13期;曹海军: 《“三社联动”的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 《行政论坛》2017 年第 2 期。

参考文献:

〔1〕乌尔里希·贝克.个体化〔M〕. 李荣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2〕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M〕. 陆洋,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

〔3〕文 軍.个体化社会的来临与包容性社会政策的建构〔J〕.社会科学,2012(1).

〔4〕冯 莉.当代中国社会的个体化趋势及其政治意义〔J〕.社会科学,2014(12).

〔5〕叶南客,陈金城.我国“三社联动”的模式选择与策略研究〔J〕.南京社会科学,2010(12).

〔6〕徐选国,徐永祥.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三社联动”:内涵、机制及其实践逻辑〔J〕.社会科学,2016(7).

〔7〕李精华,赵珊珊. “三社联动”:内涵、机制及其推进策略〔J〕.学术交流,2016(8).

〔8〕张苏辉.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的途径和方式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

〔9〕徐富海. “三社联动”如何“联”如何“动”?〔J〕.中国民政,2015(12).

责任编辑 周 荣endprint

猜你喜欢
个体化社会治理
儿童个体化营养指导对促进小儿良好体格发育的影响
个体化健康教育在小儿厌食症患者中的应用
个体化护理在手术室护理质量中的应用研究
个体化护理在感染科中的护理应用
个体化疼痛护理干预在缓解带状疱疹患者疼痛中的应用效果分析
个体化社会来临
结构性嵌入:社会治理视域下强制隔离戒毒“民警+社工”工作模式研究
社会治理视域下的
社会转型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践和经验研究
社会治理面临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