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尽快开展宣汉“五类人员”身份认定工作

2017-09-12 07:00杨琪
中国老区建设 2017年11期
关键词:宣汉县民政部门时限

编辑部:

四川省宣汉县老促会对未登记的“三红”(在乡红军、西路红军、失散红军)、为革命牺牲但尚未被认定为烈士的人员及肃反错杀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及其亲属现状进行调查发现,这五类人员落实政策的遗留问题较多。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一是对西路军和失散红军的认定,没有涉及逝者的问题。成立于宣汉县的川东游击队,后整编为红三十三军,隶属于红四方面军;长征初期整编为红五军,尔后大部成为西路红军,高台一战牺牲最多。这部分红军及烈士直至上世纪八十年代才开始清理登记,当时民政部的文件主要是落实健在的对象,对逝世了的两类人员既没有明确身份,又没有给予经济补助,实际上并没有落实他们的政策。

宣汉县老促会向“三红”后代陈长玉了解家庭情况。陈长玉身患残疾,行走困难。

二是漏登的问题。一则属工作疏忽问题,落实政策中由于工作量大,且有完成时限,漏登在所难免;二则当时尚有“左”的影响,既有难以认定,也有本人不敢承认的问题。柳池乡官渡村王官培回忆,王家山三个村参加红军32人,民政部门在册登记的却只有6人。三则是亲人离散杳无音信的,也大都没有登记。

据《巴山星火》一书记载,未登记红军与烈士最多的老君乡,1933年参加红军数为658人(男628人),解放后健在23人,定为烈士304人,失踪141人,流落他乡190人。这些人每人都有一份简介,非常翔实。而县民政部门认定的却只有434人,少了224人。

我们认为,无论是当年对逝者不予落实政策,或是漏登漏统的五类人员,都应根据党的实事求是原则落实政策。至于政策如何落实,像先前那样普查普登,已无必要。可对已反映出此类问题的人员进行复查落实;不规定时限,以后若有相同情况亦可照此办理。

为此我们呼吁,尽快开展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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