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窥南戏中科举描写的“虚”与“实”

2017-09-14 11:06李畅
魅力中国 2017年27期

李畅

摘要:南戏与科举的关系颇为密切,其中涉及科举题材的作品数量十分丰富。梳理《张协状元》、《荆钗记》、《琵琶记》三部代表性南戏中科举活动描写“虚”与“实”的艺术处理,可以总结出一些共同性。

关键词:南戏;科举活动;《张协状元》;《荆钗记》;《琵琶记》

现存最早的南戏《张协状元》全剧共五十三出,却以五分之一的篇幅不遗余力地展现了张协的科考之路。而被誉为“南戏之祖”的《琵琶记》主人公蔡伯喈“辞试不得”、“辞官不得”、“辞婚不得”的无奈人生也全部都是因科举而起。位列四大南戏之首的《荆钗记》中王十朋与钱玉莲“义夫节妇”的故事也是围绕着科考发迹后士子面临的重大人生选择展开。这三部典型的南戏都无一例外地选择“科考”生发情节、展开故事,无疑为从科举视野下解读南戏在科考场面描写上的艺术处理提供了可能。笔者拟从备考、考试、及第三个阶段来梳理《张协状元》、《荆钗记》、《琵琶记》关于科举场面描写中“虚”与“实”的艺术处理。

首先,备考阶段。唐代进士科考试主要是三场,其后各代基本沿用下来,三场考试都实行淘汰制,而最高一级考试中排名第一者称为“状元”。因此,这里的备考阶段就是指在最高级别考试之前的一切准备活动。《张协状元》在第二出有“张协言志”,“休讶男儿未际时,困龙必有到天期。十年窗下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读书未必困男儿,饱学应须折桂枝。一举首登龙虎榜,十年身到凤凰池。”从这里可以看出,科举已成了判断一个人事业成功与否的标准,状元已完全改变了人的价值观念,可谓真实反映了文人应试中举的浓烈“情结”。同样在备考阶段,《荆钗记》则设置了“会讲”、“堂试”两出,会讲是士子们在科考前除了昼日苦读之外,还会和同为书生的友人切磋琢磨、砥砺学问的考前活动。作为士子们赴考前的温习演练,会讲内容自然在科举考试的范围之内。《四书》应为当时科考的题目,而《四书》之中又以《论语》为首要。“堂试”一出的设置也是当时科举制度的真实反映,宋代赵升在其《朝野类要·举业》中载:“堂试,州学考试考分,将来由此升补。”堂试在州府举行,通过者才可进京参加最高级别的考试。但此章节中安排配角人物的插科打诨则完全是出于戏剧舞台表演的需要,与历史上严肃的科举考试氛围大相径庭。元本《琵琶记》中的备考环节散见于“蔡公逼试”一出,蔡邕上场说自己无意功名,“谁知朝廷黄榜招贤,郡中把我名字保申上司去了”,“一壁厢来辟召,自家力以亲老为辞”。这一说法,与元代科举考试的实际程式基本相符。元代科举,士人最初的考试程序即乡试,但乡试的考试资格是通过举荐获得,并非是通过考试,由此可见,元代乡试确实注重考察参加科举考试士人的德行,只有乡试中选后,才有资格参加礼部举行的会试。

其次,考试阶段。前文已经提到,这里的考试是指决定士子能否及第或者说是能否中状元的最后、也是最关键一环的考试。唐高宗时创设殿试为科举考试中的最高一段,但尚未成定制,宋代始为常制。殿试是由皇帝亲自出题考试或监考,但并不一定会亲自到场。《荆钗记》第十七出《春科》以及明人《琵琶记》第八出《文场选士》中最高一级考试就都是由被皇帝任命的“试官”主持的。然《琵琶记》中的考试内容则与史实出入很大。《元史·选举志》载太宗时下诏令“以论及经义、辞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由此可知,元代科举考试命题重在经义考察为主,并对答题的依据有严格规定,元仁宗时,“将律赋省,题诗小义皆不用,专立德行、明经科”,这就鲜明显现了元代科举取士的标准,而《琵琶记》中却极称蔡邕是因才学之广博而一举夺魁,实际上并不甚符合元代科举取士的偏好。元本《琵琶记》中并无《文场选士》一出,疑为明人所加,而明代科举制也不尚诗赋,可见试官所说“往年第一场考文,第二场考论,第三場考策。我今年第一场考对,第二场猜谜,第三场唱曲”并没有据史而写,改动者除考虑到曲对元代的重要性之外,应主要为方便戏剧本身插科打挥的特点而设置。《荆钗记》中第十七出《春科》的处理兼顾了科考程序和戏剧效果,其中的主考官也裁革了考试内容,“第一场各把本经做一篇,第二场破题,第三场作诗”,从考官和王十朋的问答中可以看出,《荆钗记》剧作者在处理这个问题的时比较严谨,做到了与时务策问的科场实际程序大致符合,又把考生的对策处理简略化,以口语的方式直陈梗概,不过几十近百字,可谓要言不烦,让观众既能感受到王十朋的才学,又不失戏剧的趣味,把握住观众情绪。

最后,及第阶段。关于这一阶段,《张协状元》中有第二十七出《张协拒接丝鞭》描写了张协科考一举夺魁后,状元游街时却拒接大家小姐的丝鞭,不做当朝大臣王德用的女婿。《雪坡舍人集》中有一条关于丝鞭的记载:“绛雪、玉卮乃西王母之女,同宴瑶池。伟佳婿之乘龙,艳华堂而式燕……自孔氏之兄来眷,言驺谷之外家,早识龙头之英物,自和丝鞭之久接,何迟玉镜之重婚。”这里的交接丝鞭和婚姻联系起来,和《张协状元》中的情况相差不大。而《张协状元》、《琵琶记》中都有所描写的“状元游街”盛况,也是由历史上的“传胪”、“夸官”等制度演化而来。“传胪”是殿试公布名次之日皇帝至殿宣布,由阁门承接传于阶下,卫士齐声传名高呼的一种仪式,宋朝“每殿廷胪传第一,则公卿以下无不耸观,虽至尊亦注视焉。自崇政殿出东华门,传呼甚宠。观者拥塞通衢,人肩摩不可过,锦鞯绣毂,角逐争先,至有登屋下瞰者,庶士倾羡,欢动都邑”,《武林旧事》卷二《唱名》有一段及第后状元等游行夸官的详细描述:“皆重戴绿袍,丝鞭俊马。快行各持就黄于前。黄播杂沓,多至数十百面,各书诗一句于上,呵殿如云,皆平日交游亲旧相逐之人或三学使令斋减辈。若执事之人,则系帅潜司差,到状元局抵应。亦有术人相士辈,自炫预定魁选,鼓舞于中。自东华门至期集所,豪家贵邸,竞列彩幕纵观。其有少年未有室家者,亦往往于此择婿焉。”周密的这段记述不仅清晰呈现了状元的服饰、配饰、仪仗,更道出了夸官游街之时“榜下捉婿”的由来,基于此历史事实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南戏很多状元题材的作品中都会有士子及第发迹后招入高门为婿的类似情节。然状元游街只能是一日为限,三日之说不见于正史,应为剧作家的艺术处理。《琵琶记》中还有“新进士宴杏园”的情节描写,也于史有据。杏园宴本是唐代朝廷为科举仕子举办的宴庆,宋代称为“琼林宴”,后又称“闻喜宴”,元明清三代又称为“恩荣宴”,但仪式、内容大都一致。总而言之,及第阶段一般会是剧作家精心处理的部分,通常会基于历代朝廷对及第文人的优待政策进行描写,再通过艺术处理、情节生发,使得场面更为热闹,迎合人们那种梦寐以求的发家心理,成为文人的精神寄托和普通百姓的兴奋剂。

综上所述,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张协状元》、《荆钗记》、《琵琶记》三部南戏中科举活动描写“虚”“实”处理的梳理,不难发现,作为文学样式的南戏在科举题材的处理上既受科举文化的影响,带有明显的历史影像,又为了适应舞台表演的要求,从观众角度出发进行了一些艺术虚构。可以说,正是南戏作家高超的造戏才能,才使得科举描写成为了南戏中一道百看不厌的风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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