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的影响研究

2017-09-15 16:46干瑞青
报刊荟萃(上) 2017年9期
关键词:思想道德网络青少年

摘 要:大众传播不但传播文化知识,还调节人们的道德关系和行为规范。网络,尤其是移动网络已经成为信息时代的重要媒介,也是影响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的主要途径。当网络催生新的生活方式,网络传播内容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准则,对青少年身心造成损害时,祸兮?福兮?

关键词:网络;青少年;思想道德

作为高度信息化时代的产物,网络尤其是移动网络已经成了人们公认的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媒介。然而,网络给人类带来的不但有欣喜还有恐慌,“昔者仓颉作书,而天雨粟,鬼夜哭”。因此,我们对网络媒体的关注不仅仅停留在其工具性特征或者经营上的兴趣。更为重要的是,网络催生的新生活方式,这将成为一个重要而且严肃的话题。

施拉姆曾言“大众传播的指导作用是一种泛义的教育,不但传播文化知识,还塑造人们的思想,培养人们的道德行为规范。”[1]广大的青少年作为使用网络的一个重要群体,其思想道德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等方面正受到其强烈的冲击和影响。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兮?

一、思想道德教育对青少年发展的重要性

道德是指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直接的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马克思主义认为,道德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系人们的道德关系和行为规范。青少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承担着建设祖国未来,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是一个国家屹立于民族之林的希望和支撑。因此,一个国家青少年思想道德状况维系民族和国家发展方向。一年之计在于春,青少年时期决定了一个人的人生道路和未来的道德价值观。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品质决定了未来中华民族的国家道路。

(一)青少年期是道德情感形成和稳固的关键时期

“一个人从小所受的教育把他往哪里引导,却能决定他后来往哪里走。”[2]思想品德的发展有其基本的规律,青少年时期是一人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青少年时期的教育和人生经历将会深深镌刻在一個人的发展轨迹中。塑造青少年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要突出强调早期的教育方式、方法和途径,紧紧抓住青少年思想品德发展特点,了解青少年思想频道发展的规律。

首先看青少年道德认知的发展。我国的心理学家也对道德认知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以李伯黍教授为代表的课题组在儿童心理学方面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取得显著的成果。李伯黍教授在儿童道德认知方面的研究成果与早期心理学家皮亚杰、科尔伯格等人的临床心理学成果不谋而合。李教授的团队发现儿童道德认知具有发展阶段性,他们认为“多数道德观念的转折期出现在孩子8—9岁时”[3]。尽管中外学者在青少年道德发展年龄及外界环境影响方面有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他们的研究成果基本确定了一个问题:“儿童道德认知的发展是有序进行的”[4]。

其次是青少年道德情感的状况。道德是一种个人的情感体验,而一个人的道德情感的发展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一个青少年为什么会经常重复某一种行为举止,其中社会环境对这种行为举止的鼓励或默许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否则,某一种行为不被社会环境或他人所接受,或青少年的某些行为举动受到父母指责,他在心理上会排斥这种行为,并在心理上暗示自己不要越轨。这就是青少年的道德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体验以社会环境道德标准为参考坐标,并且逐渐内化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标准。

(二)青少年的生理心理特性分析

大部分青少年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处于不成熟时期或幼稚期,他们的认知能力、人格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对社会事物的辨别能力、理解能力较弱,情绪不稳定,思想道德易产生偏激倾向等等。另外,受限于教育知识和视野开阔程度,青少年对社会环境或成人世界社会敏感度较高,对社会不良因素的抗冲击能力较弱。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初级阶段,社会新生事物接受和理解较快,对网络传播的信息、影像敏感度较高,但在辨别是非、道德选择方面较弱,对色情、暴力等极具视觉刺激的内容抗诱惑力不足,这就是许多青少年沉迷于惊险、血腥的手游中原因。同时,青少年时期,其个性开始凸显,个人主体意识抬头,对于己不符事物逆反心理强烈,认为父母或老师成为限制自身的牢笼,竭尽所能摆脱。由于青少年受限于思想道德认知,假如社会环境或父母不能及时进行正确的思想道德引导,就成为网络作为双刃剑就首当其冲的对象。另外,青少年身体发育已基本完成,异性世界成为他们好奇的对象。网络为青少年提供了接触异性世界窗户,青少年,网上聊天、恋爱开始了启蒙的性教育,但当下网络色情犯罪正在侵袭他们。

二、网络影响青少年思想道德的方式和途径

一个社会系统内的各种社会交往活动的方式对社会文化演进机制具体实现方式有重大影响,也就是说社会交往的机制将决定社会文化演进机制的具体实现方式。而社会交往机制的形成首先取决于当下社会系统的结构,同时也与当下社会交往媒介即传播媒介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的传播媒介及媒介搭配格局就会有不同的社会交往方式,也就会建构出不同的社会文化。[5]在网络时代,社会的交往活动产生了新的特点,这种新的交往方式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发展具有很多契合的地方。

(一)个体的角色界定产生于特定的社会环境中,而社会环境在很大程度上是媒介影响的结果

媒介景观代替真实的社会、自然环境重塑着我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道德价值观。网络技术更是把大众带入了完全的虚拟世界,我们的情感或道德被网络传播规则形塑着。

媒介,尤其是网络媒介延伸了我们对世界的感触,我们乐在其中,王者荣耀使得多少青少年每天面对手机屏幕呢?他们已经忘却了自己身在客厅、亦或教室、亦或火车车厢,父母、老师、他人完全消失了,王者荣耀成为他存在唯一。“我们目前过渡到大众传播时代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我们越来越多地接触复杂的物质世界和社会世界的媒介表述,而不只是我寸门狭小个人环境的客观特征。”[6]

网络媒介尤其是移动网络媒介—手机已经渗透到我们社会机体的每一寸肌肤,这导致网络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或伦理价值观的影响日益加深。当下,网络已经蚕食了电视、广播、报纸媒体的受众,电视屏幕已经成为网络的一个终端或称为多屏中一屏,电视霸主地位已不复存在。网络正在改造着青少年对社会环境的感受渠道、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思想道德情感。当下,通过网络获取信息的青少年人数越来越多,他们可以不知道中国中央电视有几个电视频道,但对各大门户网站、各种新闻客户端了如指掌。互联网已经完全取代传统媒体,成为社会信息传播的最主要媒介。美国时代公司的一项调查也证实了这一变化趋势,网络媒介使18%的人减少阅读杂志,18%的人减少看报,另有78%的人减少看电视。[7]

网络的特点在于“在时间上,虚拟的网络世界可以跟踪世界潮流和热点,也可以沉溺于与现实无关的游戏时间序列中,从而造成个体时间与群体时间观念的对立,个人可以舍弃历史、舍弃未来而专注于虚拟的时间序列”。[8]

(二)个人的角色分化

按照社会学理论的观点,大众媒介具有暗示的功能,通过暗示,一定的传播媒介可以影响社会个体角色定位,从而实现对他们的社会交往方式、范围和内容的改变,进而影响其思维、生活观念,并最终使得社会伦理道德观发生变革。社会角色是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最基本存在方式和表现形式。社会结构在社会角色之上得以构筑。具体而言,社会角色是社会对处于某种社会地位的人的规范要求的具体表现,其界定反映出社会对处于该地位的人们行为的期待。

你白天可能是一个正襟危坐的部门领导、学富五车的大学教授、优雅娴静的芊芊淑女,而在手游中你可能成为魔法高强的唤灵师。这种身份的转换是很有意思的,也许两个都是“假面”,也许两个“假面”叠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完整的你。在手游里,你会与所有玩家一起共同参与创造一个新的世界,一个在现实世界里不可能见到的新天地;你会制造出一个具有神奇能力的物件,你会获得更强的法术和更大的权力。[9]

信息呈现社会或自然的变化,媒介以自己特有的方式传播信息,进而影响受众接受观念、行为,因此接受媒介信息就是在接受媒介教育,接受网络信息就是在接受网络教育。施拉姆也认为,“不但传播文化知识,还塑造人们的思想,培养人们的道德行为规范。”[10]一方面,社会思想道德价值观规范、指导大众的行为,另一方面,大众所处的社会媒介环境也推动着社会思想道德价值观的变迁:意识形态有差异的社会形态,受传统习俗或社会风气影响都会形成一定的社会思想道德规范,这套社会思想道德规范约束这个社会的各色人等,社会大众按照思想道德规范生活。同时,社会在不断发展,社会环境会发生大的变化,出现新的行业,新的媒介,从而要求新的道德规范出现。

“虽然媒介的说话风格绝没有取代各个地区、不同种族群体或经济水准较低的人们的口音、语法或句法,但它们也许会最终消除这些区别。”[11]那么,网络传播提供了新的媒介景观,虚拟社会开始形成,微博粉丝群、微信朋友圈等等对我们,尤其青少年的角色进行重新定位,现实社会的道德规范在虚拟的社区显得局促而尴尬,已经失去真实社会中的权威色彩。现实社会的科层关系和伦理道德规范在网络世界已不复存在,虚拟世界已经难以权威、道德模范画像,留下只有一个个网络匿名客。

三、网络传播内容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准则的突出表现

(一)侵权行为频繁发生

当下,网络世界是虚拟的,但个人确实真实存在的,个人的私人信息,包括年龄、家庭住址等确定的,因此以贩卖网络用户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例如,你的邮箱中是否充斥着各类商业广告,让人烦不胜烦?勒索病毒风行全球,有多少人为维护个人信息支付了金钱。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黑客,窃取各种商业机密成为之能事,网络犯罪开始威胁虚拟世界。准大学生××被骗猝死风波让2016年的开学季很不平静,大二男生××疑遭电信诈骗后离世、大四女生××被电信诈骗3万……不断挑动、引爆公众的愤怒,更警醒大众当下网络信息安全风险性。网络世界的虚拟性造成大多数当事人无力或无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例是少数。而且,侵害姓名权、名誉权也是网上常见的侵权行为。网民假冒他人(尤其是假冒公众人物)的名义假冒在网上发表不负责任的新闻和消息,或诽谤、低毁、谩骂他人,对当事人的形象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色情物泛滥威胁身心健康

看一下下面一些数字,它们无疑是令人震惊的:

美国卡内基·梅陇大学曾发表一个专家小组的调查,显示约有92万件带有不同程度色情内容的文字和影像流通于网络,平均每天1700件,接收者遍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美国的50个州;

一位英国教授发现,网络的非学术信息中47%与色情有关;

英国成人娱乐出版商“××”于1995年12月设立第一个站点,第一周即有120万人次阅读,曾经创下一个下午即有25万人次访问的记录;

加拿大脱衣舞俱乐部“××”的站点每天被阅读80万次;

“色情场所”经一家杂志报道后,访问者蜂拥而至,站点拥挤不堪,整整两周无法动弹……[12]

对于那些还不具备“防疫”能力的青少年来说,最有杀伤力的并不是赤身裸体,而是把衣服一件一件往镜头里面扔,从外衣,到内裤。网络直播是近年兴起虚拟世界产物,画面中搔首弄姿、性诱惑镜头成为诱惑青少年的春药,成为现实世界中青少年猥亵犯罪的教科书。

“据我国司法部门的统计,在青少年的犯罪活动中,强奸、卖淫等性犯罪有增加的趋势。而这些犯罪成员的交代表明,他们走上性犯罪于他们传播色情物有关”。[13]正如比尔·盖茨所说:“性体验赤裸裸的内容和信息本身一样古老。怎样将新技术应用于这最古老的欲望,从来不需要很多时间。”[14]通过网络获取色情物品易如反掌,网络使得色情文化似乎一夜之间得到普及。网上色情信息库里,可以浏览并下载各种刺激性图片和文字,其中许多都违背正常的性伦理,甚至含有暴力内容。这就导致一种可能的结果:未成年人出于好奇,兼之意志力薄弱,更有可能先在網络中探索性行为。进而付诸实践,成为网络色情的积极尝试者和刻意诱骗的牺牲品。

(三)网络犯罪的横行

在现实世界发生的一切在网络世界也会发生,网络空间虽然没有物理上可以定义的纬度,但它并非不可触及。也许你很容易相信在线的世界同我们居住的真实世界是不同的,认为它是安全的地方。也许屏幕和电话线被当作了屏障,他们给我们一种不容易受到伤害的感觉。但是在虚拟的世界,我们看不见对方,不知道交往者的真实面貌,甚至不知道对方可能是只猴子。

计算机在人与人之间树立起一堵虚拟栅栏,使人们产生一种受到保护的幻觉。但是这些虚拟的栅栏是可以翻越的。网络犯罪手段多样,最感兴趣的是攻击计算机,亦如刚刚给我们带来强烈震撼的勒索病毒,关心的是系统及其中的信息。网络犯罪通过假扮他人、骚扰、恐吓信息、盯梢、恋童癖和诈骗等人际接触犯罪。

四、网络对青少年思想道德的具体影响

2009年11月4日卫生部发布的《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指导(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新生力量,对网络这种高科技信息手段的接受和使用成都远远超过成年人。虽然,绝大多数的青少年能够做到有节制、规范地使用网络,发挥网络便利,利用电脑获取所需学校无法取得讯息、文化科学知识,获取音乐、体育休闲等。但也存在少数青少年沉溺于网络游戏而不能自拔,网瘾已经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因医治网瘾导致家庭悲剧数不胜数,山东菏泽一女孩因父母强制其医治网瘾,竟然捆绑拘禁母亲6天,导致其母身亡。面对记者的质询:何以对母亲下此毒手,她表现漠然让人叹息,网络对其思想道德的冲击更是引人扼腕。

目前我国未成年人是网络使用者中最庞大的群体。据2016年8月CNNIC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7.10亿……从年龄结构来看,与整个网民群体相比,手机网民用户集中在年轻群体。[15]而且这个比例还在不断上升。

(一)网络带来的积极影响

“网络游戏教青少年如何制定策略,培养他们的规划能力,这种能力在他们未来的生活中大有好处”[16]。

1.有利于青少年新型思维方式的形成

非线性思维是网络传播的重要方式,超文本、跨文本等信息方式构成网络信息形态,文字、视频、图片、声音等以综合的、跳跃的形态呈现出来,这种信息传播方式可以开拓青少年的视野,扩展他们的思路,推动青少年思维突破常规,形成一种新型的思维方式。比如以网络为载体的文學,它的结构是非线性的,每一处链接都包含着大量的信息,包括文本信息和影像信息、动画、声音等等丰富多彩。当下,还存在一种网络互动影视剧,青少年可以依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对下一步网络影视剧设置角色、安排情节、设计结局,写出具有自己个性的故事,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才能。同时,在影视剧制作一方,这种“超文本”结构又给他们提供了更多更大的想象和创造空间,可以挖掘更多的影视人才,满足青少年的心理欲求。[17]因此,网络可以促进青少年个性化发展。

2.网络有利于形成新型的社会交往关系

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是一个拟态的社会环境,是现实社会的网络化生存状态。拟态社会环境也是一种社会环境,也是人类进行社会实践的重要领域。匿名不代表无名,面对无机机械电脑,不代表网络交流无机或机械性,不见面交流没有取消人际交流的特征,这种交流还是人的意识体现,受到现实社会思想道德价值观的约束。虚拟的网络世界存在主体之一青少年通过朋友圈、微博粉丝群、手游建立了一种新型的人际互动方式,这种交流跨越了种族、性别、年龄等等现实社会特征,因为对面操纵键盘的也许是一个稚气的学龄前儿童,也许是一只深受宠爱的京巴……虚拟的交流为青少年提供了一个“无法无天”的环境,任意肆为、无所顾忌,没有社会思想道德约束,现实社会交流的心理压力已成烟云。网上风行的种菜游戏就是一款以种植为主的社交网络游戏,该游戏是在一些网站上添加相关组件,即可拥有一个虚拟农场,农场里有菜地、小屋、粮仓以及铲子、喷壶、除草剂、除虫药等生产工具和生产资料。农作物在固定的时间成熟,如果没有按时采摘,自己的劳动成果就会被别的网友偷走。种菜分为若干等级,随着等级的提高,就可在商店里用收获卖得的金币购买各种植物种子,再将种子种到菜园里,经过浇水、除草、施肥等田间管理,等待下一次收获。现在,只要登陆QQ空间、校内网、开心网、人人网等网络社交平台,便可种菜和偷菜,着实让很青少年人专注得到了痴迷的地步。

(二)网络带来的消极影响

戴森指出的:“网络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掌握自身命运、在地方社区和全球社会中重新定义公民身份的机会。它也把自我治理、自主思考、教育后代、诚实经商以及同其他公民一起设计我们生活中所应遵循的规则的责任交给了我们。”[18]他进一步指出:网络“在赋予个人强大权利的同时,也要求个人为他们自己的行动以及他们所创造的世界担负起更大的责任。”[19]当网络用命、“身体缺场”成为网络交流主体存在的特征,现实社会环境中道德规范、思想价值指导已经化为云烟,虚拟世界的行为准则、道德准则何以维系,网络用户的个人思想素质、个人受到教育知识和在现实社会中接受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始发挥作用,但是网络空间的道德环境又左右着个体道德思想坚守程度和发挥程度,成为影响网络传播行为的重要因素。因为,在开放的网络空间里,青少年个体可能放松自身的要求,降低或着有意无视传统道德的限制,从而导致缺乏理智和责任感的网络行为出现。

1.网络的复杂性对青少年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构成潜在威胁

网络是一张无边际的“网”,内容虽丰富却庞杂、良芳不齐。网络产生于信息化大国,发展于发达的西方国家,西方国家在输出网络技术、设备的同时,必然裹挟着西方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这对于我们社会的主流价值观肯定是一个冲击,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也是一个挑战。美国人尼葛洛庞帝曾说,在互联网络上没有地域性和民族性,英语将成为标准。这对于每一个热爱自己国家民族传统文化的人来说,自尊心都会受到伤害,可事实是网络上90%的信息都是英文的。而且在整个传播体系中,信息富有的少数西方发达国家居于主导地位。“据统计,在整个互联网的信息输入、输出的流量中,我国目前仅占0.1%和0.05%,美国已有55%的杂志推出了网络版,而我国报刊上网率只有10%左右。现在全球80%以上的网上信息和95%以上的服务信息由美国提供。”[20]随着网络应用领域扩展,手机等移动互联网渗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网络传播的无界性导致信息泛滥,各种思想、文化形态,各种意识形态在网络世界异彩纷呈,不断进行碰撞、交汇。各种思想道德标准规范既有冲突也有一致,不断冲刷着电脑显示屏,青少年就是淹没在这种思想海洋中。青少年在这样的网络环境下接触它们时很容易与中国文化观念形成冲突,产生困惑,诱发青少年人生价值观的冲突和失范,思想上的混乱和迷失。长此以往,对广大青少年正确的人生观和意识形态的形成,对社会的和谐、政治的安定必然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同时,网络信息中存在大量的感性信息,这极易造成青少年道德情感的极化,键盘侠、网络愤青大量涌现在贴吧、朋友圈中,青少年处于这样的网络信息环境中非常容易情绪化、思想窄化。这都是由于网络世界信息的芜杂性和泥沙俱下造成的。

2.网络的隐蔽性诱导青少年的道德感弱化

在现实空间里,空间是具有独占性的。因为在现实物理空间,物质是以时间和空间的形式存在的。而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所有网上场所包括人在内都是虚拟的,都被0和1所组成的数字信息代替了,这里的空间相对于现实空间有着质的飞跃,现实空间的规律、法则已经不适应于网络虚拟空间。网络传播中的社会空间是共有的。正因为网络传播中的社会空间是虚拟的,所以共有也就变成了一种唾手可得的现实状态。[21]

一方面,网络的虚拟性引发个人的角色分化。在网络上,青少年获得一种崭新的人格,最典型的就是人的行为限制变小。每个人在网络上的存在都是虚拟的、数字化的、以符号形式出现的,人与人的交往也表现为符号与符号的互动。现实社会中,个体的从众心理在网络世界不复存在,慎独思想成为记忆,“他人在场”造成“快乐原则”占据主导地位,个人欲望压倒一切,日常生活中被压抑的人性中恶的一面,会在这种无约束或低约束的状况下得到宣泄。例如曾经有一份调查显示:对于“在网络交往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这一观点,有38.8%的人表示“现在做起来很难”,还有5.3%的人认为“没有必要”。[22]比如,在一些地方发生的一件件令人震惊的网络犯罪案件中,网络黑客低龄化现象较为明显。

一方面,网络导致青少年情绪失控行为增多。网络为青少年个体的情绪,特别是不良情绪的宣泄提供了渠道,因此对青少年控制自我情绪来讲是弊大于利的,主要弊端是产生网络成瘾、情感冷漠症以及网上暴力等问题。据彭烨、王宗暄(共青团重庆市委)所做的《和谐社会与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研究报告“从重庆青少年触网调查中看网络中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调查中显示有20.4%的青少年并不认为“网上聊天时撒谎是不道德的”,有21.2%的青少年认为偶尔在网上说说粗话没什么大不了的,还有11.9%的人认为“在网上做什么都可以毫无顾忌”。在我国,博客一度成为个人宣泄的场所,通过博客披露他人隐私、诽谤攻击他人甚至相互谩骂、“用身体写作”等事件不断发生。

3.网络的虚拟性易削弱青少年正常的人际交往能力

对现实与虚拟的关系,有学者这样写道:“对于虚拟来说,它的真正含义是在虚拟空间中形成对于现实性来说那种不可能的可能性,进一步形成荒诞的悖论的梦幻的虚拟。这种虚拟是与现实性对立的,是在现实性范畴框架之外的。传统总是对那种不可能的可能性抱以嘲笑,以为是痴人说梦。虚拟正是变痴人说梦为正常性的方式,把痴人说梦中的虚幻、梦幻变为真实。”[23]可见,虚拟虽然不是假,但不是真实,不是现实的,现实在网络世界中得到的是模拟和反映。虚拟的东西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网络给人们带来了梦幻和虚幻,这时的社会空间不再是以某个人为原点的放射性联系空间,而成为一种无中心的互联网络的社会空间,即在过去时代,一个主体可以与多人联络,但这些人之间却很难实现相互联络。而在网络时代则完全是一个无中心的网络空间,人与人之间的联络变得简单轻松,只要彼此愿意,就可以建立联系,众多的联系共同体都是交叉丛生而纵横交错在一起的,甚至有一些只是零星的、分散的、碎片的,但人们之间却彼此很容易联络交往。“无中心化的主体历史性兴起了”,“不稳定的、多重的多分散的主体”“构建了”,“多重的、分散的、极度碎片化的生存状态”形成了对社会空间性的解构。因此,马克·波斯特认为基于网络的“第二媒介时代”是“双向的无中心化的交流。”[24]

首先,网络容易造成青少年感知困难、感知错乱。这是由于网络的异地异时性、隐敝性造成的。网络上“人—机—符号—符号—机—人”形式的交往,造成青少年认知他人情绪的困难。据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有网民一亿多人,其中十八岁以下占16.6%,网瘾青少年约占青少年网民总数的9.72%。网瘾青少年“家庭关系”、“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不和谐比例均超过20%,比非网瘾青少年高近10个百分点。[25]

青少年随着网络信息的流动将自己融汇到“无限”的网络群体中,如BBS,但是网上的人际交往不是面对面的交往,网络在物理空间上隔绝和孤立人们,缺失人际直接交往固有的丰富的人情表达和密切的情谊,以致使青少年可能在虚拟的交往环境中,以一种符号化的方式和机械的操作伦理来对待真实的他人和社会,导致人际交往的数字化、非伦理化,这种人际关系的疏离,使得一旦走出网络,面对直接现实的人际交往时,产生心理上的不适应,不平衡,往往导致青少年对网络的极度迷恋,发展成为病态的网络沉溺,容易患上“网络心理障碍”、“网络上瘾症”、“网络孤独症”等网络心理病症。据调查,全球有6%的人有不同程度的网络病。[26]

其次,网络给青少年带来的人际关系障碍和情感问题主要有:网络孤独症、人际信任危机和网恋、网婚等。

由于网络将各个地方的站点连在一起,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空间。现实世界中人际关系的种种弊端,比如冷漠、自私、竞争及各种压力与网络世界中享乐原则形成冲突,现实世界的各种痛苦、绝望与虚拟世界的自由、肆意形成鲜明的反差,因此网瘾频频出现,网吧人满为患,青少年沉溺于手游而逃学,其实他们实在逃避,逃避现实世界的各种不知所措,各种痛苦折磨,他们更热衷这种网络世界的虚拟交往,没有现实各种利益的纠缠,这形成一个自我的世界,因此,部分青少年变得自我封闭,诱发心理障碍、情感冷漠、社交能力下降、人际关系谈化等问题。

4.网络信息的泛化性易对青少年造成信息污染

在网络上,传播者是一身二任的:他既可以是传播者,又可以是受传者。“把关人”是传播中的重要角色,现實社会中大众媒体的编辑、记者受到行业、法规的约束,对各种社会信息传播进行了严格把关,而在网络世界中,人人成为网络信息的传播者,人人成为网络舆论的把关人,除了道德自律,网络信息泛化,道德思想指导性降低,泥沙俱下。网络传播的“反中心”特征,消弭了传统媒介的权威性,信息传播变得松散,消解权威、消解崇高消解、理想主义。网络打破了传播者和受传者之间的界限,是典型的平行传播的模式。它没有主次之别,没有上下之分。总统和庶民一样,没有人知道你是什么。网络传播的特点造成了网络信息传播的泛化。

2015年7.15 XX不雅视频事件中,不雅视频在朋友圈和微博中大量疯传;2016年5月被标签为“XX视频”的情色视频在社交软件疯传,与此同时,XX市疑似情侣大尺度照片又惹怒了公众。这些视频影像的主角以青年为主,他们非常熟悉网络技术,并善于进行网络传播,并以此为荣耀,为实现自己网红梦想,不断挑动大众的接受底线。这些情色影像演变成社会事件,逐渐蚕食青少年心灵,挑战社会道德观念。心智未成熟的学生争相模仿淫亵动作,潜移默化,青少年滥交之歪风,将一发不可收拾。

5.网络博客文学的滥觞

“文艺是有道德意味的形式”,“只要人还是文艺活动的最终目的,关涉人的伦理道德就不会从我们的视野中消散”。[27]所以说,“文艺强烈地影响到人们的道德观念”,“从文艺与道德的关系角度看,作品一般可以分为三类:有道德目的者,不道德者和有道德影响者。可以说,几乎没有哪一类文艺作品是不涉及道德的。”[28]19世纪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指出,文艺创作也是一种道德活动。文学创作和文学阅读永远都会与道德问题或隐或现地联系在一起。鉴于网络博客文学的兴盛及在广大青少年中的巨大影响,我们对网络博客文学进行简略的分析,并借以匡正其对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上的影响。

据网络专家们介绍,网络文学中充斥的是一种“末世的孤独感”,文字忧郁凄婉,塑造出一种哀怜、遗世独立情景,这吻合了当下少男少女多愁善感心态,但除了让他们更沉溺自我、更顾影自怜外,比美国“垮掉的一代”文学还容易让人“沉沦”,而“沉沦”一词竟也成为网络文学批评家们常用的术语。而且有人曾言,实在看不出这些网络文学究竟好在哪里。“语言飘忽,人物不定,心理活动肤浅,性爱描写陈词滥调,标点中句号居多,传统写作中的逗号大部分被句号代替了……”[29]

另外,有一位笔名为XX的作者写了一本《十美女作家批判书》,作者在书中直言不讳地指出这十大美女作家都是靠身体写作来达到自己真正的目的——名利双收,并且她们的文学作品一经在网络上特别是通过博客这一渠道传播开来,在无形中给很多青少年学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很多青少年学生看了她们的作品都开始模仿,而且模仿者越来越多,越来越急功近利,这势必造成“网络文学创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日趋下降,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30]。

五、结语

当网络中充斥了宣扬名利至上、个人享乐至上、肤浅等内容时,当网络内容的提供者大多倾向于自由的处世、倾向于个体生命的享乐,注重生命激情的宣泄,尽管他们的生活方式可以看作是思想解放、社会进步的充分体现,可是却偏离了当代青少年学生生活的主流,可以想象这样的价值观将会导致青少年学生价值观念会走向怎样的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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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干瑞青(1978—),男,汉族,山东德州人,山东政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新闻传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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