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下的能源发展机遇与挑战

2017-10-09 09:25马春奇
现代企业文化·综合版 2017年8期
关键词:能源技术一带一带一路

马春奇

“一带一路”作为我国新的对外战略备受国内外广泛关注,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来说,能源合作尤其是与中亚国家的油气合作是重要内容。当前我国还存在着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较低、能源资源赋存分布不均衡、能源资源开发难度较大等问题。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机遇及挑战,依托“一带一路”引领区域能源转型。

“一带一路”战略及能源新丝路

近年来,世界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迅速,国家“一带一路”宏观战略的推进,会带动国内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对于企业而言,在国家战略中找准定位,优化转型,提升企业的全球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能源企业,开展能源海外合作是“一带一路”战略中的亮点,国内能源企业积极参与沿线各国海外投资是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融入国际舞台的必由之路。

能源合作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对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来说,能源合作尤其是与中亚国家的油气合作是重要内容。之前,我国已经与中亚油气生产国进行了深入的合作,在能源新丝路战略下,这种合作并将深入推进,实现我国与中亚地区共建共荣,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因此,一直以来,我国致力于改变这种单一的进口格局,推动进口通道多元化,从而达到分散风险、持续稳定获得海外油气资源的目的。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一带一路”为我国能源发展提供了一条丝路。

中国能源资源有以下特点:中国拥有较为丰富的化石能源资源。其中,煤炭占主导地位。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能源资源拥有量在世界上处于较低水平。煤炭和水力资源人均拥有量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0%,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5左右。耕地资源不足世界人均水平的30%,制约了生物质能源的开发。 煤炭资源主要赋存在华北、西北地区,水力资源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石油、天然气资源主要赋存在东、中、西部地区和海域。中国主要的能源消费地区集中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资源赋存与能源消费地域存在明显差别。大规模、长距离的北煤南运、北油南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是中国能源流向的显著特征和能源运输的基本格局。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石油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应格局,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能源供应体系。能源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较快,运输能力显著增强,建设了西煤东运铁路专线及港口码头,形成了北油南运管网,建成了西气东输大干线,实现了西电东送和区域电网互联。

我国能源发展的機遇及挑战

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领域。基础设施不仅包括修桥建路,还有油气管道、输电网、跨境光缆建设等。目前,我国基础设施的设计建造水平已跃居世界前列,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我国将与沿线各国在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和通讯干线网络等方面加强合作。一是加强与相关国家和地区交通建设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的对接,优先打通缺失的路段,畅通瓶颈路段,提升道路的通达水平,共同推进国际骨干通道的建设。二是共同谋求输电管道等运输通道的安全,推进跨境的电力和输电通道的建设,将积极开展西南和中俄输电通道的建设,还有电网升级改造合作。三是共同推进跨境光缆干线网络的建设,加快推进中缅、中老等国际光缆建设,启动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提高国际通信互连互通水平,打造信息之路。

今后,我国将深化与沿线国家在海关等方面的合作,消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为货物畅通创造条件;创新贸易方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完善区域营销网络;坚持进口与出口并重,促进与沿线国家的贸易平衡;积极发展服务贸易,推动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协调发展。我国将继续引导传统优势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走出去”,带动沿线国家产业升级和工业化水平的提升,促进当地就业和民生改善。

“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数国家和我国一样是发展中国家,产业互补性强,市场潜力大,未来相互之间产业合作的空间十分广阔。今后,我国将加强与沿线国家在能源、资源方面的开发合作,实现开采、冶炼、加工一体化等方面的发展。深化海水养殖、远洋渔业加工、海洋生物制药、海洋工程和海上旅游等海洋产业合作,促进海上资源共同开发。此外,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并用好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深化农业渔业、互连互通、海洋环保、航道安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等领域的合作,积极推进以海水养殖、远洋渔业加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海洋工程技术环保产业和海上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合作建立一批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园、境外经贸合作区和海洋人才培训基地等。

我国能源发展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挑战,大国博弈导致“大周边”环境复杂化,中国的崛起加深了多国的偏见与疑虑。“一带一路”中的贯穿欧亚非大陆,连接或经过广大的海陆区域,其中包括存在争端的海界和陆界。“一带一路”沿线所经的南亚、中亚及西亚等地区政治形势较为复杂,给我国能源对外发展带来了挑战。

“一带一路”引领区域能源转型

推动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可以有效地帮助缺乏化石能源资源的发展中国家提高电力可获得性,缓解能源贫困问题。一是因地制宜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与东南亚各国在跨境河流共同开发、综合利用方面的合作;在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优先开发小水电;在中亚、南亚国家推广风能、太阳能发电;在东南亚、南亚各国推动沼气、生物乙醇、生物质发电。二是加强可再生能源扶贫,援助建设分布式风电、光伏、光热、地热能等,推广零能耗、微能耗的教学楼、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设施。三是提升电网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强与东南亚、 东北亚区域电网互联互通,制定统一的区域电力技术标准、调度机制、定价体系。

以推动煤炭高效清洁利用为重点,加大高效、节能技术输出力度,适合“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国情,有利于在满足能源需求同时促进节能。 一是加强煤炭清洁利用领域合作, 推广我国在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超临界和超超临界发电、大型循环流化床燃烧、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烟气净化、燃煤锅炉提升方面的经验和技术,积极参与新建和升级燃煤电厂项目设计规划,带动相关技术和设备出口。二是加强能效提升领域合作,工业领域推广我国较为成熟的干法熄焦、纯低温余热发电、高炉煤气发电、炉顶压差发电、等离子点火、变频调速等节能技术。 建筑领域推广建筑围护结构节能、 绿色照明、冷热电三联供等技术,协助其制定绿色建筑标准,带动节能产品出口。 在交通领域, 积极参与铁路电气化改造、生物柴油提炼以及电动汽车研发技术合作。

我国为促进能源技术合作持久、稳定、高效开展,必须加强能源技术合作的机制建设。一是建立能源技术对接机制,在能源技术研发、示范和应用平台共建共用、信息共享、人才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最大限度的消除技术合作壁垒。二是加强能源技术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有效运用,保障技术转让方的合理利益,促进能源技术持久合作。三是完善能源技术涉密相关规定,厘清技术保密标准和等级,使得企业在参与国际合作中明确技术合作的范围和界限,并建立涉密技术在一定条件或时限解密机制,促进技术及时转移。四是加强通用能源标准制定,降低能源技术推广成本,积极采用已有国际能源标准,及时制定、补充、修改国内各项能源标准,以适应当前国际标准体系,促进能源产业整体发展。积极参与可再生能源、智能电网等新领域国际标准制定工作,抓住相关技术标准处于空白期的机会,及时提出有利于包括我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能源产业发展的国际标准。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人才培训方面的合作,有利于提升沿线国家能源经济从业人员的能力,变“输血”为“造血”,并有利于我国企业对外合作投资项目实现员工本地化。一是加强能源领域外国留学生培养工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一带一路” 沿线国家留学生来我国学习油气、电力、煤炭、可再生能源、核能等开发、利用以及能源规划、能效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技术。二是加强对合作国员工的培训,鼓励走出去的能源企业加大对当地员工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我国输出能源设备操作技能、能源行业标准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作者系陕西延长石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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