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专业士官军民融合培养模式研究

2017-10-09 20:59李保平田华张杰陈启萌
科技视界 2017年14期
关键词:军民融合人才培养

李保平 田华 张杰 陈启萌

【摘 要】军民融合是军事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既符合国家战略部署的要求也能够有效地整合军地优势资源,提高人才培养效益。航海专业士官军民融合式培养更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对比分析军地双方人才培养关键问题的基础上,探究航海专业士官军民融合式培养的可行模式,并提出需要完善的保障要求。

【关键词】军民融合;航海士官;人才培养

1 问题的提出

(1)国家战略布局的要求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自建军伊始就始终致力于探索军民融合、寓军于民的人才培养实践,这已成为我党我军的优良传统。在长期的建设实践中,以毛泽东、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断发展、丰富了军民融合式人才培养思想,取得了一系列丰硕的实践成果。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是将军民融合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高度。

(2)优化教育资源分配

2013年8月,习近平在视察沈阳战区部队时指出“要拓展军民融合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推进国防经济和社会经济、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部队人才和地方人才的兼容发展”。在信息化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对人才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建立起完备、顺畅的军民融合式人才培养体系,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高质高量培养出服务社会、服务部队人才的有效途径和必然之路。

2 航海专业士官军地融合式培养的可行性分析

(1)地方航海职业学校的蓬勃发展

地方航海职业人才主要有海事类大学、航海类院校负责培养。我国航海教育包括本科航海教育、高等专科航海教育(高等航海职业教育)、中等专科航海教育(中等航海职业教育)三个层次以及开展STCW公约规定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现有14所本科院校、14所专科(高职)院校设置了本科或专科层次的航海类专业,有12所中专学校也设置了航海类专业,此外还有47家培训机构可以开展STCW公约规定的相关项目的培训工作。自2000年开始航海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来,航海院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招生数量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这就为航海专业士官军民融合式培养提供了丰富的资源保证。

(2)军地航海专业人才培养具有互通性

分析地方高职航海技术院校和海军航海士官的培养目标、能力结构以及课程设置等人才培养关键环节。

从培养目标上分析,两者似乎有较大区别,但从能力结构上看二者除各自工种特有的能力要求(如:高职航海技术专业针对地方船舶的工作性质所需的货物运输、污染防护等能力;航海士官从事海军舰艇工作所需的军事技能等)外其它能力要求基本是相同的(如:航行保障能力、船舶操纵能力、气象预报能力、航海仪器操作使用和维护能力等)。

3 航海专业士官军地融合式培养模式

航海专业士官军地融合式培养的出发点就是将航士官职业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构建一个组织结构合理,机构协调一致、任务分工明确、内容紧密衔接、资源共建共享、证书相通互认、机制配套完善的培养模式。具体模式有:

(1)直招入伍式

直招士官即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就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作为志愿兵役制士兵到部队服役。海军从地方高职航海技术院校直招航海专业士官的优势在于:一是可以大大缩短人才培养的周期。正常情况下,一名航海士官的成长需要经过3个月的入伍训练、6个月的专业技术学习,在考取士官学校经过为期3年的院校学习培训,总计需要最少4年时间。而从地方高职航海技术院校直招士官却可以节省大量的专业训练时间,只需进行3—6个月的入伍训练即可上岗工作,人才培养周期大大缩短;二是可以节约部队训练投入。由于直招士官已经具备了相当额航海专业知识和技能,因此可以大大缩减入伍后专业技术的培训力度,对师资、训练场地、实验实作装备和模拟器的建设投入也可极大节省。

(2)定向培养式

士官的定向培养类似于已经过多年实践检验的军官国防生培养模式,通过高考招生。部隊根据人才专业技能的培养需求情况,在地方高职航海技术院校中遴选2到3家进行订单式培养。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的设置、学员的日常管理等均应由军地双方协商进行,并以军队要求为主。与传统士官培养相比,士官定向培养可以更好的利用地方航海高职院校的师资、场地、器材等优势资源,提高航海专业士官的培养质量,同时还可以大大节约军队进行相应建设的投入。

与直招士官相比,士官定向培养的缺点是培训周期较长,需要经过3年的高职系统培养。但它的优点是整个培训过程军队全程介入并且起主导作用,这样培养的人才不仅专业技能过硬,而且也同时增强了军事素养和纪律意识,更容易适应将来部队的工作生活环境。

(3)专项培养式

专项培养式主要是针对部队现有航海技术士官的技能再培训。海军与地方高职航海技术院校签订协议,按部队对高技能士官技能的相关要求进行专项培训,这一培训模式特别适用于一些以海军目前培训力量很难完成或即使能够完成但投入产出比严重倒置的项目培训,例如:航海英语应用能力的培训,远洋航行保障能力的训练等。借助这一培养模式,可以有效地利用地方教育资源,解决航海专业士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能的完善提升问题。这一模式的实施可以尝试在地方大学举办短期的业务技术进修班,以解部队训练的急需,为部队培养大量的专业技术骨干。

(4)军地联合式

军地联合式是指将航海专业士官的培训分为地方高职院校和军校两个阶段,科学文化基础和军地通用的航海专业技术课程的教学在地方高职院校完成,军队特有专业及军事技能的学习在军校完成。比如采用“2+1”的模式,在高职航海技术院校完成两年基础课学习和通用专业课程的学习,再到军队院校进行一年的军政训练和岗位任职培训,学习完成且考核合格,由原高职院校和军队院校共同颁发毕业证以及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开展军地联合培养航海专业士官人才,可以通过优势互补,有效提升人才培养的效益。可以把军校用于学员基础教育和通用专业技能培训的精力和财力节约下来投入到军队特有专业和军政素质的培训当中,使有限的军队资源发挥更大的效用。

4 航海专业士官军地融合式培养的保障要求

(1)制度保障

加强军民融合式人才培养的法制化建设.须从国家层面统筹设计,由军地部门协力施训,共同推动建立起军民融合式人才培养法规体系.颁布出台关于军民融合式人才培养专门的、系统的法律。通过逐步健全各项法规建设,特别是多元互动机制法规建设,有效地协调国家、社会、军队之间的培养关系,使人才培养系统化、方法科学化,实现军民融合式人才培养的跨越式发展。

(2)法规保障

构建多元化军队人才培养格局.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协同办法.建立规范的培训制度,创新引进地方科技人才的政策制度,采取项目合作、技术服务、人员借调、合作交流等方式吸纳人才。确立人才竞争理念,把科技人才的贡献、绩效同利益挂钩,激活岗位竞争机制。完善军地共育人才、联合攻关、人才激励和保障等领域的法规政策。建立军队科技人才安全机制,加强宗旨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形成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

【参考文献】

[1]黄志,王鸿鹏,张蓓.STCW公约要求下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J].集美大学学报,2013(1).

[2]关腾飞.高职类航海技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思路[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10(6).

[3]彭天堂,袁俊华等.士官职业教育融入国家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技能士官人才的模式研究[J].继续教育,2012(6).

[4]杨梅枝.中国特色军民融合是发展研究[M].西安工业大学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张涛]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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