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伦理学视角解读普罗米修斯悲剧

2017-10-10 20:19毛素文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7年10期
关键词:普罗米修斯悲剧

摘 要:从文艺伦理学的角度出发,以《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为主体,参照古希腊关于普罗米修斯的神话传说,对悲剧故事中的伦理冲突和发展脉络进行梳理,认为普罗米修斯的悲劇的根源在于藐视新政权,破坏了既定的伦理秩序,而他的被缚受刑以及人类受到潘多拉魔盒的灾难则是这种伦理僭越的结果,而其悲剧痛苦的化解则是他通过协商,参与重建这个伦理秩序而完成,具有朴素的民主进步意义。从而对该悲剧做出伦理学上的解读。

关键词:普罗米修斯 悲剧 文学伦理学批评 伦理冲突

引言

在古希腊神话和古希腊戏剧中普罗米修斯占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有“古希腊悲剧之父”之称的埃斯库罗斯所创作的《普罗米修斯》三部曲则是戏剧文艺的代表作。而仅存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也是古希腊乃至世界文学上的经典之作。在文学史上,我们对普罗米修斯的形象总是给予很高的评价,因为他为人类的幸福不畏强权,盗取火种,由此又受到宙斯残忍的刑罚:被绑在高加索的悬崖上忍受曝晒霜寒,并由老鹰来啄食他的肝脏。而《被缚的普罗米修斯》正是以这一场景的描写为背景的。这里,我们通常认为普罗米修斯的行为体现出了英勇无畏和博大无私的殉道精神。

然而当我们客观全面地对待这场悲剧,从各个方面对普罗米修斯进行审视,从整个事件的起因和结果,以及事件的背景着手,用各种视角和方法对它进行把握时,我们发现普罗米修斯悲剧的整个发展过程包含着十分丰富甚至驳杂的情节脉络和主题因素。其中悲剧中占有重要地位的道德伦理内涵也是十分值得重视,从故事的背景、起源和结局来看,这部悲剧的矛盾双方并不存在绝对的伦理上的正义/邪恶、压迫/反抗的二元对立模式,反而体现着伦理次序的从失范走向重建、从斗争走向和平的发展倾向,而这往往被我们长期以来以“斗争哲学”的社会阶级批评法解读所遮蔽。

当我们对照希腊神话,厘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再用文艺伦理学的视角对普罗米修斯的悲剧故事进行观照后,我们发现会有不同的结论。而我们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普罗米修斯》三部曲中的《被解放的普罗米修斯》和《被释放的普罗米修斯》已经失传,所以为了了解整个故事,我们有必要用希腊神话来弥补戏剧的空白。

一、悲剧的背景:伦理的失范与重建

不论是神话中的记载还是戏剧中的提示,我们都会发现在悲剧发生之前,神界发生了一场“政变”,即宙斯推翻了他的父亲克罗诺斯而成为众神的统治者。而这场政变从伦理学上看既是一场政治上伦理秩序的重组,又是一次家庭伦理秩序的失范,不论是臣子夺取君主的权威,还是儿子夺取父亲的权威,都是一个旧的伦理秩序破碎和新的伦理秩序建立的过程。

而在这次政变之中,普罗米修斯扮演的是一个重要角色:是他帮助宙斯推翻了老克罗诺斯,也是他帮助宙斯用计谋打败了争权的泰坦们,确立了宙斯的权威和众神的新的伦理秩序。可以说普罗米修斯是“宙斯时代”的缔造者之一,没有他就没有宙斯王朝。

而我们也要注意在“政变”之前宙斯和普罗米修斯不存在命令与服从、上级与下级、君主与臣子的伦理关系,而只是同时是同辈的众神中的一员,但这种关系在“政变”之后就发生了很大的改变:新的上下级已经形成,新的君主行使统治众神的权利。这就意味着,在此之后,宙斯成为了奥林匹斯山上的领导者,而普罗米修斯必须听命于宙斯。在这样的背景下,普罗米修斯是否能够适应这种新的伦理关系,巩固新兴的宙斯王朝呢?

二、悲剧的诞生:伦理的僭越和僭越者的痛苦

功勋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宙斯对待普罗米修斯仍然使用了近乎残忍的手段和非常强硬的态度,在说明这个结果的原因时,埃斯库罗斯在《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一剧中是这样解释的:

他(指宙斯——引者注)一抢到父亲的宝座,就开始分疆裂土,酬谢神明的功劳。但是对于可怜的凡人,他不但不过问,反而一心要剔出干净,另造别的族类代替,只有我敢和他作对;他要把人类打进海狄斯,我把他们救了。所以我就受到这种苦不堪耐,惨不忍睹的处分。[1](P22)

由于在《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没有明显的第三者的评论性的文字,我们只能听到剧中主人公的一种声音,而这一种声音是对自己的辩护,同时也可能因为剧作作者的感情倾向和根据剧情需要而发生改写。但是当我们将其与希腊神话进行对比时我们发现,一个重大的伦理冲突被“遮蔽”掉了。

普罗米修斯悲剧的根本原因不在于盗取火种,而在于对新政权新秩序的挑战和不满。

即使《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中,在埃斯库罗斯塑造普罗米修斯的英勇形象的同时,也不避讳这种“挑战和不满”的存在,他通过欧席阿诺斯反复的对普罗米修斯提出警示和提醒:

“说话太倔强了没有好报”[1](P27)

“你老骂那些尖刻的粗话”[1](P27)

“收住你狂妄的语言” [1](P27)

或许我们会想到普罗米修斯作为一个新纪元、新秩序的缔造者之一,自然而然地会在宙斯和众神面前表现出傲慢和横蛮而引起众神的不满,至少在剧本中我们看到即使被锁在高加索山上普罗米修斯也多次夸耀自己为宙斯所做的大量功绩,而假使以上都只能说是我们的主观臆断而不足为证的话,那希腊神话中的记载则会为我们提供这些证据。

在希腊神话的记载中,人是由普罗米修斯用泥土和水捏成的,并由他教授给人类工具的制造和使用、农耕、医疗等技能,因而可以说他是人类的维护者,因而若是宙斯要毁灭人类时,我们可以理解他的愤怒。但宙斯在希腊神话中却没有要毁灭人类而是“要求人类敬重他们,并以此作为保护人类的条件”[2],就在神衹们集会确定人类的权利和义务的商谈会议上,普罗米修斯为了使诸神不因答应保护人类而提出苛刻的献祭条件,而用狡猾的伎俩用牛油和牛骨头做成礼品送给神祇,想让众神上当,却被宙斯看穿,指出“我看到了,伊阿佩托斯的儿子,你还没有忘掉你欺骗的伎俩!”[3])惹起众神愤怒。由此,宙斯为了惩罚他,拒绝向人类提供生活必需的最后一样东西——火,普罗米修斯再次撼动神的权威用计谋将火种盗取,传播给了人类,因而就有了我们所熟知的对普罗米修斯的惩罚。endprint

如果我们是从神祇的视角来看待这整件事,就会发现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的利益而欺骗宙斯和众神是一个粗鲁的行为,并且对刚建立起的新伦理秩序来说是一个极大的破坏,所以在他盗火以后众神一致决定用潘多拉魔盒来处罚人类,连先前为人类吹了神气,赋予人类灵气的雅典娜也为潘多拉亲自“披上了闪亮的白衣裳,蒙上了面纱,头上戴上了花环,束上了金发带”[4]。

此时我们看到并不是人类冒犯了宙斯,而是人类的维护者藐视众神,犯了众怒。当一个新的权力中心刚刚建立,最高权利的拥有者必定用强硬的手段去巩固他的权威,以及他所建立的秩序。在剧本中希芬斯特斯就这样说道:“新握权的手一向残酷”[1](P6),但普罗米修斯却执意要以他所为傲的“策略”去挑战这个权威,触犯这个新的游戏规则。因而很难不引起宙斯的猜忌和与之发生冲突,宙斯也会严厉的对他做出后来杀鸡儆猴式的惩罚,剧本中“强权”就是这样解释这惩罚的功用:“只有这样,他或许可以承认宙斯的统治。”[2](P5)这就把悲剧的真正原因归结到了普罗米修斯对宙斯统治的否定。

從宙斯平级的神变成了他的下级,普罗米修斯与宙斯的君主与臣子的伦理关系对他桀骜不驯的奔放性格和卓尔不群的英勇功勋来说无法平衡,于是他用这种方式去挑衅这种秩序,所以被缚后,他的朋友欧席阿诺斯告诫他:“如今神明有了一位新的暴君,你必须换换新的方式适应”[1](P27)。这也从一个侧面印证了这个悲剧伦理意义上的原因。

三、悲剧的化解:伦理秩序的修复

经历了两个朝代的普罗米修斯在被缚后开始预言第三个朝代——“一种新的婚姻将使诸神之王面临毁灭”,宙斯的一个儿子将颠覆宙斯,如果这件事真的发生,这又将是一次伦理秩序的改写。虽然在剧本中被缚时,普罗米修斯无论如何都不肯清楚讲出这个预言,但在神话中,他恢复自由后依然指出了这个谜底,使宙斯为了不让孩子出生放弃了娶他喜爱的墨提丝,这不啻是对现有的伦理秩序的维护与支持,而这个结局曾经引起众多的非议,认为消磨了普罗米修斯的斗志与降低了普罗米修斯的精神,把它看作是“人类的造福者与人类的压迫者的和解”(雪莱语) 。而且在普罗米修斯被释放后,“为了彻底执行宙斯的判决,普罗米修斯必须永远戴一只铁环,环上镶上一块高加索山上的石子。这样,宙斯可以自豪地宣称,他的仇敌仍然被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5],在这样看来,人类的维护者不但向这位压迫者屈服而且还主动维护他的权威。这真的是希腊人的真正想法吗,我们必须从一个新的高度来看待这个情节。

现在我们再次把这个悲剧在伦理上的线索整理一遍就会发现其中情节的众多隐喻意义:

老克罗诺斯被推翻→宙斯掌权→普罗米修斯盗火→普罗米修斯被缚→普罗米修斯被释放但带上铁环→普罗米修斯说出预言。

当我们把这些情节抽象成一组伦理谱系的话,我们便可以清晰的看到,这其中包含着一组伦理的修复:

旧伦理秩序被破坏→新伦理建立→挑战新秩序→维护新秩序→承认新秩序→参与维护新秩序

即隐喻出一个新的君臣伦理的建立、挑战、承认、维护这样四个过程,构成一个王朝政治伦理形成的缩影。此时,我们就会发现在希腊人民眼中,普罗米修斯的悲剧的起因在于挑战已有的伦理秩序,而这种对伦理秩序的破坏导致了灾难和痛苦的发生。而痛苦的化解在于修复和稳定社会政治伦理秩序。

四、结语

希腊神话和悲剧是“古代希腊人用文学艺术形式对伦理和道德观念的一种朴素和抽象的表达”。[6]从人类的无法得到火种到人类被潘多拉的魔盒所诅咒,都来自于普罗米修斯非理性的向已有的伦理秩序提出的挑战和破坏,而普罗米修斯自己也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文学伦理学批评首先不可避免地要触及用什么伦理原则来研究、评价文学问题”[7],如果我们一味地把普罗米修斯标榜成一个“反抗”的英雄,而不顾及他反抗的原因、对象和目的,将普罗米修斯悲剧简化成一个“压迫/反压迫”二元对立的单一解读模式,而不顾及其丰富的伦理蕴含和复杂的伦理冲突,我们无异于忽视了这场悲剧的有重要价值的一面。

同时从整个故事来看,它寓意这悲剧化解的关键就在于用理性承认这个伦理秩序,健全这个伦理秩序。要强调的是,我们在这里强调对这种伦理秩序的维护并不是纯粹服从的,不是宣扬一种软弱的单方面妥协,普罗米修斯悲剧告诉我们对这个秩序的承认不会是无条件的,而是正像学者陈中梅先生提出的那样“肯定包蕴的倡导协商与合作精神的深刻思想内涵”[8],而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相互的协商正是“民主”产生的先决条件,因而承认秩序和相互的妥协让步不但不能算作是软弱和屈服的表现,反而应当看成是建立更先进政治伦理的前提。

在用伦理学对普罗米修斯悲剧进行解读后,我们可以更加明确它所要寄寓的社会内涵,更加清晰地对剧情和人物做出判断,因而对这个悲剧做出更深入的理解。

注释

[1][古希腊]艾斯吉勒斯:《普罗米修斯被绑》,李健吾译。上海:平明出版社,1953年版。本文中为方便阅读,统一采用《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译名,作者也用“埃斯库罗斯”的译名。本文引用文本皆出自该书,为避免繁琐,不再一一注释,仅在引文末尾标明其在书中的页数。

[2][德]古斯塔夫·施瓦布: 《希腊古典神话》,曹乃云译,译林出版社, 1995年版,第4页。

[3] [德]古斯塔夫·施瓦布: 《希腊古典神话》,曹乃云译,译林出版社, 1995年版,第5页。

[4][德]古斯塔夫·施瓦布: 《希腊古典神话》,曹乃云译,译林出版社, 1995年版,第5页。

[5][德]古斯塔夫·施瓦布: 《希腊古典神话》,曹乃云译,译林出版社, 1995年版,第8页。

[6]聂珍钊:《序言:文学伦理学批评》,聂珍钊、邹建军主编:《文学伦理学评判:文学研究方法新探讨》,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页。

[7]陆耀东:《关于文学伦理学批评的几个问题》,珍钊、邹建军主编:《文学伦理学评判:文学研究方法新探讨》,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6页。

[8]陈中梅:《普罗米修斯的hubris——重读<被绑的普罗米修斯>》,《外国文学评论》,2001年,第2期。

参考文献:

[1][古希腊]艾斯吉勒斯.普罗米修斯被绑[M].李健吾译.平明出版社,1953.

[2][德]古斯塔夫·施瓦布:希腊古典神话[M].曹乃云译.译林出版社, 1995.

[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著.商务印书馆,2003.

[4]聂珍钊,邹建军主编:《文学伦理学评判:文学研究方法新探讨[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5]罗国杰:伦理学[M].人民出版社,1989.

[6][英]拉曼·塞尔登: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M].刘象愚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7]曹耀农主编:文艺伦理学[M].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2.

[8]何怀宏:底线伦理[M].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

[9]陈中梅:普罗米修斯的hubris——重读《被绑的普罗米修斯》[J].外国文学评论,2001,(2).

[10]葛启国:《普罗米修斯的解放》刍议[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7,(3).

[11]蒋承勇:普罗米修斯: 自由的困惑——人与文化之起源的诗性解说[J].国外文学(季刊), 2000,(3).

(毛素文 河南省平顶山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6700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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