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新媒体提升舆论引导力的审视与突围

2017-10-10 20:24李岩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6年20期
关键词:议程公安机关公安

李岩

在网络时代,当发生公共事件或是涉警舆情时,如何通过公安新媒体在第一时间发布真实、权威的声音,抢占舆论先机,是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针对当前紧迫形势,完善新媒体平台建设、准确主导议程设置、运用既有“意见领袖”、推进舆论生态环境养成是迅速提升公安网络舆论引导力的措施。

舆论引导是一种运用舆论导向操纵公众意识,使其按照社会管理者制定的法律、路线、方针从事社会活动的传播行为。在大众传播时代,信息以单项线性模式进行传播,公安机关的责任是利用传统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将涉警舆论引导至有利于社会发展的方向。而进入以个体为传播主体的新媒体时代,强大的民间舆论场绑架民意,剥夺了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因此,改变公安新媒体现有舆论引导被动状态,保持其引领涉警舆论旗手的地位,是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力发展的背景解读

政策扶持:主流舆论思想顶层设计崛起。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组建宣告我国将新媒体建设纳入战略高度。2014年8月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明党中央着眼推动媒体融合发展,坚持正确方向和舆论导向,保证主流舆论话语的优势传播效果。2016年2月19日,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进一步明确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是:高举旗帜、引领导向。这些指导新媒体发展方向的政策出台和实施,为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做出了明确规划。

硬件支撑:公安新媒体初具规模。运用微博、微信、APP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开展政务信息服务,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据《2015年度全国政务新媒体报告》显示我国政务微博账号近28万,政务微信公号逾10万,政务民生公众号超过83000个。而在所有政务系统中公安新媒体出类拔萃,从账号开通率、覆盖人次、信息传播基数、信息发布质量、粉丝互动频率等方面均处领先地位。

技术保障:大数据分析确保公安机关决策科学性。公安机关在进行舆论引导之前,无论是在政策拟定还是决策管理方面,拥有真实可靠、数量巨大的信息支撑是重要前提。公安机关在舆情收集和研判中,通过数据挖掘、分词技术、语义分析、情感识别等技术为手段,开发舆情监控体系,辨别舆情风险,提出预警信息,对公安机关解决社会问题,提升公安机关安全保障能力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都起到重要作用。

环境包容:媒介融合提升舆论共识度。社会转型期固有的社会问题和舆论多元化是“官方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对立的根本原因。因此,两个舆论场的博弈历来存在。然而,新媒体的出现激化了两个舆论场的差异。从2007年的“华南虎事件”、2008年的“重庆最牛钉子户”到2009年的“躲猫猫事件”都无疑暴露出舆论场的撕裂以及严重后果。然而,自2010年之后,政府高度重视新兴媒体传播的巨大影响力,不断积极推进传统主流媒体以及新媒体之间衔接和融合,并出现“王家岭透水事故”这样的成功事例,这意味着整个社会舆论生态开始步入正轨。

阻碍公安机关舆论引导力提升的现实困境

现代舆论意识缺位。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固守于传统媒体构成的“舆论温室”之中,形成了“媒体可控”的依赖心理。公安机关在舆论传播过程中,不适应全时空的新媒体舆论监督环境,存在事前解怠、事后躲避的错误认知。

依据“海恩法则”,把握舆论引导的核心在于事前的舆情监控以及预警分析。自2008年建立人民舆情监测室发展至今,国内的网络舆情监测已形成为包含三个层次的框架,即依托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的舆情监测平台、高校或学术机构的舆情研究所和舆情监测企业。然而,不同渠道收集的数据未能形成资源共享的体系,这需要政府面对海量数据,主动分析研判,未雨绸缪。

在处置事件过程中,“应付”思想作祟,缺乏危机公关意识。在新媒体环境下,危机信息的传播具有多样性和瞬变性。仅仅使用惯常的“外交辞令”推脱,而不是主动采取威信言辞和科学解读满足公众的情感需求和信息需求,势必影响事件的处理。

公安新媒体影响力不足。一方面,基层公安网站管理与服务松散。现阶段,基层公安网站发展滞后,而其是公安新媒体的神经末梢,建设进程严重影响公安机关在公众的形象。依据《2015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显示,基层政府网站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部分网站追求形式,内容和实用性效果差。第二,更新维护“运动式”现象普遍存在,日常监管流于形式。第三,安全形势严峻。2015评估的900余家网站中,存在安全漏洞超过90%。

另一方面,“两微多端”欠缺融合联动。政务微博是侧重权威发布的即时传播平台,政务微信是侧重信息推送和民生服务的社交移动平台,两者应同步协调、两翼并举。目前,政务微信发展不均衡,存在服务号的发展规模落后于订阅号的现状,制约了双微融合深度发展。

网络法制保障的缺憾。第一,谣言法律规制的困惑。在我国,涉及网络谣言的法律除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侵权责任法》等,还有《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各自立法范围交叉,造成了法律空白点。同时存在量刑轻的问题,譬如: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网络造谣者的处罚仅处以10天以下拘留和500元之下罚款,违法危害与处罚失衡。第二,网络言论自由的误区。我国倡导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并由宪法规范和保护,但是,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无限制的。网络言论如果没有法律明确禁区和限制内容,并由政府依赖技术手段监管,很难遏制网络言论侵权事件的发生。在新媒体时代,公安机关舆论引导的职能之一是实现法治与言论自由的双赢。因此,迫切需要探索完善言论自由、隐私权保护、网络信息规范的法律法规建设。

提升公安机关网络舆论引导力的路径选择

平台搭建:优化公安新媒体。现阶段,明确“网站为基础,即时通信和移动媒体推进”的公安新媒体建设策略,统筹发展。第一,在内容上,公安网站重视互动交流的建设,多增加拓宽言路、关注民生的板块,注重公开邮箱、网络办公功能、BBS等沟通渠道使用。第二,在运营上,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建设的意见》的政策指导,对公安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目标、信息发布、信息内容支撑体系、组织保障、传播能力等五个方面制定细化方案和指标,定期监管。第三,建立多向联动机制。首先,各级公安网站加强协同,发挥集群效应,制造强大舆论氛围。其次,保持公安网站与“双微多端”的建设高度一致,放大主流声音,发挥联动效应,主动抢占舆论先机。再次,加强公安网站与传统主流媒体以及新闻网站的协作,对公安信息发布深度解读,准确传递公众。最后,与门户网站资源合作反馈,洞察舆情动向。

值得一提,近年來,公职人员微博已经成为政务微博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警察新媒体对话意识以及技巧,对警察个人账号规范和管理,借助人格魅力优势辅助机构账户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制度构架:突出主导议程设置。参照“议程设置”理论,议程设置经历三个过程,即媒介议程、公众议程、政策议程。在新媒体时代,议题设置是媒介和公众无意识发出的,但是政府通过披露重要信息可以影响媒介议程和公众议程,同时,政府主导政策议程决定舆论最终方向。因此,公安机关主导议程设置是舆论引导的关键,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公安机关在议程设置中,坚持执政理念,根据民生问题和社会敏感问题精心策划议程设置内容,感染和影响公众议程,而并非“强加”。第二,注重完善各项制度,使其形成体系,因势利导,保障议程设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主要包含:网络舆情监控机制、信息公开制度、新闻发布制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技巧提升:协调既有“意见领袖”。在新媒体传播中,“意见领袖”的权威性不可小嘘,开发和利用既有“意见领袖”是舆论引导的捷径。首先,摸清楚既有“意见领袖”信息,建立“意见领袖”个人信息台帐。其次,建立约谈制度,定期主动和“意见领袖”沟通。再次,保持约束态度,对他们进行互联网信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最后,向“意见领袖”主动提供真实信息,或者委托其主动发声,在关键时刻强化主流言论,最大限度地消除误会,引导舆论向好的方向发展。

秩序养成:推进舆论生态文明。一方面,建立法治环境,清理网络违法行为。完善我国刑法、行政法以及民法领域中的法律规制,提高可操作性,消除法律冲突。同时,利用技术手段,屏蔽虚假言论,必要时对社会危害性极大的或者引起社会恐慌的始作俑者依法查处。另一方面,引导自媒体自律。从万达起诉微信公众号事件可以看到:当前自媒体人底线缺失,自律性低的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在重拳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由公安机关进行网络道德宣扬以及引导新闻网站抵制不文明言论等措施地实施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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