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内涵分析

2017-10-10 22:59崔海军刘荣红
文教资料 2017年18期
关键词:双师型师资队伍校企合作

崔海军+++刘荣红

摘 要: 高职院校基于校企合作“雙师型”师资队伍从构成要素上有学校、企业及两者的联系纽带政府。它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及师资队伍现状的要求,由学校与企业形成双主体,相互促进和共赢发展,师资队伍的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具有融合性与统一性,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互兼互聘和双向流动,形成双师结构教学团队,项目合作与人才共享,校企形成共同体,共建专业,合作育人,并要求;要求双师职称评定,由校企共同评聘,资格互通。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双师型”师资队伍

高职院校承担着为国家和地方经济、文化发展所需应用型人才培养的任务。高职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是专业教学的师资队伍。职业教育专业师资队伍质量是学校人才质量培养和学校专业内涵建设的核心因素。基于以“校企合作”为基础,推进校企合作由结合走向深度深度融合,分析高职院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内涵,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提供借鉴和指导。

一、双师型师资队伍概念分析

1.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政策溯源。

1990年学者王义澄在《中国教育报》发表《建设“双师型”专科教师队伍》,首次提出“双师型”教师概念[1]。1995年,原国家教委《关于推动职业大学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出“双职称制度”的观点。同年,原国家教委《关于开展建设示范性职业大学工作的原则意见》明确提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双师型教师”,标志着双师型教师已经上升到国家教育政策层面。1997年,全国高职教师座谈会明确以“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为重点。2000年,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0〕2号)强调:“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高职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2006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要求“双师素质”和“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2007年,教育部张尧学在《中国高等教育》上发表文章《端正思想,建设好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校企深度融合,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加快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完善教师资格标准,实施教师专业标准,推进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2.双师型师资队伍概念分析。

(1)“双师型”教师。目前,对于“双师型“教师概念的界定有多种说法。具体有:“双职称”说,具有教师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和行业列职称;“双证书”说,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双能力”说,具有理论教学和专业实践教学的能力;“双融合”说,教师既具有“双证”又具有“双能力”;“双素质”说,既有理论教学素质又有实践教学素质。

(2)“双师素质”教师。近年来,教育部提出“双师素质”教师概念,要求专业课老师既要有全面的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又要具备解决具体工作中遇到实际问题的能力[2]。“双师素质”教师突出了高职院校专业教师的典型特征,既要具备课堂教学的能力,又要具备指导学生实践教学的能力。当然“双师素质”教师侧重于教师个体,明确了教师专业发展的方向,有利于促进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全面发展。

(3)“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双师结构”教学团队是指某一个专业教学团队,该团队的成员既有能够胜任该专业理论教学的教师,又有能够指导该专业实践教学的指导老师。团队成员有高职院校专业教师,也可能有企业技术人员参加。

二、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要素分析。

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从构成要素上有学校、企业及两者的联系纽带政府。在政府的主导下,学校和企业形成校企联合体,培养和发展学校教师和企业的员工,以共赢为目的,相互开放,相互联系,促进学校和企业的人才队伍发展。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从建设要素上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对于学校教师,要不断深化已有专业知识的理解、学习新的专业理论知识并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工程实践相融合及在企业实践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对于企业技术人员,将企业实践与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结合并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同时深化对专业理论的理解并指导企业的生产实践,并将企业实践成果化。

2.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必要性分析。

(1)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高职院校培养的是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既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理解专业实践的基本原理,又在后续职业生涯发展中更进一步地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还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胜任就业岗位的专业实践技能要求。因此,高职院校必须有一支专业理论扎实、实践指导能力卓越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实践能力的培养离不开与企业的合作和教师的企业实践。

(2)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现状的要求。对于某些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仍然大量短缺[3]。目前,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往往呈现“二元化”格局。部分教师由于学校科研、职称晋升、专业发展等方面要求,拥有高学历和比较系统完备的专业理论,但往往从学校到学校,没有专业实践经历,缺乏专业实践操作技能,导致学生实践教学能力薄弱。部分教师从企业引进过来,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践动手能力,但实践的专业理论和教育教学能力相对薄弱。当然,高职院校有专业理论扎实、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强的老师,但这部分教师在高职院校教师群体中相对偏少,不能满足当前高职院校专业教学的要求。

3.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可行性分析。

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和企业共同培养学校的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为专业教学和企业实践发展服务。学校专业实践教学需要企业的支持和融入,教师的企业实践是提高专业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并促进教学与企业实践的结合;企业的高新技术发展需要学校的智力支持,企业人员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需要学校专业教师的服务。另外,企业人员到学校进行兼职教学,可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企业技术人员的发展。因此,在地方政府的主导下,将高职院校和地方行业、企业结合,建设双方的人才队伍,合作共赢是切实可行的。

三、基于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内涵分析

1.学校与企业形成双主体,相互促进和共赢发展。

学校与企业人才培养共享机制建设,需要学校和企业的通力和诚信合作,形成“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主体。学校的“双师型”教师能够参与企业的项目攻关,帮助企业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为企业开展服务;学生能够满足企业对员工的技术需求,为企业培养合格的员工;另外,学校的教师利用自身和学校资源为企业员工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企业的实践项目为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提供载体,同时企业的技术人员充实到专业教师的兼职教师队伍中,促进学校“双师型”结构教学结构教学队伍的发展,改善结构团队的成员类型,提高团队实践教学的指导能力。目前,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需要政府撬动,从政策和各项激励机制引导学校和企业形成“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主体,使校企相互促进和共赢发展,这样才能促进“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2.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的融合性与统一性。

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既要能够满足专业教学的需求,又要进行专业项目实践,因此这样的团队需要具备完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卓越的专业项目实践能力,且能够很好地融合和统一,专业理论能够很好地指导专业实践,内化为专业实践的支持和发展动力;专业实践为专业理论提供载体,促进专业理论的具体化和项目化,提高教师指导专业实践的能力,同时可为专业理论进一步的发展提供实践支撑。只有将专业理论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进行融合和统一,才能真正培养基于校企合作、共赢发展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3.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互兼互聘和双向流动。

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不仅包含学校专业教师,还包含企业的技术人员。企业技术人员加入专业教学队伍,可以改善和优化专业师资队伍结构,保障实践教学和专业实习指导的质量。学校教师参与企业项目专业实践,能提高教师专业实践及专业实践教学能力,还能为企业项目发展服务,争取到企业对校企合作项目的支持。因此,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要打通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互兼互聘和双向流动途径,并形成有效机制[4]。

4.校企形成双师结构教学团队,项目合作与人才共享。

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不仅包含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个体,还包含教师个体所构成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有主要负责专业理论教学的教师和主要负责专业实践指导的教师,他们互为补充,充分发挥教学团队的成员教学优势,最大限度地进行教学资源优化。另外,校企形成双师结构教学团队要包含学校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他们之间通过教学项目、企业项目、科研攻关课题形成联系纽带,进行项目合作,实现学校教师为企业服务,企业技术人员为学校服务,使学校专业教师和企业技术人员在校企双方人才双聘共享。

5.学校與企业形成共同体,共建专业,合作育人。

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需要学校和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合作共赢,相互开放,互为依存,相互促进的校企深度融合的合作实体。学校与企业形成共同体以共赢为基础,以合作为变现形式。学校以校企共建专业为目标,参与企业技术实践项目,带领学生参与企业实践生产,聘用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学校的专业设置、专业标准修订、课程教学项目选用、专业实践教学等环节,按照市场需求及企业标准培养人才,并将毕业的学生优先推荐到企业就业,在后续职业生涯过程中与企业持续动态跟踪服务,真正与企业一起培养优质专业技术人才。

6.学校与企业双师职称评定,共同评聘,资格互通。

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在学校和企业之间要实现人才互通,双聘共享,需要对教师及企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织,都能够参与教师系列和工程系列的技术职称评定,其业绩与成果在学校和企业都能认可。教师及企业技术人员评定技术职称在学校和企业资格互通,学校和企业共同聘用,实现学校和企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才共享。

参考文献:

[1]王义澄.建设“双师型”专科教师队伍[N].中国教育报,1990-12-5(3).

[2]季舒鸿,高查清.高职“双师结构”结构教学团队:内涵与建设要素[J].职业技术教育,2012(04).

[3]张勇生,王勇,吕升义.高职院校“双师型”青年教师培养策略研究[J].科技展望,2017(01).

[4]苏墨,王天英.京津冀协同发展下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人才双聘机制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2).

基金项目:本文为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高职院校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研究”(项目批准号:2014SJB793)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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