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孕妇

2017-10-11 21:34沈寅飞
方圆 2017年17期
关键词:取保候审开庭哺乳期

沈寅飞

8月,由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思敏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终于开庭了。除了案件类型比较新颖之外,庭上的一幕也令人记忆深刻。公诉人朱媛媛是一位怀孕8个月的孕妇,被告人中也有挺着大肚子的孕妇和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在日常生活中,即使是素不相识,偶遇的两位孕妈妈也可能会亲切而快乐地交谈起自己怀孕育宝的心得。但是刑事法庭上,怀孕的检察官依法对被告人包括怀孕的被告人进行讯问,被告人也作出相应的辩解,无论检察官还是被告人都显得非常严肃。由于案件复杂,每次开庭往往持续三四个小时。于是庭审中,法官还会时不时地问一句,需不需要休息一下?

这是发生在一年多以前的案件,案件涉及200余名外佣,王思敏等人以旅游、商务洽谈等形式将外佣带入中国非法从事劳务工作。案发后,在公安部督办下,苏州公安机关侦查工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本来此案早就侦查终结,进入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却因为其中三个犯罪嫌疑人或怀孕或处在哺乳期,不得不一拖再拖。案件从审查起诉一开始,就有犯罪嫌疑人即将进入预产期,分娩、坐月子就需要兩三个月,后来又有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有开放型肺结核、怀孕等情况,又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

这一次的开庭,似乎正好是所有犯罪嫌疑人的一个空档期。虽然下个月公诉检察官朱媛媛也到了预产期,庭上她需要面对六名被告人以及他们的辩护律师,朱媛媛还是决定把这个案子起诉工作完成,再安安心心休自己的产假。

然而,开庭并不顺利,除个别被告人承认自己之前的供述之外,其他被取保候审的人分别以自己当时身体不舒服、记不清等理由翻供,而且很像谙熟法律一样进行了陈述。据知情人透露,她们当中有人是违反计划生育怀孕第三胎,有人是未婚先孕,为的是不被收监。这种现象,不禁让旁听的人联想出很多问题。

去年,记者在北京采访过一系列特殊盗窃案。有的妇女10年8次怀孕,目的只为盗窃后被抓了,能够逃避某些法律措施和处罚。因为我国刑诉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刑法也作出相关规定,即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怀孕妇女,满足一定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即使被判处监禁刑,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很明显,法律对于怀孕以及哺乳期的女性给予一定的宽容,体现的是人道主义精神,以便让她们行使母亲的职责,而这些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会将她们收监执行。但是,如果某些人利用这一规定作为犯罪的资本或者躲避应有的刑罚责任,那么她们便是在恶意地利用庄严法律中蕴藏的人文关怀和人性温暖。

法庭上,看着案件办理人员吃力地推着装满案卷的超市购物车进入法庭,所有司法工作人员为这起案件付出那么多的精力,以及同样是怀有大月份身孕的女检察官敬业地出庭工作,这些被告人是否应该想想,自己为何会站在这里,为何会面对法庭的审判。至少应该在价值观、人生观方面,他们应该进行反思一下,自己是否对得起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或者家中待哺的小婴儿。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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