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法制保障问题

2017-10-11 09:00卫亚妮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7期
关键词:权益保障新生代法制

摘 要 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有着这样一支独特的队伍——农民工。这支队伍的建设力量十分强大,但却因为身份限制,在“农”转“城”的过程中,受到了各方面的不公平待遇,使得权益受损。本文旨在从权益受损的现状出发,探索是什么导致了这些问题的发生,进而对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 新生代 农民工 权益保障 法制

作者简介:卫亚妮,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法务部。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9.266

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的优越性越来越突出,而这种优越性不仅仅是体现在某一单一层面上的,它几乎涵盖了整个人类社会。在农村经济尚显凋零的对比下,城市的优越性强烈刺激了农民内心,而正是这种刺激,促使他们做出了有意识的选择——进城,庞大的农民工队伍由此形成。但是,这种队伍的壮大,也大大增加了城市人民的危机感,使得农民工与城市的矛盾问题日益尖锐。

一、权利缺失现状

(一)经济权益

农民的经济权益得不到保障,主要体现在四个层面:择业难、薪资薄、拖欠款、工作稳定性差 。

首先是择业难。农民工在进入城市之后,由于知识水平、人际关系等的欠缺,很难决定自己要做什么工作,一般都是“被决定”。而这种“被决定”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某种不公平,农民工注定被城市排挤,遗弃在城市范围外。因而,我们会发现,农民工的身影大多只是出没在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工地上。这种择业的“被决定”,极大地损害了农民工的经济利益。

其次是薪资薄。基于农民工就业的“被决定”性,我们就可以看出城市对农民工的轻视和排挤。因而,出现农民工既得工资与实际劳动量不成正比的现象也就不难理解。农民工在继“被决定”工作内容和环境之后,再次“被决定”了工资报酬。这种被动性,也就决定了农民工在薪资方面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还有,拖欠款。由于农民工群体的知识水平普遍不高,他们在工作中经常会被“廉价”看待。体现在工资层面,既表现为工程负责人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考虑在所有工作之后,经常使农民工在有效的时间内无法得到工资。

最后是工作的稳定性。一般情况下,农民工在城市没有固定的居所,他们随着工作的变换不断迁移,像是随波的浮萍,始终无法扎根城市。这种工作的不稳定性,也是造成他们经济利益损失的重要因素。

(二)文化权益

由于城市、农村的巨大差异,使得农民工在进入城市后,始終遭到城市的排挤。农民工的生活方式、言谈举止都与城市大相径庭,这就引起了城市人的“排异心理”,且他们将这种行为差异冠之以“不文明”的帽子,严重打击了农民工的自尊心。除此之外,城市对农民工的文化排异,还体现在受教育层面上。虽然农民工已经认识到提高自身知识水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但是苦于求学无门,提升无路,很多学校都对农民工拒之门外,这就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文化权益。

(三)社会权益

这部分的权益损失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第一,身体健康。之前提到,农民工的工作环境相当恶劣,且工作内容繁重,同时还面临着超时超量的工作压力。在这种高负荷的条件下,农民工的身体不断受到摧残,健康指数也一降再降。但是,这种付出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薪资回报,他们在高负荷工作之后,收获的只有不公正的薪资待遇和无数的身体状况。

第二,安全问题。在大多数城市人眼中,农民工属于“外来人口”,他们的安全不值得关注。因而,很多用人单位只顾自己的利益,全然不注重农民工的安全问题,出了问题,只会将其归结到农民工“素质低下”上,却不考虑如何及时解决。

第三,社会福利。为了保证每个人都能“看得起病”,“进的起医院”。国家对人民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例如:医疗保险等。但是,医院的治疗费用太高,尽管政府已经对这些费用进行了一部分报销,但剩余部分对于农民工来说仍显太重。同时,医疗保险的异地使用虽然已经实现,但各地的落实效果却不尽人意,这就使得农民工仍然“看不起病”,“进不起医院” 。且,报销存在网络风险,这也大大损害了农民工的社会权益。

二、权力缺失的原因

(一)法律漏洞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心中无形的“保护屏”,那么法律就是这道“保护屏”的实体化显现。这也就是说,法律是保障人民权益最有效、也是最后的途径。农民工背井离乡,进入城市,但却迟迟不能融入其中。城市人基于排他心理,对农民工不断排挤欺压。想要在这种大环境下用道德来维护其权益实属难上加难。因而,法律就成了保障其权益的最后屏障。

但是,在现今阶段,我国并没有哪一部法律是专门针对农民工而设置的,农民工想要让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就必须要多方求助。这种求助过程不仅时间跨度大,还会遇到各种阻碍,更有可能面临失败的结果。归根结底,这些都是因为法律存在漏洞。尽管社会在不断关注农民工话题,也在渐渐重视其权益,有关部门更是严肃对待每一件农民工案件,但苦于法律本身的缺陷,并不能对涉法人员进行有效制裁。

(二)农转非落实受阻

尽管在2016年,政府提出了“农”转“非”户籍制度,缓解了户籍对农民工就业的制约,但是不得不说,在农民工庞大的群体基础下,这种放缓速度实属“远水”,解救不了农民工就业的“近渴”。同时,很多农民工本身也不愿意接受这种户籍转换,认为城市生活节奏太快,自己很难适应,或者不愿意远离农村的人情、风俗等。这些原因都使得农转非进程过慢,农民工利益迟迟得不到有效保障。

(三)异地报销出现问题

将保障落实到每一个人民身上,是国家一直在努力的事情。发展到今天,这种落实确实实现了,但却具有很大的限制性。最能体现这种限制性的就是保障的地域限制。虽然这种限制已在2016年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但方案落实的速度却与农民工的增速成反比,很多人至今仍得不到这种福利待遇。同时,异地报销必须依赖于网络,这就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乘虚而入的机会,使得农民异地报销面临风险,大大损害了其享受福利的安全性。endprint

(四)申诉漏洞

近年来,我们经常会听到有关“某地农民工跳楼讨薪”等新闻,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新闻,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农民工申诉无门或者有门难进。由于制度的缺失或者制约,使得有关部门面对农民工的申诉有苦难言,工作时虚与委蛇,始终不能有效解决问题。这就激发了农民工的愤怒,用一种极端的方式来引起人们关注,不仅对社会治安造成了威胁,还不利于自己的安全。

三、对策分析

(一)法律的“填空”和“补齐”

想要让农民工享受正常社会待遇,就必须对其提供强有力的“实体屏障”保护,这就需要做好以下几个工作:

第一,法律“填空”。执法部门在处理农民工的利益案件时,经常无法保证其工作的有效性,这是因为法律存在太多的“空子”。针对这种情况,国家要加强“填空”行动,让法律真正成为一张全面的“保护屏”,不给投机分子任何“钻空子”的机会。

第二,法律完善。农民工面临的最大问题无非是就业和薪资,而出现这两种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因为缺乏“屏障”保护。因而,政府一定要将这块“屏障”补齐,切实保护农民工的经济权益 。

(二)让户籍“动”起来

户籍是每个人居住地的证明,一经确认,就没有太大的转圜余地。这种固定性是造成农民工问题产生的重要因素,因而政府一定要让户籍制度变的“活”起来、“动”起来,加快“农”转“市”进程。

农民工遭受各种排挤和欺压的源头就是户籍问题。户籍本来只是一个身份的证明,没有优劣之分,在农民工群体产生之后,竟然被赋予了优劣性质。城市人认为农民工代表的农民阶层,是“不文明”、“没文化”的,是“低劣的”,这种认知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民工融入城市的进程。在2016年,国家针对这一情况已经做出了改变,提出“农”转“非”策略。因而,想要促进社会进步,政府就必须要加快户籍转换政策的落实进程,让“农”转“市”早日发挥作用。同时,政府也要做好农民的思想工作,帮助其正确认识户籍转换,让其感受到农转非的有利性和必要性。

(三)健全社会保障

想要充分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就必须需要以下几个层面的共同努力:

第一,福利保障。政府为缓解农民工压力,已经在2016年做出了政策调整,提出联网异地报销对策。在政策指引下,政府要保证落实的进程和效果,早日在城市和农村的待遇享受之间建起一座桥梁,让农民工享受福利不再受地域限制、户籍限制。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网络的法律监管,减少异地报销的网络风险,为农民享受福利保驾护航。

第二,社会救济。很多时候,政府对人们的福利待遇只能当作“锦上添花”,却不能看作“雪中送炭”。这是因为,在遇到某些突发情况时,这些福利只能起到很小一部分的作用,至于剩下的部分,还需借助社会力量,这就要求政府合理运用这股力量,对这股力量进行制度保护。例如:农民工遭遇生命危机时,可以通过政府手段,借助社会力量,轻松筹得病款 。

(四)工会组织

这个组织,顾名思义,主体是农民工,组织原则是保障其成员利益不受损失。可以说,这个组织有效地缓解了“农”与“城”的尖锐对立局面,推动了其组织成员了解城市、走入城市、融入城市的进程 。作为重要性如此显著的农民工组织,该组织必须要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意见传达。农民工因其认知限制,在遇到问题时,很难找到合理有效的解决途径。因而,该组织应该发挥其中介作用和“软化剂”作用,平复农民工的极端情绪,将其意见适时传递给政府,减少冲突发生的可能,让维权变得合理有效。

其次,利益维护。这主要是指在薪资拖欠等情况下,该组织可以出面为其成员维权。由组织出面维权,不仅会减少极端行为的发生,还能保证维权的有效性。因而,该组织一定要合理运用其组织力量,真正让组织成为农民工利益的“保护屏障”。

最后,爭议协商。在其组织成员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利益纠纷时,该组织要适时出面协商,争取其成员的利益最大化。

四、结语

在今天,我们国家越来越重视城市化的建设,这不仅体现在城市的经济发展层面,还体现在城市的人文建设上。但是,不管在哪个层面,农民工问题都占有重要地位。现如今,城市与农村的对立局势逐渐缓解,农民工在二者之间的桥梁作用也越发显著。因而,改善农民工问题,很大程度上也适应了社会的和谐发展要求。这就要求社会、政府共同努力,让城市真正成为农民工的第二个家。

注释:

张茂玻.浅析新生代农民工权益的法制保障问题.农业经济.2015(10).118-119.

丁其兆.法治思维下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保障措施.河南农业.2016(15).24-25.

赵银红.新生代农民工维护权益保障的特征及应对策略.长白学刊.2016(1).112-117.

张姗.新生代农民工城市融入权益保障研究.教育.2016(7).238.

王立秋.新生代农民工劳动就业权益保障问题解析.人力资源管理.2015(9).92-93.

参考文献:

[1]王一帆.新生代农民工薪酬权益保障研究.中国青年研究.2015(8).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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