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防范企业信用风险的路径

2017-10-26 08:02李然刘阳
科技创新导报 2017年22期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

李然 刘阳

摘 要:伴随“互联网+”的出现,诚信缺失问题日益突显,引发的信用风险严重阻碍企业的良性发展。针对此问题,笔者深入分析信用风险的成因,着重从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和完善信用征信系统、发挥航天品牌信用优势等5个方面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希望能对信用风险防范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促进航天企业有序、稳定、健康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 企业信用风险 路径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8(a)-0255-02

继电子商务,“互联网+”在产业纵深渗透,改变传统企业商务逻辑的同时,对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式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着网络交易方式的渐进成熟,新一代数字消费的线上迁移,网上营销和购物活动持续增多,消费者(以下亦称顾客)主权崛起,越来越多的企业,包括航天企业,开始变换传统营销手段,注重互联网与消费者连接互动。网络虚拟特点的存在,交易双方的真实身份难以实时识别,欺诈、违约事件有了生存的土壤,企业信用受到影响,从此引发连锁反应,顾客信用风险预期日益增长,继而减少或放弃在线交易,转投其他企业或线下企业,企业销售下滑,造成企业经营困难。

基于此,本文深入分析信用风险产生的问题、成因,在此基础上,探析企业信用风险的防范策略,以期为企业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提供一些有益借鉴。

1 信用风险的成因

现阶段,我国信用风险主要是体制因素导致的信用风险(以下简称体制信用风险)和人为因素导致的信用风险(以下简称人为信用风险)。

1.1 体制信用风险

体制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市场机制本身所造成的信用风险,由于市场机制而导致的市场行为的盲目性,竞争中的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中的正常现象,无论交易双方中任何一方因竞争而亏损停业或破产,就必然导致合同履行中止或债务拖欠等信用风险。二是市场体制不完善所造成的信用风险,此种情况下,市场信用规律的作用难以发挥,信用风险极易发生。通过依法确立市场主体的独立法律地位,依法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关系,依法健全完整统一的市场体系,依法造就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再加上政府必要的宏观调控,可以从根本上有效防范和避免体制信用风险。

1.2 人为信用风险

如果说体制风险是一种不以市场主体自身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信用风险,那么人为风险是指因市场主体自身主观原因而导致的主观信用风险。这类风险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受利益驱动、投机心理导致信用风险,此外,部分市场主体法治意识淡薄、法律知识贫乏而导致的信用风险很多。尤其在现代网络社会,特殊的交易环境使得线上交易双方缺乏道德自律,网络虚拟环境中,干预、过问、管理和控制交易双方行为的实时监督缺失,要求线上交易主体自身的自律性,自觉遵守线上道德规范,维护线上秩序。但由于线上交易中的大部分行为的匿名特征,依靠良心机制发挥监督作用,导致不道德行为更易发生。

2 信用风险防范策略

2.1 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信息共享平台的搭建是公开企业对内对外信用的输出口,是企业间、企业和顾客间快速交换、处理、反馈信息的平台,信息风行的当下,对信息的及时掌握已成为各个企业争夺有力资源的必要保障。线上交易模式将信息活动贯穿于企业价值创造活动过程中,企业凭借信息共享平台进行信息的收集、传递、发布和处理等活动,能够直接降低企业的组织成本和交易成本。此外,信息共享平台的发展降低了企业之间的共享成本,使得每家独立的企业倾向于在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寻找联盟伙伴,共享更大的收益。

2.2 建立和完善信用征信系统

培养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消费习惯是解决线上交易信用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我国尚未建立健全执行性强的诚信管理体系,有关诚信的立法、执法力度不够,这就要求集社会之力,建立健全失信违规行为的监督及惩罚的有效管理机制。线上交易商务模式相对于传统商务模式更需要交易双方诚实守信,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诚信支持,加大网络信用数据的采集力度,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建立、完善信用档案,为社会提供征信服务,公开企业、个人的征信信用系统,实现信用需求方信用数据共享,完善企业和个人双渠道信用征信制度,让交易双方在了解对方信用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成为可能。

2.3 制度层面上护航企业信用

声誉是买卖双方博弈的一种投资。在不完全信息环境下为了获得长期利益,博弈双方都想树立一个良好的信誉形象,即便本质上不一定想诚信。因此,可以借助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起企业声誉机制,如推行实名制认证,最大限度地杜绝隐匿身份而带来的欺诈行为,要求线上交易双方均采用实名制;建立在线反馈系统,为顾客购物前提供参考,也给顾客提供交易后对产品、企业评价的平台,反过来,这些评价和建议,特别是对企业信誉的评价对其销售有着直接影响。建立信用评级及信息披露制度,为消费者购物提供参考,而且可以有效的激励企业诚信交易,从源头上防范信用风险发生。

2.4 培育信任的文化环境,巩固交易双方的信任关系

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为预防线上交易的欺诈行为设置了屏障。信任文化作为一种隐性保障措施,将从根本上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概率。文化潜在地影响着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以及契约的内容。道德水准高的社会中,人们都受到一种“遵守信用”的文化熏陶,社会传统和社会文化鄙视和谴责不守信用的人,人们在交易过程中遇到机会主义的可能性就比较小,人们对于交易的信任程度就相应提高。因此,线上交易可以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对交易双方的行为和文化加以引导,培养信任文化,促进交易双方信任感的建立。

2.5 扎根航天,发挥航天品牌信用优势

创建品牌、发挥品牌、维护品牌优势,依然是当下企业共同追逐的目标,尤其是对于一个航天后勤服务保障企业来说,航天本身的品牌信用是其他行业难以企及的,先天具有为顾客所普遍认同的优势,但同时,一旦这种认同的信赖被打破,重新创建品牌信用的优势也意味着更难。信息和网络技术的风靡,使得传播变得沟通无界限,企业要利用好航天品牌信用这把双刃剑,充分发挥出航天品牌的附加信用价值。

伴随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经营环境的激烈竞争,信用已经成为企业巩固竞争优势的关键考虑因素。信用风险存在于当今社会每个企业中,当代企业不再是单打独斗,常常作为价值链中的一个风险单元,链上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必然会影响到其他的环节,信用亦是如此。企业必须对内外潜在信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处置、反馈和规避处理,减少或避免企业运行中的信用风险,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走向成熟,与世界接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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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汉连,官世民.完善内部控制增强风险防范的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6(3):117-119.

[3] 张思怡,朱慧子.浅析如何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来强化风险防范[J].中国总会计师,2016(1):74-7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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