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里的“第三方”怎样接访?

2017-11-08 20:19程姝雯商西
畅谈 2017年16期
关键词:第三方刘军大厅

程姝雯 商西

“你看这,是什么意思?”在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抱着一捧材料来上访的一位信访人来到律师服务室,他从材料中抽出一张,指着上面的法律意见,先给律师出了道“考题”。

带着打量的表情,听律师把法律意见的内容解释了一遍,信访人才坐下来,递上信访材料:“你这个律师还不错。”

去年8月以来,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首次设置两个律师服务室,由42位律师轮流“坐诊”,为信访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一年下来,42位律师先后接待了2578批次信访人。

考题

要接得住信访人出的“题”

律师坐班接访,有点像医生坐堂问诊。

信访人排队走进国家信访局接访大厅,首先拿号,在信访接待大厅的窗口登记信访事项,在国家信访局受理范围内的,就进入信访接谈室,与信访接谈员一对一反映具体情况。

而对于一些有必要进行法律咨询的问题,工作人员就会征求来访人意见:“你这个问题要不要请律师提供一些建议?”

律师接手的信访人和案件,往往也都比较“棘手”,不少是“疑难杂症”:有的信访人满脸怨气;有的没说几句就涕泪俱下;还有的“久病成医”自学了不少法律,一上来先给律师出道“考题”……

去年8月首批来到国家信访局接访的律师王智毅告诉记者,接访,除了能接得住信访人的“考题”,还要在短时间内根据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材料中的法律文书,抓住问题关键,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

“很多人都是带着一大捧材料过来,谈话中也更强调有利于自己的部分,我们也不能听信信访人的一面之词。”王智毅说,“这对律师也是个考验。”

律师时福茂也发现,在国家信访局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与在其他地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截然不同:来访人大多比较“执着”,“他们不仅想要一个答案,更希望从国家信访局获得一个有利于自己的答复,请到‘尚方宝剑带回去找地方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律师更全面掌握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重要政策”。

释法

“要把这部分解释工作给补上”

长期帮农民工讨薪,被称作“打工路上的‘包青天”的时福茂,也是从去年8月起首批在国家信访局接访的律师之一。

起初,时福茂以为在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大厅,可能会遇到很多冤假错案、大要案。但他没想到,近一年下来,更多的还是家长里短,甚至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最多见的,还是征地拆迁中的问题纠纷。”时福茂告诉记者,让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有人不远千里来北京反映家门口的墙被拆了“破了风水”,还有人专门进京咨询40多年前发生的一场交通事故能不能申请追加赔偿。“为这个跑来北京一趟,成本太高!”

其中症结,不仅在于信访人缺少法律意识,也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司法机关没有及时、正确解释有关。“基本上,我们只要从法律、政策几个角度一解释,不少人很快就听懂了,走的时候还不住道谢。”时福茂说。

释法,是律师接访中一项主要工作。

律师戴睿以广东湛江一起案例举例:来自湛江的一位信访人,儿子无证驾驶,不幸车祸身亡,最后被判全责、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带着丧子之痛,他感到很“冤”,从广东一路上诉到北京。

“一审二审判决都是正确的,但有些该说的道理没有详细讲给当事人听。”戴睿发现,接访中不少案例都有类似问题:法院判决非常简单凝练,对其中的考量、背后的法理和道理都缺少解释,“只有把人情、法律結合起来,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我们就要把这部分解释工作给补上。”

“规则”

一直讲解到信访人满意离开

在国家信访局接访,留在女律师王汇华印象中的画面大多比较感性。

学了十几年法律,一直以“理性”“冷静”要求自己的王汇华,好几次听信访人讲述遇到的难题,“差点也要跟着掉泪”。

“很多人都是一说起信访问题就开始抹眼泪,一哭就是一个多小时。”王汇华印象最深的,是去年5月第一次参与接访,从湖南赶来的一位女士,面容憔悴,进门就止不住地哭,抹一把泪、叹一口气、断断续续讲述儿子的“冤情”。说着说着,竞“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不断请求,“一定要帮帮我、一定要帮帮我……”

“我赶紧扶起来给她递纸巾、倒热水,等她情绪稳定下来,再理清楚事情经过。”

接访中,律师们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则”:不仅要耐心听信访人讲清楚来龙去脉,给信访人分析清楚信访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给出相应的建议,还不能主动“送客”,得一直讲解到信访人满意离开。

近一年来,王汇华两次在国家信访局“坐诊”,接谈了五六十起信访事项,她发现,很多赶来北京的信访人,并没有找到正确的维权途径。

“(信访人)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利的意识普遍比较弱。”王汇华告诉记者,像湖南那位女士,从儿子被判刑后一直上访,她既不懂得怎样走司法程序,甚至都不知道要搜集保留相关证据,“作为律师,我们就可以从法律专业角度,帮他们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给他们指一条依法维权的正确路径。”

身份

被信访人问:你代表谁?

并非所有信访人都像上述湖南女士一样看待在国家信访局接访的律师。在国家信访局参与接访的律师刘军,就曾遇到信访人问“你代表谁?”

“他可能觉得我们是国家信访局‘请来的,是‘说客。”刘军告诉记者,向信访人解释了“律师不代表任何机关,就是给你提供法律服务”之后,信访人依旧心存疑虑:“你不代表国家信访局,坐这里面干吗?”

“不代表信访局为什么不能坐在这里?我们只要凭法律知识、专业经验诚心诚意为信访人提供帮助,信访人自然能判断我们是否公正。”刘军认为,虽然是在国家信访局“坐诊”接访,律师还是代表着专业的“第三方”。

此后,每次接访,刘军都会主动说明:我不代表任何国家机关,而是从律师的角度给你提供咨询。endprint

“说明身份非常重要,这样才能打消信访人疑虑,让他们跟我们讲真心话,我们的分析和建议信访人也更容易接受。”刘军告诉记者。

事实上,国家信访局去年在来访接待大厅首次开设律师咨询窗口时,对律师们的角色定位便是“第三方”。

“他们不是国家信访局‘聘请的律师,而是由北京市律协筛选来提供公益服务的律师。”国家信访局一位工作人员解释。

“感性”

代表那位法官给你鞠躬道个歉?

也正因为律师作为“第三方”的身份与信访人交流,有的律师会采用比信访干部更“直接”或更“感性”的方式。

“我们接待的一些涉法涉诉问题,明摆着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问题,有的信访人却‘信访不‘信法。”律师李秀生是个性格直爽的“大嗓门”,他对待这类情况也非常直接,“我就直接说‘信访局不是万能的,如果上访啥问题都能解决,还要司法机关干吗?”

去年12月,李秀生在接访中还遇到一位“固执”的老太太:“70多岁了,就因为法官判案不礼貌,从湖南来到北京上访。”

据介绍,此前在房屋拆迁案中,拆迁单位没有明晰告知,便“哄”着老太太的老伴签署了拆迁协议。拆迁启动后,老太太一家将拆迁单位告上法庭。“法官以老爷子自己签署的拆迁协议作为依据判他们败诉,但因为法官在法庭上问老爷子‘你自己签的字看不懂?你没有文化吗?让老太太一气之下写了10多页的材料进京上访。”

对这位特殊的信访人,李秀生打起了感情牌。他跟老太太聊了会儿信访问题,说道:“我代表那个法官给您鞠躬道个歉?”李秀生一边说着,站到老太太面前鞠了一躬。这时候,老太太气消了一大半。李秀生继续劝:马上北京要下暴风雪了,老人家赶紧回去吧。

李秀生没想到,这一招真能奏效,第二天老太太上了火车,给他打来电话:“律师啊,我回去了。”

在刘军看来,律师接访在释法、为信访人指明解决问题的法律渠道之外,也能够开解信访人的心结。

“也曾经遇到信访特别执着,为了一个案件多次进行上访,还说就算是每次只来刷个脸,也要争取来北京一百次。”刘军放下案件,跟信访人聊聊天,聊得差不多的时候再聊进京上访的成本、意义,对日常生活的影响,“既说清楚了法律问题,也劝动了信访人”。

思路

合理合法地幫助群众解决问题

由于律师“专业”“第三方”的独特优势,国家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恩玺评价说:在信访工作中,律师的作用不可取代。

记者发现,律师在接访中,有时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也会来“旁听”,还时常跟律师们交流接访经验,请律师对信访的工作程序、规定、细节提建议。

通过在国家信访局近一年“驻点”,律师们对信访制度有了更多的观察和思考。

有律师还向国家信访局谏言:能不能通过信访案例,建立一个机制,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倒查信访案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同时推进相关制度的完善补漏,“这样才能真正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其实,邀请律师参与接访,并非国家信访局的“首创”。此前,全国已有多个地方进行尝试。

在湖北省信访局,女律师黄雪晴一坐就是8年。2008年,黄雪晴参加湖北省司法厅组织的遴选,从2000多位律师中脱颖而出,成为湖北省信访局唯一的常驻律师。

湖北将试点律师参与接访称作是“钱不多、贡献大”的一项尝试。当时湖北省发现,在大量信访问题中,不少都涉及法律,甚至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而地方信访工作人员又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由此想到了邀请律师来给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

“我也是农村出身,能体会到基层老百姓遇到问题不懂法律,又不知道该怎么办的心情。”黄雪晴发现,在信访中,律师的作用不可或缺,对涉及法律的问题,律师可以给信访人详细“支招”:依照哪部法律、提供哪些证据、走哪些依法维权渠道效果会更好。

湖北省在引入律师参与接访后,走诉讼途径解决信访问题的明显上升。而国家信访局邀请律师“坐诊”接访大厅,比湖北的考虑更深一层。

党的十八大以来,沿着“法治信访”的思路,国家信访局大刀阔斧地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一方面要求“诉访分离”,信访部门不再受理涉法涉诉类问题,引导信访人走法律渠道、由相应司法机关解决;另一方面,信访部门接待和办理信访事项,也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合理合法地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老百姓不太懂‘诉访分离,还是希望到北京来讨个说法,解决问题。”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司长林完红觉得,老百姓风尘仆仆地来,国家信访局接访窗口就不能“拒之门外”,得做好接待和解释。

邀请律师“坐诊”国家信访局接访大厅由此产生。

“对于疑难信访问题包括涉法涉诉的问题,律师更专业,能把情况讲得更透,效果也更好。”林完红认为,通过律师的分析和解答,帮助信访人找到依法维权的方法和路径,“国家局层面引入律师,也是在全国树立标杆和示范”。

今年2月,司法部、国家信访局联合制定了《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将这一做法上升为全国“标配”。截至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份信访部门都已聘请了律师。

7月31日,在律师参与来访接待工作培训会上,国家信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张恩玺明确表态:律师接访仅是第一步,今后,律师不但要参与接访,还可以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参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会商和督查,还可以参与对信访立法的研究论证。(资料来源:《南方都市报》)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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