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于色”之“征”

2017-11-13 13:30葛筱宁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17年10期
关键词:杨伯峻迹象证实

葛筱宁

教育部组织编写的语文统编教科书八年级上册第21课《〈孟子〉二章》选入了《生于忧患 死于安乐》一文。该文第128页注释①将“征于色”之“征”解释为“征验、表现”,其中“征验”一说似有不妥。

據《汉语大词典》,“征验”有二义,分别是“证据”和“应验;证实”,前者多作名词,后者多作动词。杨伯峻在《孟子译注》将“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句译作“表现在面色上,吐发在言语中,才能被人了解。”由此可知,“征”作为名词解释成“证据”不甚恰当,作为动词解释成“应验”或“证实”亦生硬牵强,那么,“征”到底该如何理解?

依据杨伯峻先生的译文,“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的意思是,一个人的思想感情表现(显现)在脸上,流露在言谈中,才能被人了解。换句话说,“征于色,发于声”可以理解为一个人的思想感情是通过脸色作为表征出来的迹象呈现出来,通过言谈作为倾诉吐露的方式表达出来。杜预亦注曰:“征,始有形象而微也。”可见,“征”即“迹象”,是“表征出来的迹象”,而非“征验”。这样理解,贴合文本之意,显得较为合理。

因此,“征于色”之“征”的意思应为:“征,表征的迹象,这里作动词,可译为表现。”

[作者通联:上海市北蔡中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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