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成員宜“三分天下”

2017-11-18 20:02陸瑪馨
澳门月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成員機構社會

陸瑪馨

10月24日政府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召開記者會,宣佈就設立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展開30天公眾諮詢,並撤銷民政總署,市政機構定名為市政署。行政法務司辦公室主任丘曼玲表示,諮詢文本已徵詢中央政府意見,政府會嚴格按基本法執行設立市政機構,基本原則包括非政權性、不設選舉產生的代議機關等已確定。據諮詢文本建議,市政機構設定為服務與諮詢兩大職能,因應職能設立不超過八人的市政管理委員會和不多於二十五人的市政諮詢委員會,建議市政諮詢委員會成員任期為5年,且可連任一屆。

市政成員全委任 社會反彈

平心而論,政府自2015年提出重新設置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的政治承諾,發酵至今,社會上對此期望很高,原因諸多。一來,和四年一度的行政長官選管頗有關係,(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政界部分包括兩名市政機構代表);二來,也和社會上期望打破現下由政府委任親政府社團成員為民署社區諮詢委員的局面有關係,以致社會普遍期望未來的市政署將是培育青年政治人才的大好平台。如今,社會各界引頸以待的非政權性市政機構終於有了突破性的進展,行政法務司辦公室主任丘曼玲記者會上擲地有聲公告天下:基本原則包括非政權性、不設選舉產生的代議機關等已確定,此番決定不亞於在社會上投下一顆炸彈,轟地一聲炸開去,把很多人多年以來的期待之情炸個稀巴濫,以致本澳網絡各平臺出現駡聲一片,坊間更有“大倒退”之說瘋傳。與此同時引起坊間反響的還有,如此重大的政治信息卻由一名司長辦主任而非如過去由司長親口公佈,令社會各界大跌眼鏡。如坊間說法,難道這個記者會決定得太倉促,以至要主任代勞,至於陳司長去哪里了?難道是為了避開又一場政治公關災難,害怕因而激起官民對立?

議員區錦新批評市政機構重組成怪胎,完全是現時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和民署諮詢委員會的翻版,可以視為將現時民署的兩個組織改個招牌。由此,未來市政兩個委員會的產生模式,篤定為由行政長官向建制社團招手,形成官方、社團合作的模式,至於屆時彼此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個諮詢委員會中會否有被精兵簡政的呢?這樣重要的決策,諮詢文本卻不見一字半文,市民也是一頭霧水,更難免擔憂反反復復搞了數年之久的諮詢文本,還有哪些走調走樣之奇能奇事未浮出水面。其次,市政管理委員會和諮詢委員會委員任期五年一任, 且最多可連任一屆,意味若不幸地委任了不作為的低能者,無論如何也要完成五年任期才可換人,坊間慨嘆本來委任制已有其弊端,設長達五年的任期有否科學理據?舉例來講,立法會議員任期才四年一屆,現時政府大大小小的諮詢委員會也才任期二年,為何市政委員要度身訂造為五年?當中是否有特別的考量,政府有必要回應,以釋公眾疑慮。再者,諮詢文本沒有提及市政署成員在任期間可否參選立法會選舉,及兼任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若有社團推舉的立法會議員和市政委員身份重叠,是否鼓勵和容許?等等。

就非政權性市政機構展開公眾諮詢,如同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社會上負評連連,尤以立法會多位民主派議員反對聲音最大,更質疑是政制發展大倒退之說。有坊間輿論批評,原本一個社會憧憬已久的開放青年參政議政論政平台,竟突然改頭換面為全面委任制,將來這個主流社團內部分配豬肉、塘水滾塘魚的委員會,有何代表性可在?筆者認為,市政諮詢委員會既然定性為一個政府吸納文康、環境衛生範疇社情民意的平台,除了主流社團的專業聲音,也需要主流社團以外的專業聲音。放眼當前社會形勢,若任由市政諮詢委員會淪為主流大社團瓜分政治酬庸的餅仔,甚至起用一小撮離地富有商二代,那麼,還能期望這個餅仔能真正為廣大市民做實事嗎?

民生也是政治,改善民生工作,政府責無旁貸,政府應充分利用行政主導的優勢使民生得到最大的保障,但不等同簡單地把行政主導和權力安排混為一談。不可否認,文康、環境衛生等民生事務影响著六十萬市民的生計和生活質素,於政府而言,應鼓勵市民參與社區事務,委任有廣大民意代表的委員,而非單一地向大社團分配社會資源包括資助利益及政治利益(民意代表委員)。一直以來,本澳社團資助監管缺位、社團服務質量沒有標準等等弊端,層出不窮,原因不一而足,社會有目共睹,尤其社會新一代對傳統社團不信任的取態根深蒂固。如何徹底化解對政府管治和親政府社團管治聯盟模式的偏見,於社團而言,民生事務也是政治使命之一,社團不應享有政治優先的特權地位,更不能以政治換取經濟利益,成為名副其實的既得利益階層。

筆者認為,市政署屬非政權性機構,且委員會只有諮詢意義,其實和現時民署社諮委的職能應不分伯仲,都是沒有實質決策權的政治花瓶,不足以全城草木皆兵,社會各界嚴正對待,甚至發展至社會為此出現爭拗, 而反對聲音四起,如此並不見得是社會之福。至於坊間關注市政署成員的產生辦法,質疑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委員有資格投票選特首有否矛盾之說,其實也大可不必過份理解,想想,400位選委中,多出2位,其實影响有多微,尤其以澳門政治環境而言。反而,我們應該樂觀地去思考一些實際操作上的優化方案。如現時民署社諮委的林宇滔質疑委員會若只以委任方式組成,會令公眾對機構的信心大減,認為應從第一屆開始引入選舉成分,並逐步將選舉全面化,才能更貼地回應市民需求。原市政議員區錦新指出,本澳很多諮詢組織實際並未有發揮預期作用,主要因諮詢組織的組成大多由政府委任,質疑未能真正代表持份者意見,建議市政機構應透過全民分區選舉,按照不同區域人口比例,選出各區民意代表。其實,林區二人的建議各有側重點,社會不妨可以思考他們的思路和理據。

三分天下 不失為折中方案

本文要重點提及的是,近年青年政策為社會熱衷的議題,更是政府年年施政報告的工作重點,若政府有意開放更多參政平台,讓志向遠大的青年參與社會事務,讓青年晉身市政委員會,不僅有助帶入青年貼地氣的聲音,而且同時有助培養未來的政治人才梯隊。筆者認為,與其一味地反對或忽視社會上的反對聲浪,不如思考一個不失為折中且為各方可樂意接受的方案。譬如可探討參照現時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三分之一由行政長官委任,三分一由社團推委,三分一由社會人士自薦產生。

好處如下:一是避免行政長官一人大權在手,將權力分散,有助減輕首長的責任,同時更重要的是避免了特首欽點“特首選舉委員會成員”的嫌疑;二是給予社團權力經內部協商產生一定數額的委員,避免助長主流社團過度壯大各自政治勢力,將社團推向和社會其他階層的對立局面;三是容許有立志服務市民的團體和個人循自薦的方式進入委員會,當然最終的數額及任命權還是行政長官賦予,相信這是迎合社會發展的新趨勢,也是社會新一代公平參與民生社會事務的途徑,更是社會上多年來要求打破傳統社團政治的訴求,倘若能做到,至少可給予更多沒有大社團背景的青年機會。雖說,澳門青年一代的政治參與感不及周邊地區,但不保證隨著社會的發展,將來有更多的進步青年要求參與社會活動,分享政治權益,敢於為社會發聲,尤其是青年屬意的網上平台成為現下青年影响社會的前哨,將來會否進一步發展成為一個個强大的社會政治訴求平台,難以預測。與其到時再立法進行施壓,倒不如及早應對這種苗頭,開放更多青年參與民生事務分享權力活動,若能做到必然為政府加分,也能提升政府管治的開明形象。同時,更有望防止社會矛盾激化,推動政府和市民充份互信,有利推動政府管治透明度,而不是加大政府和市民之間的不信任,何樂而不為。endprint

猜你喜欢
成員機構社會
你好,你好!
COMPLAINER’S CALAMITY
外資享「國民待遇」大陸支付行業全面開放
團隊凝聚力「攻破」目標「城池」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