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及对策刍议

2017-11-20 22:08蒋佳颖
卷宗 2017年30期
关键词:安全对策余额宝支付宝

蒋佳颖

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货币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市场上涌现出多种多样的理财产品,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互联网理财,其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产品包含了具有移动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支付宝以及易宝付等,这些统称为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物,伴随着这些代表性较强的现代化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出现,使得当前我国金融理财的安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隐患。本文就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风展开探讨和研究,并且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安全对策;支付宝、余额宝

当前,我国互联网与金融市场正在进行有效的结合过程中,特别是伴随着具有较强代表性的余额宝和支付宝等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出现,其使用人群已经超过了一亿人次以上,并且市场上不断有不同方式、不同类型的互联网理财产品涌现出來,其获得了诸多群众的广泛使用,并且获取了客观的市场经济效益;然而,随着多种多样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的出现,导致金融市场理财的安全带来了一定程度的风险和隐患,因此,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对互联网金融理财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相对应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防范对策,使得互联网金融理财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的监控和防范。

1 互联网金融理财的风险分析

1.1 监管风险

伴随多样化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出现,象征着当前我国现代化互联网金融理财发展的特殊时期,具有一种时代特性的金融产品,与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相比较,不能够充分满足现代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对监管制度的需求,换言之,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不能顺应现代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就是由阿里巴巴团队开发的余额宝,天弘基金通过支付宝开设了账户的余额,然而,支付宝销售结算账户与天弘基金通过在支付宝平台所形成的基金直销均在我国证监会的监管下,是在无人监管的情况下开展备付金的账户的监管和基金结算账户的资金监管等方面工作,就我国目前实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支付宝可以购买协议存款,但对于是否可以直接购买基金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所以,就法律规定角度而言,支付宝的运营过程中存在违规嫌疑,并且存在一些不被监管的风险[1]。

1.2 货币市场风险

就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来看,虽然其表面上看起来比较繁多,但是实际上就是属于货币基金,其不过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与基金公司进行合作,让客户通过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以此中方式为客户提供相对应的增值服务;其产生的市场经济效益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分别是货币市场和利率政策,然而,因为货币市场和利率政策等方面发生改变会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市场经济效益产生巨大的影响,当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经济效益,那么其同样具有较高的风险,另外,当前诸多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当中存在不保本和收益不稳定等现象,阻碍了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壮大,导致货币基金产生的市场经济效益持续下降,甚至导致亏损风险。

1.3 系统性的风险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准入门槛比较低,部分金融机构或者是网络公司通过推行多样化高收益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致使市场上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就目前竞争非常激烈的余额宝来看,其仅仅在两年的时间内资金就超过了5000亿,此数额占据我国资金总储蓄的百分之一,就货币基金而言,客户不需要缴纳任何的存款准备金,在现代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竞争如此激烈的时代背景下,由于货币基金缺少有效、严格的监管,倘若出现投资失误或者是市场不稳定等风险问题,将会大大损失运营资金或者出现倒闭现象,甚至导致产生严重的系统性金融风险[2]。

2 应对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的对策

2.1 加快对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并完善互联网的金融法律法规

要想有效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如加强金融市场法律法规的规范性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第一,应当加快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立法的进程,通过法律的形式对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和法律地位进行规范化的明确,以及对其实施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实现统一化管理目标;第二,应当对我国目前实行的证券法、保险法以及商业银行法等法律体系进行不断的补充和完善,有利于不断完善我国互联网的金融法律法规,并且在原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之上补充和更加有效地顺应现代互联网金融理财对金融法律法规的监管需求;第二,根据我国现代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现状,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平等的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制定出明确、规范的金融交易规定,特别是在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中,客户数字签名的识别、保存电子交易凭证以及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等方面工作有法可依,有相对应的法律规章制度可以遵循,进而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3]。

2.2 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

伴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飞速发展,促使人们对此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热情越来越高,然而,因为此种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速度非常快,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程度不够,以及互联网金融知识比较薄弱,人们的金融理财风险判断能力较弱,所以,不断完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成为当前备受关注的重点内容,通过采取以下几点有效的措施,第一,我国出台针对性较强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消费者保护法,就此种互联网金融的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分配、责任承担以及消费者个人的信息安全保护等问题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让每位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理财过程中的人们都能够在统一化、规范化的流程中办理相应的个人金融业务,有利于促进我国金融统一化、规范化的监管;第二,构建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咨询平台,让消费者通过相应的咨询,对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对金融理财产品的特点和购买后可能存在的风险等问题进行全面的了解,避免出现随意胡乱购买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现象[4]。

2.3 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不断发展,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主体和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在竞争如此激烈的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的发展趋势下,倘若存在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不够明确等问题,容易出现监管缺位和监管主体滥用职权等现象,存在这些现象严重阻碍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可持续的健康发展,针对上述情况,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应当规范化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的主体监管地位,将金融理财监管职责落实到每位管理人员的身上,明确其具体的监管职责,通过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相应具体操作,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实现可持续、稳定的发展目标。

3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推动了我国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使得我国互联网与金融进行有效的结合,形成了一种新型的互联网金融理财的发展模式,由于互联网金融理财市场具有收益较高和准入门槛较低等特点,使得互联网金融理财对于目前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诸多金融风险不断涌现出来,我国相关管理部门必须构建完善、规范的管理体系,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可持续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刘佳.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分析及对策研究[J/OL].现代营销(下旬刊),2017,(08):159-160.

[2]杨翾.感知风险和信任对互联网理财产品消费行为的影响机理研究[D].南昌大学,2016.

[3]李梅.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6.

[4]暴婕.我国互联网金融理财风险及对策刍议[J].中国集体经济,2015,(22):73-74.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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