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下沉”不是“挡箭牌”

2017-11-21 19:58姬建民
中华魂 2017年11期
关键词:责任状层层官僚主义

文/姬建民

“责任下沉”不是“挡箭牌”

文/姬建民

一段时间以来,上级部署工作任务,总是与下级签订责任状,而且一级级签下去,直到最基层,据说这叫“责任下沉”。

不可否认这种把责任沉到基层是为了落实的初衷。责任状作为一种公共管理手段,上级将工作任务布置给下级,下级承诺全力完成工作目标,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压力传导,相当于下级对上级签了“军令状”,上级给下级戴了“紧箍咒”。然而,一旦把“责任下沉”搞成形式,凡有责任的事体俱要下沉到基层,恐怕就有逃避责任之嫌,把“责任下沉”当作“挡箭牌”了。

最近,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怒斥官僚主义时,就曾举例说:一些地方把高速公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村,与村委会签订责任状。“有位村支书对我说,我们连高速公路都上不去,根本没有执法权,咋去管理呢?”他严肃批评指出,“这些年乡镇、街道、村签的责任书、责任状满天飞,有些完全不符合实际,根本落实不了。签这样的责任书、责任状,实际上是上级在推卸责任。这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对人民不负责任!”事实也是如此,据报道, 湘西有个乡镇仅2016年就签了33份责任状。实际上,很多责任状签了以后,基本上也就丢一边去了。

诚哉斯言!实哉斯言!虽然并非只有刘家义书记发现了这个问题,但敢于像刘书记一样勇于揭破“责任下沉”问题的却不多见。

公鸡司晨,母鸡下蛋,各有各的用场,各有各的责任。“一官来此几经春,不愧苍天不负民。”机关部门的不同,领导职级的高低,都有着相应的不同的权力与责任。但若职能不明,就不知道干些什么;责任不清,就可能揽功诿过或逃避责任。特别是在中央提出敢于担当、不能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以及“一问责,八清理”的要求后,有些领导终于寻觅到一个冠冕堂皇的“挡箭牌”,以签订“责任状(书)”的形式把包括自身在内的责任层层分解下去,似乎会开了、精神传达了、要求提出了、责任下沉到基层了,再出现问题就与自己无关了,抑或到时候只管拿起板子对下级“追责”了。这不是别样面孔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又是什么?!这不是典型的逃避责任的庸政、懒政又是什么?!

“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表面看来,这种所谓的“层层压责”,似乎是在抓落实、尽职责,实际上却是“层层不负责”。由于上级把一些根本不应该基层办、也根本办不了的工作压在基层头上,或者把本该上级抓在手上督导落实的事情也分派给下级去做,逼得基层只好弄虚作假,装模作样地报假情况、传假信息、出假成果,然后再一级一级报上去,弄个皆大欢喜。殊不知,一旦“露馅”或事故捅破了天,其惨重后果多难以弥补。如果真就依照那些“责任状(书)”追责,屎盆子就全扣在不能再往下签什么“责任状(书)”的基层脑袋上了。已经披露出来的如扶贫验收、社会维稳等现实问题,例证已然不胜枚举。

“责任下沉”不应成为层层上级的“挡箭牌”。“责有攸归,各负其责。”之所以不少领导热衷于此道,说到底,还是为了逃避责任,缺乏责任担当。“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党和人民把你放在领导岗位上,就应该在其位,谋其政;履其职、担其责,绝不能“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更不能当“甩手掌柜”,遇有责任先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还堂而皇之打出“责任下沉”的旗号掩盖懒政与不作为。大事难事,看担当;逆境顺境,看胸襟。身为党的领导干部,倘若只想占尽权力带来的好处,而不想承担职务权力的相应责任,当与封建官僚的陈陋习气毫无二致。“要使一个人显示他的本质,叫他承担一种责任是最有效的办法。”习近平一再告诫:“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责任,关涉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做不得表面文章,来不得半点官僚主义。这就需要反躬自责,真正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区分清楚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拿掉逃避责任的“挡箭牌”,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才能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抓落实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有智者说,“每个人都被生命询问,而他只有用自己的生命才能回答此问题;只有以‘负责’来答复生命。故而,‘能够负责’是人类存在最重要的本质。”倘若领导干部经常想一想自己身居何职,该干何事,应负何责?再去履行职守,就会无愧“生命的询问”并酿就人生与事业的“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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